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3:52
收藏
详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明确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应当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接受同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二、以下情形,经认定后可以不进场交易。其中,市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或市属所出资企业认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企业,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

(一)专业租赁公司从事的租赁经营业务;

(二)企业经营的专业市场、商场、交通枢纽中心(含公共交通服务地面、地上及地下商业配套场所空间资源使用权)、物流园区按市场规则组织的对外招租;

(三)主业为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自持物业从事经营业务;

(四)经批准交由企业承办的产业园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

三、鼓励市、县(市)区、开发区属国有企业与工程无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等未纳入集中交易目录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四、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开发区遵照执行。

五、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目录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有调整的,本目录涉及的类别和内容自动调整。

 

202327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