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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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大规模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530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家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印染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起重机械、叉车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加快安全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推广应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工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落实工业软件替代方案,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提高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到2027年,培育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8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为工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算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3.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深入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聚焦钢铁、化工、能源等重点领域,研究制订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引导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40家、省级绿色工厂75家。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系统推进住宅电梯安全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100台以上。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增加装电梯5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对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进行改造。加快对设施设备老化、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运行能耗偏高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任务,新建或改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安装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物联传感设备9800余套。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对运行时间超过8年的城市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按照每年不低于1/3的比例推进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5.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沿线充电站(桩)更新改造。按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甲醇、氢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动重点通道公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等装备。到2025年,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优化新能源机动车登记流程,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支持政策,加快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推动物流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更新为新能源车,鼓励物流运输企业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混动混凝土搅拌运输半挂车、纯电动翼开启厢式车两款车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

6.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组织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快淘汰能耗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持续支持芜湖现代农机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小型农机具研发推广应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和经济作物畜牧、渔业生产农机装备应用。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研发和智能农机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检测机构、粮油收储贸易及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7.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动市属公办高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高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支持职业院校根据教学条件建设标准配备专业实训设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8.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结合一景一案改造提升工作,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更新完善设备设施加大政策引导,支持文旅领域企业利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AR/VR等新技术,新研发打造沉浸式体验演艺项目。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创强创牌,促进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提质升级推进市县两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融媒体中心设备更新工作编制城市漫游系统规划,进一步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

9.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智能养老康复辅具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医院将具备条件的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推进适老化、便利化改造,优化病区内部流线布局和医院停车设施,提升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到2027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0.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对消费者报废符合要求的车辆并新购买符合条件燃油车或新能源车给予补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设立以旧换新车辆登记专窗,促进老旧车辆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11.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引导老旧、非标、临时牌电动自行车退出。探索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以旧换新,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建立智能家电家居产品目录,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家电回收企业强化合作,共享信息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措施,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探索实施家电全链路促更新专项行动,探索研究住房公积金在家装整修、家电更新方面支持政策,激活存量资金促进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积金中心

1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支持居民进行旧房装修,鼓励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力争到2027年,推进完成0.65万户适老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推进分拣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废旧家具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鼓励企业提升回收信息化水平,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络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5.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等模式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芜湖海关)

16.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机械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品高效流通。探索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落实电子废物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广宣贯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8.加快推进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实施。鼓励、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9.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国家标准制定,组织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企业申报标准领跑者,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0.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电池、光伏等产业回收、拆解、再制造等标准制修订。因地制宜开展废弃电子电器行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回收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制修订。探索开展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政策保障

21.加大设备更新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争取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制造业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制造业贷款贴息资金,设置购置额奖补政策推动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争取省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资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争取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补贴,持续推动我市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2.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组织发放汽车消费券,促进个人汽车消费。组织全市家电以旧换新,统筹资金采取发放消费券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消费券及消费补贴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税额抵免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和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市场和税收秩序。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4.优化金融支持。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在支农支小再贷款中单列计划额度,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给予支持。依托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优化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谋划设备更新改造储备项目,根据战略重要程度、急迫程度和项目成熟程度,科学做好项目筛选,同步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建立信息沟通、部门联动和项目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省级资金争取到即能转化为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现资金闭环。(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项目支持。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强化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加强沟通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重点工作


附件

 

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

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研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月底前

3

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5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持续推进

6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市商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2月底前

7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芜湖海关

12月底前

8

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管局

持续推进

9

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更新。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12月底前

10

开展绿色城配示范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12月底前

11

支持水运绿色低碳化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推进

12

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建设。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13

推动职业院校实验仪器设备置换更新。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14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配置。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15

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12月底前

16

实施市第二福利院环境卫生及安全提升工程。

市民政局

市重点处

7月底前

17

推进主要农业县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85%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2月底前

18

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

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12月底前

19

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规范市场和税收秩序。

市税务局

 

持续推进

20

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文旅设备更新提升。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21

支持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更新。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22

优化金融支持。

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23

制定印发《芜湖市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方案》《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月底前

24

推动工业和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推进

25

加强废钢铁、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培育推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推进

26

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和住院设施提升项目库,形成项目常态化推进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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