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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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  

                                                                     2022927日     

 

 

芜湖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及安徽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商流通〔20222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便利消费服务民生,加快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工作思路,不断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着力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以及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目标

围绕居民生活圈5-10-15”(总体上实现芜湖市主城区按社区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左右可到达便利店、10分钟左右可到达农贸市场(菜市场)、15分钟左右可到达超市)便利消费与便民服务基本要求,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从2022年起,每年在主城区选择不少于6个商业业态较为齐全、商业设施和服务功能较为完善、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社区开展便民生活圈示范建设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向试点周边辐射。力争到2025年年底,实现“双80%”(建成区80%以上社区便民生活圈覆盖,社区商业便利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布局

1.完善顶层设计。引导便利消费便民服务与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结合芜湖市“十四五”规划,围绕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各县市区可综合考虑历史地理因素及发展基础等,合理规划引导集聚式、街坊式、分布式三种发展形态的便民生活圈。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相对分离,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约建设新增设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明确配置标准。参照《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地方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科学配置商业设施,确保商业面积、商业业态、建筑规格等满足需求。统筹考虑当地电子商务、即时配送等在线商业发展水平,做到实体门店配置与在线商业发展相协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建设布局。优先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作为建设试点,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或交通枢纽,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设置,确保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新建居住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原则,优先考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改造社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应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设施短板

4.补齐商业设施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特点,优化网点配置,合理调整完善社区周边业态,优先配齐和强化基本保障类业态,围绕不同老旧社区,科学配置各类业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重点补齐业态配置和社区服务功能设置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盘活闲置的社区资源,因地制宜配齐便民商业设施。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用房,重点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商业业态

5.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提升现有服务功能等方式,优先配齐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保障类业态,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药店、阅读空间(城市书房或城市书吧)、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再生资源回收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前置仓等进社区。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保障生活必需。鼓励各地结合发展实际,按照商业性、类公益性的分类,明确不同基本保障类业态的属性,建立商业网点设施目录或清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现有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要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发展居民对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阅读空间、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和前置仓等领域延伸。鼓励发展可移动商业零售设施,推动引入自助售卖机、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智能生鲜自提柜、自助智能书柜等进社区,提升生活品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壮大市场主体

7.发展品牌连锁。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养老、托育、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等)进社区,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店配宅配融合、末端共同配送及店仓配一体化运营。引导大中型商贸企业输出品牌和服务,为社区商店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服务,通过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对小商店、杂货店、菜店进行连锁化改造。支持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标准化改造,加强供应链管理和业务拓展,实行标准化、连锁化经营。引导24小时便利店增加数量、合理布局,鼓励便利店、药店、阅读空间等延长营业时间,提供优质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商业运营。鼓励商贸流通、健康养老、商业地产开发等领域在便民利民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发展社区商业专业运营机构,对社区商业科学规划、统一招商、规范运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市场化驱动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服务能力

9.提升服务品质。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商业设施,提升服务品质。推广专业化托管、连锁经营、农超对接、店仓配一体等成熟模式,引导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增强服务便利,鼓励“一店多能”,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拓展服务方式。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鼓励引导社区商业经营者拓展消费场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开展精准营销,提供个性化、柔性化定制服务,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推动智慧社区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便民生活圈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快递柜、自助售卖机、自助智能书柜等智能设施进社区,提高社区商业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规范经营

11.建立多方共商共管机制。发挥多方协同作用,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建共管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发挥社区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多方力量,完善议事管理制度,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在社区商业规划、设施建设改造、商业促销活动、业态提升调整中充分听取和尊重居民意见建议,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市长负责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芜湖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各职能部门共同推动便民生活圈发展。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承担试点任务,开展暖民心行动,将便民生活圈建设作为建设人民城市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

加大支持微利业态经营力度,清理规范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和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为老服务、应急保供等名单企业(含信用信息)依法依规提供信贷、保险优惠政策。各级财政部门统筹保障便民生活圈各类经费,对纳入改造试点的便民生活圈,予以一定资金支持。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把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银保监芜湖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后果或后果较轻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范围内给予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整改,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监管新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社区店铺开业程序,装修施工、招牌设置实行备案承诺制,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督促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探索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运营模式,及时总结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模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生活圈建设的宣传报道,打造便利舒适的社区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芜湖市2022年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名单

 

1.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左岸社区

2.镜湖区赭山街道殷家山社区

3.镜湖区赭山街道官山社区

4.弋江区中南街道西利民社区

5.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社区

6.鸠江区官陡街道观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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