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埠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蚌埠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报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重点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域的划分
重点森林防火区域是辖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区域,是我市森林资源最丰富、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森林火灾易发、风险程度较高的地区。结合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调查成果,及各县区森林防火管理现状,划定我市重点森林防火区域总面积1.2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城市面山及国有林场均属于重点森林防火区域。
一般森林防火区域是指辖区内森林资源相对较少,森林覆盖率较低,森林火灾发生较少、风险程度较低的地区。全市除重点森林防火区域外,均为一般森林防火区域。
第二条 网格划定方法
重点森林防火区域依照市行政区划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其中市级网格1个,县区级网格9个,乡镇级网格55个,村居级网格39个;11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由市直单位包保;39个森林防火重点村(乡镇级网格)由辖区所在地的县(区)直单位包保。
市级网格由市级网格负责人、市级网格成员、市级网格员及网格员组成。市级网格负责人为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市级网格成员为市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级网格员为本网格所在县区总林长、副总林长;网格员是县区级林长。
县区、乡镇级网格组成比照市级网格执行。
村居级网格由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及网格员组成。网格负责人为村居负责人;网格成员为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原则上由辖区内村居组长、护林员担任。林业经营主体租赁流转山场独成网格的,经营业主为村级网格员。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一般森林防火区域只建立乡镇级以上网格。
第三条 网格责任
重点防火区域各级网格负责人主要职责:
- 监督指导本网格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掌握本网格的森林火险形势、火灾,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 协调处理重大事项,适时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 完成上一级网格负责人安排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重点防火区域各级网格员主要职责:
- 全面掌握森林防火区域网格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 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网格负责人请示、报告有关事项;
-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 组织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组织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等有关工作。
重点防火区域各级网格成员主要职责:
按照上级和本级网格负责人的要求、指令,做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有关工作,重点负责协调、提醒本网格负责人及时履职尽责,搜集汇总问题,及时向本级林长反馈。
一般森林防火区域各级网格职责:
- 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 普及森林火灾预防、避险、扑救等相关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第四条 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公示
在分级公示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网格化管理组织构架的基础上,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确保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做到图表一致。
第五条 规范建设森林防火扑灭火队伍
市级网格根据重点防火县区扑灭火需求和构建中心区域30 分钟应急救援圈需要,统筹建立100人以上的市级森林防火扑灭火队伍;各县区根据防火任务,建立不少于25人的森林防火扑灭火队伍;11个乡镇级网格依托现有的消防、应急、林业、综合执法等力量组建不少于15人的森林扑灭火机动救援队;39个村居级网格组建不少于5人的早期火情处置分队,要求做到接到火情信息后10分钟内集结完毕,且出勤率不低于90%。
3个国有林场(大洪山、平阿山、大巩山)、2个风景名胜区(涂山-白乳泉、龙子湖)和2个湿地公园(三汊河、滨淮)要根据经营面积、辐射周边的功能定位,建立以专为主,不少于15人的专业、半专业化防扑火队伍。
第六条 国有林场等管理机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设有管理机构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及城市面山按照森林防火要求,分别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力量,管理机构的网格纳入地方县区级网格,接受县区级网格的直接管理。涉及与本县区范围其他相关网格的工作配合,由县区网格统筹协调。
第七条 建立森林防火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国有林场、风景区管委会、自然保护地等管理机构、重点村级网格要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上级网格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一般性隐患可以现场改正的,立行立改;自查发现的隐患,需要时间完成的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清单,同步向上一级网格报备并限期完成;被督查巡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森林防火督查意见单要求时间限期整改,并以文字或者图片形式报告整改结果,对账销号。
第八条 健全联合巡查机制
各级应急、林业、公安部门要明确巡护重点区域,定期开展森林防火联合巡查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原则上要对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域每2个月开展一次巡护检查。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蚌埠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负责解释。
附件:蚌埠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村居)一览表
附件
蚌埠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村)一览表
|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村 |
村干部人数 |
|
1 |
怀远县 |
唐集镇 |
山后村 |
6 |
|
2 |
汪街村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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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骑龙村 |
6 |
||
|
4 |
荆山镇 |
靠山社区 |
7 |
|
|
5 |
乳泉社区 |
7 |
||
|
6 |
荆山社区 |
7 |
||
|
7 |
五河县 |
朱顶镇 |
三塘村 |
7 |
|
8 |
珩庄村 |
5 |
||
|
9 |
胡庄村 |
5 |
||
|
10 |
小溪镇 |
化明村 |
5 |
|
|
11 |
龙子湖区 |
李楼乡 |
张巷村 |
5 |
|
12 |
曹巷村 |
5 |
||
|
13 |
贾庵村 |
5 |
||
|
14 |
老山村 |
6 |
||
|
15 |
八里岗村 |
5 |
||
|
16 |
蚌山区 |
燕山乡 |
孙家圩子村 |
6 |
|
17 |
洼张村 |
5 |
||
|
18 |
禹会区 |
长青乡 |
涂山村 |
5 |
|
19 |
许庄村 |
5 |
||
|
20 |
陈郢村 |
5 |
||
|
21 |
王岗村 |
5 |
||
|
22 |
韩郢村 |
5 |
||
|
23 |
冷水 |
7 |
||
|
24 |
杜郢 |
5 |
||
|
25 |
石巷 |
7 |
||
|
26 |
上洪 |
5 |
||
|
27 |
下洪 |
5 |
||
|
28 |
马城镇 |
黄郢村 |
5 |
|
|
29 |
淮上区 |
曹老集镇 |
南郢村 |
5 |
|
30 |
高吴村 |
6 |
||
|
31 |
周集村 |
7 |
||
|
32 |
周郢村 |
7 |
||
|
33 |
清河村 |
6 |
||
|
34 |
梅桥镇 |
淝南村 |
8 |
|
|
35 |
淝北村 |
5 |
||
|
36 |
高新区 |
天河 |
殳李村 |
6 |
|
37 |
姚郢村 |
6 |
||
|
38 |
禹庙村 |
6 |
||
|
39 |
新城口村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