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
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蚌教基〔2022〕10号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有关“双减”及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评估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助力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发展。
附件:
1.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2.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考核表(试行)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