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重点水利工程调度机制》的通知
蚌水规计〔202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重点水利工程调度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蚌埠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重点水利工程调度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根据2021年12月24日省政府研究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及2021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调度机制。
重点水利工程调度工作分为市长调度、分管副市长调度、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调度三个层级。
一、市长调度
(一)由市长召集并主持。
(二)调度形式为会议调度或工程现场调度。
(三)主要调度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建设有关决策部署;
2、总结分析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情况,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3、研究解决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需调度的其他事项。
会议具体议题由会议主持领导确定。
(四)参加调度人员为市长、副市长、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全体成员、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五)市长调度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如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由工作组办公室拟定会议或调度方案,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呈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定。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工作组办公室协办。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审印发。
二、副市长调度
(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
(二)调度形式为会议全面调度、会议专题调度、工程现场调度。
(三)主要调度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对水利建设有关决策部署;
2、落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会议的部署;
3、总结分析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情况,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4、研究解决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研究部署专题工作;
6、需调度的其他事项。
(四)参加调度会议或现场调度的人员为分管副市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五)专题调度主要就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专项问题、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度、研究、推进。参加专题调度人员为分管副市长、相关负责同志、涉及的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具体参会人员根据具体事项确定。
(六)分管副市长调度原则上每月1次。由工作组办公室拟定调度方案,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呈分管副市长审定。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指导,工作组办公室承办。
(七)调度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审印发。
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调度
(一)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调度由工作组办公室(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
(二)调度形式为会议全面调度、会议专题调度、工程现场调度。
(三)主要调度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2、总结分析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调度具体工作;
3、协调处理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研究推进专题工作或重点事项;
5、需调度的其他事项。
(四)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牵头科室科长担任工作组联络员,并报送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五)参加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调度会议、工程现场调度人员为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组有关联络员、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县区水利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参会人员由工作组办公室确定。
(六)工作组办公室调度由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原则上每周1次。
(七)会议调度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附件:蚌埠市重点水利工程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蚌埠市重点水利工程工作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操龙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葛 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永彬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宗文 市政府秘书长
陶广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林国立 市财政局局长
李坤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局长
袁永宏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荀异然 市水利局局长
崔兴浩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荀异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组职责
(一)研究谋划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二)推动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三)协调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
(五)督导工作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水利工程投资计划下达,协调、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重点水利工程的市级资金筹措和财政资金拨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依法依规支持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重点水利工程相关专题推进。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支持重点水利工程等相关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支持重点水利工程等相关专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推进。
市水利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承担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指导、支持重点水利工程等相关专题文物保护推进。
四、工作组制度
会议制度。根据组长或副组长意见,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
调度制度。定期对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约谈制度。对工程进度慢的县、区或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推动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