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 》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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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

若干措施  的通知

蚌发改贸服〔202159

 

(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教育局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公安局  蚌埠市民政局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体育局    

蚌埠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蚌埠海关  蚌埠市邮政管理局    

蚌埠市总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蚌埠监管分局  

  202139日            

 

蚌埠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

强大市场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安徽省发改委等23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就业〔2020782号),蚌埠市委《关于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的指导意见》(蚌发〔20211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的同时,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加快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助力形成强大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实物消费市场供给

(一)提升市内商品竞争力。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行动,每年争创1-2家国家、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推荐申报一批安徽老字号,发展农业三品一标,塑造安徽农业品牌。瞄准5G、硅基、生物基、智能装备等先导方向,培育打造安徽工业精品。鼓励市内知名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大蚌埠消费品牌宣传力度。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打造高标准产品。制定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倡导优质优价,提升消费品质。优化绿色智能产品供给,健全绿色产品标准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鼓励薄膜太阳能企业与房地产企业、设计院、高校等科研院所开展住宅领域薄膜太阳能应用课题研究。引入国内外优质薄膜太阳能生产厂家,建立薄膜太阳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生态链。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薄膜太阳能建筑,全面提升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争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引导消费扩容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蚌埠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加快推进比亚迪新能源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2年底。积极发展二手车业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完善交易服务功能、建设信息服务系统为重点,切实改善市场消费环境。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指导成立自驾车房车协会,打造自驾车房车营地,开展自驾车房车旅游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主体秩序和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交易欺诈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信息消费。推动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与先进制造、现代物流、文娱体育、休闲旅游、教育健康、交通出行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内容产业,促进5G终端消费快速增长。以成功创建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信息消费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创新产品。扩大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智能化产品供给。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推进光纤网络向农村地区深度覆盖。优选支持一批超高清视频项目。加快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本土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发展数字文化旅游,丰富文旅+短视频平台文旅+在线直播等新业态内容。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推动智慧就医、智慧诊断、智慧治疗、智慧病房、智慧后勤、智慧管理发展,加快5G+医疗健康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支持节能、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鼓励开发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家电组合产品和一体化产品。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和更新换代的团体标准,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支持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节能空调、5G手机等绿色智能产品活动。加快完善家电、电子消费产品等领域回收拆解体系。支持通过国家智能家用电器标准评定,且批量生产的智能家居产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统研发生产。加大家用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商品的能效标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能效虚标的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提高依据能效标识选购产品的意识,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的家电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坚持以公租房为基础,以国有租赁住房为主导,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搭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健全租赁市场管理体制,加强租赁企业房屋租金监管,住房租赁机构违约责任纳入租赁合同文本并作出明确约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宅装饰装修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六)提升文旅产品供给水平。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双墩遗址、禹会村遗址考古公园建设,推动湖上升明月古民居博览园开放运营,打造区域文旅服务中心。以增加中高端文旅产品供给为核心,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快文化旅游与体育、康养、会议、教育等领域融合,高标准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编制符合长三角游客需求的特色线路,推出一批体验式、沉浸式文旅休闲新品。开发一批周边游、乡村游、亲情游等线路和产品。重点围绕五一”“端午”“暑假等节点,策划一批避暑、疗养、休闲、度假产品。推出针对不同年龄结构、消费群体、层次区域的研学产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乡村旅游质量。将乡村旅游与推动农民就业、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加强乡村垃圾收运设施、旅游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荆涂山、垓下遗址、沱湖等自然生态人文资源,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和休闲旅游示范点,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引导群众开展旅游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县乡公路提质改造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完善乡村旅游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化、美化、亮化等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水平高、配套设施全、沿线风景美的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带动乡村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出文旅惠民举措。发挥线上公益文化活动和旅游推介平台作用,依托线下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旅游场馆等载体,集中开展消费季主题活动、文化旅游产品展销、公益文化活动推介,塑造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优惠的文化旅游消费新体验,打造永不落幕的文旅惠民消费季。搭建社保卡应用环境,协同推进社保卡在文化旅游领域一卡通应用,实现持社保卡在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入馆、借阅、参观和旅游景区预约、入园、购票等功能。(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体育健身消费。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积极参加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评选活动,每两年至少培育1家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加大国家、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政策兑现力度。大力培育品牌赛事,统筹资金支持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定期举办国际龙舟赛、国家登山赛、国家城市定向赛等群众性赛事。着力打造国际足球品牌赛事,形成一市一品、一县(区)一品品牌赛事(活动)。创新城市体育消费,建设体育系统信息化平台,制定赛事奖补扶持政策。加大对基层赛事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政府购买服务比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涂山——黑虎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二期工程,加快汽车自驾营地(安徽六六房车)建设。发展体育服务新业态,依托蚌埠中奥公司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效能,培育一批体育产业运营公司,加强体育协会赛事活动交流,开展体育协会+旅游等活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全面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将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连休,大力促进假日消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康养家政托育服务消费

(十一)深挖康养消费潜力。积极创建省级医养结合和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探索发展服务养老行业新模式,打造一批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支持康养类生产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争取省、市数字经济政策支持。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入合作,通过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等新型配送方式,拓展药品网络销售服务。持续推进禾泉农庄、万绿生态园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支持民政园项目创建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与江浙沪建立养老服务一体化协作机制。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实施养老助餐三年计划,规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提升居家养老品质。拓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探索开展老年人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支持建设养老服务综合园区,打造皖北区域智慧养老产学研基地。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力争覆盖全市县级医院和所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家政托育消费。探索开展多形式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推动社区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养老照护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2021年末,市级建成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机构,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机构。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

(十三)培育扩大互联网+”新型消费。加快数字生活赋能新消费,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加快培育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发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提升货运物流组织化水平。拓宽智能看护、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扩大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供给。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逐步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约转诊、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费用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诊前提醒、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智能穿戴等医疗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云逛街新模式,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业大户同步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经营。推动传统商贸中心、老字号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本地电商企业与拼多多、抖音、快手、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合作,拓宽社交电商、直播带货、虚拟实景等社交网络销售渠道,加快建设精细化的全渠道分销和服务体系。提升互联网+”普惠金融水平,鼓励银行落实消费分期手续费优惠、消费透支利率优惠、差异化延期还款等措施。支持银联会同银行、支付机构等对生活服务类商户常态化开展联合营销活动。(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加快推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业态发展,扩大生物基可降解绿色快递包装服务。推动传统集装箱国际贸易向小包裹国际寄递转变,提高全球销售能力。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及亚太新兴市场,推进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支持建设海外仓或租赁公共海外仓。推进蚌埠中恒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引导小商品生产企业利用试点政策实现全球售。积极申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提高市内消费质量,拉动消费回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安徽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对标提升园区涉税服务,建立税企直联互通,优化智慧办税体验。(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活跃夜间消费。支持商圈、街区成立夜间消费联盟,促进商旅文体跨界融合,构建美食购物、体验娱乐、文化旅游、运动健身等多元化夜间消费,打造皖北地区夜间消费品牌。支持蚌山区、经开区打造1个以上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适当放宽特定区域和时段,支持夜间摆卖、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等活动,引导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和重点街区美化亮化,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设施。以蚌埠中奥公司运营管理场馆为中心,打造夜宵+夜购+夜健身聚集区,开发体育用品及附属服务消费,发展夜间体育消费经济。积极开展蚌埠十佳文旅夜间消费街区”“十佳夜娱项目”“十佳夜读书房”“十佳深夜食堂评选,推出一批成熟的夜游景区,打造一批精彩的实景演艺项目,促进夜间经济产业融合质效双升。(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挖掘农村消费市场

(十七)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通过组织参加省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依托京东ˑ蚌埠扶贫馆、怀远县上街易购、五河县扶贫商城、固镇县农粮驿站等电商平台,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打造网上供销社,为农户提供线上代购、线下配送等便利服务,力争十四五期间,系统内农产品销售额、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长率不小于8%。加快推广农产品物流消费发展,试行培育一县一品,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合作共建基层电商服务站点和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固镇县全面完成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任务,怀远县、五河县加快推进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支持工业设计介入农用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加快建设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引导骨干商贸企业到乡镇、村设立连锁网点,加快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拓展农村消费潜力。(市商务外事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打造皖北区域消费中心。坚持两动两侧促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打造皖北区域性消费中心。加快推进成熟商圈提档升级,实施老旧小区、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更新,打造淮河路——南山路商业圈、蚂虾街特色餐饮文化消费群、新淮市场商业片区等消费商圈。重点发展品牌专卖店、大型餐饮服务网点和休闲服务网点,培育一批新型商业消费龙头企业。支持建设全国示范步行街,争取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到2025年,力争建成8条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5G建设审批流程,优先推动市区、县城5G信号深度覆盖,逐步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5G基站5000个。鼓励信息化平台服务商加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增强新基建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千兆城市,持续提升千兆宽带网络普及率。加快区块链在商品溯源、跨境汇款、供应链金融和电子票据等数字化场景应用,促进更多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核心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增点扩面,将核心企业供应链由制造业向消费行业倾斜。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力争在年内建立商业和医药消费领域核心供应链金融。建立智慧住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化物流枢纽。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高水平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争取纳入国家建设名单。依托合一冷链、海吉星等,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蚌埠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发展高铁枢纽经济及产业集群。建成G329蚌埠至怀远段一级公路,打通市区至怀远的第二通道。谋划推进S313沫河口至五河段一级公路,实现市到县全部通达一级公路。实施G329凤阳至蚌埠段、G345马城至淮南段一级公路,缓解城区过境交通压力。加快蚌淮高速刘府出入口连接线前期工作。加快城区上高速公路道口、市到县、城市过境等道路快速化改造。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加强交通、邮政、快递、商务、供销资源共享。推进城乡公交网络与农村物流有机融合,开展交邮结合”“公交帮你带试点工作。加大保税物流中心与蚌埠港、铁路无水港资源整合,构建公、铁、水、保四位一体物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蚌埠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城乡社区便民消费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改造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教育设施、周界防护智能感知设施、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设施等。对增设电梯进行适度补贴,推动既有住宅有序增设电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规划建设40处社区商业中心配套设施,合理布局15分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便民商业设施,保障配套商业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二十二)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挖掘消费潜力。多措并举促进重点群体收入增长,着力增强消费能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启动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快实现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信息数据互通。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费返还、贷款贴息、创业扶持各项政策作用,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持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贫困劳动者、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进口商品检验检疫,优化新型消费营商环境,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允许一照多址登记。扎实开展防疫物资、生活消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新型消费市场侵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广大经营者合规竞争、合法经营。大力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差异化监管和激励。严格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鼓励和引导全市大型商超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拓展消费投诉公示渠道。构建严重失信企业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蚌埠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四)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调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跟踪消费热点,开展政策研究和储备,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营造积极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消费升级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银企合作,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优化支付环境,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推动银行卡、移动支付等在消费领域广泛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分类开发消费类金融产品,开展多品类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劳动保障政策。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保障工作。加快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职工权益、稳定劳动关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新业态新模式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和提供对接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转移就业补助、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和用工调剂补助。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突出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基本功能,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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