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淮府秘〔2022〕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承 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2021)47 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 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淮府〔2021)79 号),为进一 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提高征地报批效率,规范征地报批程 序,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委托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发布征地 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办理补偿登 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各区人 民政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征地批前程序及批后实施工作。本通知印发前,各区人民政府依据相文件已经开展的征地批前程序工作市政府予以认可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2022年10月28日
抄送: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监委,市委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