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修订)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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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修订)

马政办秘〔202219 

202241日马政办秘〔202219号发布 根据202376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马政〔202329号)修正)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31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分类推进,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市基本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建成3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成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培育1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全市基本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含山、和县、当涂、博望各建成县(区)级寄递公共配送服务中心一处;各乡镇建成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一处;建成并稳定运营260个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寄递物流体系达到建设标准化、运营规范化。

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全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覆盖,全市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

三、具体任务

(一)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1.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邮快合作”进村主渠道作用,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等多方合作,允许农村客运班车在保障车辆安全前提下捎带邮件、快件,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件、快件共同分拣配送。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交通等资源,推动各类物流资源协同共享,拓展农产品上行物流通道,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配送服务网络。利用村委会、农家书屋、益农信息服务社等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将寄递服务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事项,为村民提供邮件快件代收代发服务,保障末端网点稳定运行。(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分类协同推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对城市近郊、村民集中等快递业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引导企业通过“抱团”合作、驻村设点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快递企业区域总部责任,发挥快递行业协会协调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全市重点打造的3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给予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示范站点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3.加强县域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县(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满足农村民用快递件、电商快递件、出境快递件等集中分拔周转。三县配送中心规划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00平方米,博望配送中心规划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注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推动邮政、运输、电商、供销等部门和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土地空间资源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在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范围内,对承接建设单位给予适当建设补助。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助推县域寄递物流体系无缝衔接国家骨干寄递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4.提升镇村服务能力。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和乡镇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规划建设,镇级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规划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场所由镇政府统筹协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并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农村邮政网点标准化建设,创新运营模式,承接代办代收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点多能”。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推广农村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代运信件、邮件、小件包裹,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积极参与全省“十佳”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引领带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5.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保障资金,对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企业新增上线的智能化分拣设备,按照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更新换代的标准化邮件快件安检设备,按照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新建邮政快递分拨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范畴,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稳定运营运递邮件快件的班线予以补助,年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6.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依托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园、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加快农村地区农副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7.支持冷链重点项目设施建设。对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运用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方式给予相应支持。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落实冷链设备奖补政策。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进行奖补,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为补贴对象,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予以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强化冷链寄递安全管理。执行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水平。加强冷链寄递重点环节管控,严格查验冷链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如实登记关键信息,严格落实冷链仓储、运输、配送过程清洁消毒工作措施。建立冷链寄递服务可追溯机制,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寄递进口冷链食品(物品)做好全面登记并消杀,确保市内冷链寄递服务全程可追溯。(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10.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将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特色粮经作物、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产品、林特产品的优势,打造一县一品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重点支持农村产品外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11.畅通农产品上行链条。鼓励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融入安徽省绿色农产品“158”行动计划,构建“基地直采+异业合作+平台零售+终端直供+快递物流”的全渠道产销对接体系。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大力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渠道,助力本地农产品网销通过寄递物流渠道上行。(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马鞍山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协同发展

12.推动寄递电商深度融合。持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量化指标。提升电商产业园区设施利用率,引导寄递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入驻,推进电商专业园区向综合园区转型。大力推动寄递与直播的有效融合,进一步打通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上行通道,助力农民增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

13.落实“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推动实现农村快递末端网点“网上备案”和“一次都不用跑”。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标准,整顿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村快递服务行为,重点打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邮政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等违法行为予以联合打击,切实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强化农村寄递市场安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实行综合治理。强化各级政府对市、县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防禁限寄物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市委政法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和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强化考核激励,市政府对各县(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按月通报,按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邮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市级支持为辅、分级负责的农村寄递物流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市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财政支出责任,各县财政承担本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财政支出责任。重点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将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市区农村寄递物流扶持资金申报使用实施细则,各县(区)参照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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