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快“十四五”襄阳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十四五”襄阳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襄阳茶产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部署要求,为巩固提升“十三五”茶产业发展成果,加快推进襄阳茶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现制定进一步加快“十四五”襄阳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突出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襄阳茶产业固链、补链、强链、延链等转型提升任务,通过更加持续精准、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步扩大高效茶园面积,全面推进加工提档升级,积极拓展品牌推广和市场流通渠道,努力培优培强市场主体,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襄阳现代茶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在“十三五”茶产业发展基础上,通过五年左右的培育和提升,茶叶种、产、加、销等产业基础体系和分工分业机制基本形成,产业链、供应链和利益链不断完善,襄阳茶产业的规模实力、质量效益大幅提升,茶产业成为全市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最具持续发展活力的支柱产业。到2025年,全市高效生态茶园面积达到50万亩,茶叶总产量突破5万吨,茶园绿色防控率达到90%,机械化生产和清洁化加工水平全省领先,“襄阳高香茶”培育成全国知名的区域公用品牌,全产业链及关联行业从业人口达到50万人,核心产区亩平年收入过万元,茶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强基地
1.稳步壮大茶园基地。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开展“粮茶间作”模式,合理划定茶叶重点发展区域,按照“良种化、规模化”的建园要求,主推福鼎大白、中茶108、巴渝特早等优良茶树品种。南漳、保康、谷城三县通过集中采购,免费提供良种茶苗。市级财政根据各地茶苗采购数量,按已招标单价(裸根苗0.28元/株、容器苗0.38元/株)的40%进行补贴。市级每年9月份根据各地申报的下年度到村到户新建茶园计划,按集中连片原则确定下达各地新建茶园指标,并将补贴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新建茶园前三年的成活验收及管理费奖补由各县负责,市级财政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的茶园,在三县第三年成活验收的基础上,按第三年成园验收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的管理费补贴。三县承担的茶苗及管理费补贴,分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落实。
2.加快标准茶园建设。按照“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生态建园要求,鼓励全域推进茶园标准化建设。实施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鼓励新老茶园配套完善机耕路便于机械化作业,有计划地配套完善喷灌、滴灌、雾灌和水肥一体化等灌溉设施。市级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茶园灌溉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对纳入改造计划的茶园基地,按实际新改造的覆盖面积给予每亩200元奖补。提高茶园管理绿色化水平。大力推进无公害茶的生产,鼓励“三诱一导”等绿色防控及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措施的应用,市茶产业发展专项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市农技推广中心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茶园绿色防控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茶园作业机械化。用好用足农机购置、统防统治等补贴政策,推广应用茶园采茶机、修剪机、微耕机和水肥一体化设备。鼓励组建机耕、机防、机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对集中购置耕作、修剪、防治、采摘等茶园专用机械(具)10万元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
3.夯实茶旅融合发展基础。按照产业融合发展要求,发挥县、镇(乡)两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扶贫、农田、林业、水利等涉农资金,统筹实施“山、水、田、林、路、园”等建设内容,通过工程建园完善茶旅融合的基础配套。鼓励市场主体依托风景优美、区位突出、生态良好的连片茶园,规划布局休闲观光、采摘体验、茶文化旅游等茶旅融合项目,积极创建旅游景区。对依托茶园基地新创建并新获AAAAA、AAAA、AAA级景区的茶园主体,在其他政策之外另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茶旅融合发展奖补。
(二)强加工
4.改造提升标准化加工厂。全面推广应用标准化、清洁化、连续化生产加工技术,筛选确定符合“襄阳高香茶”加工工艺和品质表现的先进适用设备清单,并争取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有计划地鼓励支持全市加工主体开展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对纳入计划的新建厂房、新购设备符合“襄阳高香茶”加工规划布局、达到“襄阳高香茶”加工规范和品质表现、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含)以上、取得SC认证的,所购置茶叶加工的主要设备满足符合“襄阳高香茶”生产工艺标准,且一次性新购置投入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加工企业,经市、县联合验收合格后,市级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力争“十四五”末,全市标准化茶叶加工厂实现全覆盖,全面提高茶叶加工效率,增加茶农收入。
5.实行清洁加工能源改造。整合技改、节能、环保等各类资金,引导开展茶叶清洁化、自动化加工改造提升,清洁加工能源替代行动。对按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拆改、落实“柴(煤)改电(气)”,并获得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和节能增效等试点示范的主体,由三县按有关政策给予奖补。
6.鼓励开展茶叶精深加工。用好市农业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重点引进茶叶精深加工企业,引导本土茶叶生产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改进,引进精深加工生产线,开发茶食品、茶罐装饮料、茶医药、茶保健品、茶工艺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提高夏、秋茶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延伸产业链。
(三)强科技
7.实施襄茶品质提升行动。围绕“良种化、标准化、机械化”,市茶产业发展专项每年安排120万元,用于市农业科学院开展栽培、加工、品种适制性技术研究,构建襄阳高香茶质量技术体系,促进全市茶叶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建立茶树品种资源圃,开展襄阳高香绿茶、高香红茶、高香黑茶适制性研究;开展襄阳高香茶种植、管理、加工、包装、储藏等全链条工艺研究;开展适宜襄阳高香茶品质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花香型、清香型等茶叶产品。
8.大力培养茶叶科技人才。市茶产业发展专项每年安排50万元,依托市农业科学院开展新型茶叶实用人才培养。与全国茶科院校、产茶强县、重点茶企建立培训实践和定向培养长效机制,通过外派培训、定额补助、就业支持、创业奖励等多种方式,从产销县(区)、乡(镇)、村(场)及生产经营主体等各类组织中,分期培养50名的茶产业“拔尖人才”、100名左右的种制茶“技术能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全市茶叶从业和生产加工经营技术水平。
9.加强茶产业科技创新。围绕茶产业发展中突出的技术短板,在机械化采摘、标准化加工、综合开发利用等关键领域,鼓励市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课题研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按一事一议原则,市茶产业发展专项给予奖补。
(四)强品牌
10.持续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协会管理、市场运作”的品牌建设思路。继续实施政府主导的“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双品牌战略,对符合高香茶工艺标准、被授权使用高香茶公用品牌,且在生产加工、市场营销、产品包装、门店推广和宣传活动中,统一规范使用襄阳高香茶公用品牌标志标识标准的市场主体,每年给予5万元的公用品牌推广奖补。加大襄阳高香茶公用品牌走出去力度,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有计划地专题组织襄阳高香茶旗下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展示、推介公用品牌茶事活动,专题展示和茶事活动所发生的推介费、展位费、特装费在茶产业发展专项中统一支付。对参加高香茶统一推介展示活动的市场主体,按参展级别适当给予参展补贴,其中国外3万元、国内省外2万元、省内1万元。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襄阳高香茶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等各类茶事活动,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11.加强公用品牌的维护和管理。强化对使用“襄阳高香茶”品牌标识主体的监督管理,督促按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维护襄阳高香茶良好的行业规范和品牌形象。市茶产业发展专项每年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市茶叶协会对地理标志商标和公用品牌的日常管理维护。鼓励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牵头制(修)订“襄阳高香茶”全产业链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每获批一个公用品牌标准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12.全面提升高香茶品牌影响力。坚持“政府搭台、行业承办、企业唱戏”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联盟组织和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掘利用襄阳茶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新产品推介,举办区域性茶文化推广、学术交流、经贸合作等茶事活动,组织种茶、制茶、茶艺等“襄茶工匠”技能竞赛,在机场、高铁站及重要酒店宾馆等重要场所按市场化原则开设襄阳高香茶专卖店(展柜),所需经费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市政府审批执行。支持龙头企业或行业组织开展以襄阳茶为主的历史品牌、老字号品牌、茶非遗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播(承)和推广,对新通过国家、省级认定(证)的,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强主体
13.鼓励市场主体做优。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扶持壮大和培优培强茶业龙头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茶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引导培育一批在全国茶叶细分领域市场份额高、技术领先、质量精良、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茶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认定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称号的市场主体,在其他政策之外另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
14.鼓励市场主体做强。鼓励通过以商招商、合资合营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食品、医药、日化等涉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投资落户襄阳。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国内外500强或中国茶叶行业十强企业投资的引领性茶叶精深加工项目,由市、县“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奖补资金依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15.鼓励各类主体集聚发展。按照“茶农种茶、企业制茶、公司销茶、专业社会化服务”的分工合作思路,理顺茶产业生产经营体制,形成农户专业种植、企业初加工、龙头精深加工、公司营销的既分工又合作的经营格局,提高茶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最大限度让茶农在茶产业发展中受益,形成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茶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积极探索茶园防灾保险机制,提高茶农抗风险能力。鼓励全市茶叶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主体等参与专业化茶园管理、专业化防治、专业化采摘、专业化用工等茶叶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市级每年选定3-5个服务好、潜力大、带动强的茶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培育,每个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强流通
16.完善茶叶流通基础设施。整合商贸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新网工程”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配套完善茶叶鲜叶交易平台,实现重点产茶乡镇鲜叶交易平台全覆盖,建设服务茶叶产区、促进产销对接的现代流通体系。市级每年选定2-3个有一定基础、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鲜叶交易市场予以建设支持,按先建后补的原则,每个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加快推进襄阳国际旅游茶城建设,高位对接全国茶叶销售市场,打造服务全市、联结鄂豫陕、辐射全国的区域性名优茶交易集散地,完善分级、包装、储运等茶叶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将茶产业市场交易、质量检测、冷链仓储等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优先纳入国家有关政策项目进行建设,并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予以支持。
17.拓展襄阳茶叶销售渠道。鼓励各类茶叶销售主体销售襄阳本地茶,依托本土茶叶专业市场及淘宝、京东、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开展襄阳茶叶营销,由市茶产业发展联盟和市茶叶协会推荐,以襄阳茶叶合作社、加工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及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为依据,市级每年安排60万元对线上、线下年销售各前十名的经销商,每个分别给予3万元的年度销售奖补。
18.鼓励拓展茶叶出口。鼓励襄阳茶企走出国门,拓展出口业务。除享受其他政策支持外,再对我市茶产品年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按海关数据)及以上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的茶叶(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出口额3%(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襄阳茶叶走出去奖励。此外,对新获得出口市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认证、境外商标注册的在襄阳有出口业绩的茶叶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一项一次性给予5万元出口拓展奖励,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金额。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统一领导和落实落地。建立由市级分管领导“挂帅抓总”、茶叶产销县(区)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高位谋划实施襄茶产业提升工程,统一研究、领导和协调解决全市茶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将茶产业提升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工作检查、考核和督办,对在茶产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继续执行茶产业专项政策,将市财政茶产业发展专项按每年2100万元的预算延续到“十四五”末,统筹重点支持茶产业基地、加工、科技、品牌、主体、流通等事关产业发展、茶农增收的重点环节。整合中央、省等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茶产业发展。各茶叶主产县分别制定出台支持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对照市级奖补政策落实本地配套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发挥金融支农扶农作用,鼓励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加大对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本级各类产业基金和市担保集团要重点支持茶产业发展,加强茶产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拓宽贷款抵押担保形式和内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本土企业,吸引优质社会资本投资茶产业。
(三)落实要素保障。对符合全市茶产业规划,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茶叶加工、科研、物流、仓储类新上项目,其建设用地实行优先审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优先将重点产茶乡(镇)电力设施纳入农网改造巩固提升计划,保障茶叶加工清洁能源改造和产能提升的需要。
(四)加强对标学习。按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茶园基地建设对标省外雅安和省内恩施、宜昌,公用品牌打造对标省外武夷山(大红袍和金骏眉)和省内赤壁(赤壁青砖),龙头企业培育对标省外湘茶集团(国企)、安徽谢裕大公司(民企)和省内萧氏集团,专业市场建设对标省外广州芳村茶市和省内三峡茶城,加强对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襄阳茶产业快速稳定发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襄政发〔2018〕11号文件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