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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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顺市“十四五”公共服务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发改办〔2023〕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安顺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安顺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安顺市委宣传部

安顺市教育局

安顺市公安局

安顺市民政局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司法局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安顺市商务局

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顺市统计局

安顺市医保局

安顺市妇女联合会

安顺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10日

安顺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补齐短板、提升均等化水平,保障政策、资金、人力、服务等方面的投入,缩小县区间、城乡间、人群间享有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引导、支持、鼓励公共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集聚集群发展优势,推动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在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家政等重点生活服务领域实现重大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平衡格局逐步形成。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民生领域,对标《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各领域制度规范,完善并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向全民提供系统、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重点推进安顺市第二人民医院、经开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平坝区中等职业学校、普定县第八小学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不再列出)

2.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加强流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城市吸引力。加大优质教育、卫健、文旅、体育资源供给,在更大范围、更高质量、更深层次上保障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进一步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重点推进西秀区妇保院儿童医院二期、关岭古生物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功能形象提升打造建设项目、关岭自治县六安高速桥旅融合项目、紫云自治县松山、五峰街道普惠托育项目、经开区三线歼击机总装厂旧址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不断扩大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合理增加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常住人口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需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2025年底,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重点推进安顺市第五中学、安顺市家喻五洲九年制学校、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办第二小学综合楼、紫云县第三、四中学教学楼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创业。加强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实施“技能贵州”“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重点推进安顺机械工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关岭自治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紫云自治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为重点,以县域医共体为支撑,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防融合,提高区域内就诊率。多途径培养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推进紫云自治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楼和传染病房、镇宁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6.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质量。以提质改造现有机构为主、新建为辅,逐步建设完善标准化的养老机构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示范性农村幸福院网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健全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方式,实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积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到2025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户)。坚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为,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严格国家和省现行农危改政策,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重点推进紫云县板当镇洛麦村宜居农房试点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落实基本文化体育服务。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运动设施等场地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基本全覆盖。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多元全民体育健身活动格局。重点推进平坝区体育公园、紫云县山体公园,经开区幺铺镇乡村生态综合体、黄果树石头寨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9.提高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或救助站,实现救助服务网络县级全覆盖。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提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为经济困难等符合条件公民提供法律援助。重点推进紫云县、经开区、黄果树农村(城市)公益性公墓、紫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提升改造、黄果树旅游区殡仪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提升优军优抚保障能力。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待遇与贡献相一致的优抚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待安置政策。妥善安置退役军人,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各项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重点推进王若飞烈士陵园、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紫云自治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二)加快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贯彻落实《安顺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鼓励企业协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办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多渠道多元化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服务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到2025年,全市建成有带动效应和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市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县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4个。重点推进关岭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托幼早教中心、紫云自治县猫营镇、格凸河镇普惠托育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2.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补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弱项,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在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中心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公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重点推进西秀区东关办事处幼儿园大龙潭分园(二期)、平坝区鼓楼一幼、普定县第八、九幼儿园,关岭自治县第五、六、七幼儿园项目建设,紫云自治县第六、七幼儿园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普通高中扩容建设,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推进安顺市第三高级中学、关岭县综合性高中二期、关岭县民族高级中学体艺楼、紫云自治县南沙中学、紫云民族高级中学科技楼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普惠养老服务扩容提质。统筹养老设施规划布局,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标准。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支持采用公建民营方式运营,支持医养康养融合,实现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促进人才知识体系与人才结构适应养老产业发展需求。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重点推进福运康养东、南片区、紫云自治县老年养护楼提质改造、经开区康养培训基地、黄果树旅游区中心敬老院提质增效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5.整体提升卫生健康能力。努力推进安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辐射带动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市级医院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显著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增强妇幼保健、精神病、疾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实施“黔医人才计划”,加快培育本土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的补偿政策。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重点推进关岭自治县疾控中心、紫云自治县人民医院精神类疾病楼、经开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6.改善住房条件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改造和拆改结合等方式,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重点推进西秀区2022--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普定县2022年土管商品房配套基础设施、紫云自治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黄果树新城城市更新及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提升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综合考虑市级财力、城乡居民支出能力等因素,以西秀区、平坝区、安顺经开区为重点,加强托育、学前教育、住房、养老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通过加强公办机构建设、扩大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贯彻落实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其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形成扩大服务供给、降低服务价格、拓宽服务对象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供给格局。按照保本微利、优质优价、节约资源、公平负担的原则,鼓励各县(区)分级分类确定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指导价格,引导市场主体提供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加大对普惠服务行业的规范建设,推动实施各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第三方质量监督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生活服务品质

1.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提质扩链。支持县域龙头医疗机构采取分院方式提升乡镇卫生诊疗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开展治未病、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围绕打造国际一流避暑度假和山地户外运动目的地,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深化“互联网+医疗”,加快发展智慧医疗等新业态,不断推动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推进安顺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西秀区国有甘堡林场九龙山森林民宿康养文化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推进养老服务集聚区建设。发挥安顺独特的养生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旅游健身等康养服务,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依托“走进21℃的城市,体验360度的人生”文旅品牌优势,改造升级一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丰富业态和功能,打造一批综合性养老服务集聚区。围绕老年人健康需求,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相关品牌企业。重点推进黄果树观瀑园苗医药森林康养基地、普定县城市避暑康养度假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3.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一流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景区,推进黄果树、龙宫、格凸河等重点景区提升改造,围绕康养度假、避暑养身推出一批“旅游+”融合业态,积极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级民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申报评定,创新研发特色旅游商品,深化拓展主题旅游活动。落实省对“一码游贵州”等大数据与旅游深度融合有关工作部署。重点推进黄果树天颐假日酒店一期、泛黄果树旅游产业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黄果树万豪福朋喜来登酒店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立足多层次多元化家政服务需求,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加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建立自主品牌。鼓励家政企业服务进社区,推进家政服务由提供基本服务向早教、管家、膳食搭配、室内美化、专业护理等专业化方向拓展,由低端服务为主向中高端服务转型。强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立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在岗继续培训制度。持续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家政协会行业监管作用,有效维护家政服务机构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围绕提升服务效能,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规模及服务半径、人口密度、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选址设定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的原则,避免盲目追求大规模的综合性设施。对于高频次服务设施,应适度减小规模、增加密度,通过集团化、总分馆(院)、连锁等多种方式形成服务合力,共享优质资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服务清单制度,放开放宽准入限制,推进社会力量与公办机构公平准入。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信息数据应用共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集成应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从业者、设施、设备等生产要素数字化,加快数字化服务普惠运用。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各领域“云”平台建设,搭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公共服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积极利用金融贷款工具,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的民生目标,向城乡居民提供80项基本公共服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省确定的每项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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