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贵港市烟草制品
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贵烟法〔2024〕18号)
各县级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
《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市局(公司)2024年局长(经理)办公会(第2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23日
(可公开)
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港市烟草制品市场流通秩序,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消费需求,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卷烟零售户获利水平和烟草市场管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辖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贵港市)烟草制品(不含电子烟)零售点的设置。
第三条 本规划所指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四条 本规划遵循法治导向、公平公正、动态平衡、服务便民的原则,根据辖区的人口分布、地理格局、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消费需求、服务覆盖等因素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
第二章 总体布局
第五条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合理满足消费需求、防止无序过度竞争、落实控烟履约要求,统筹考虑人口数量、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需求等因素,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以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为单元,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类单元。
第六条 一般市场单元所在区域类型为城市(县城)区域、乡镇区域,特殊市场单元为行政村区域以及其他特殊市场单元。各区域零售点的设置采取不同布局模式:
(一)一般市场单元采取“数量限制+间距限制”布局模式。
(二)特殊市场单元采取“数量限制”、“数量限制+间距限制”布局模式。
第七条 根据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乡村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可对一般市场单元及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上限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经办证窗口、网上平台等向社会公告实施,确保市场零售点规划与经济发展动态相适应。
第三章 布局标准
第八条 在一般市场单元内设置零售点,不应超过其规划数量,且符合以下间距标准:
(一)在城市(县城)区域的,与最近零售点间距100米以上;
(二)在乡镇区域的,与最近零售点间距150米以上;
已达到或者超过零售点规划数量上限的,不予增设零售点。一般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和间距要求详见《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一般市场单元布局规划明细表》(附件1)。
第九条 特殊市场单元按以下标准设置零售点,且不计入一般市场单元数量,也不作为特殊市场单元以外零售点设置数量、间距的参照点,零售点达到规划数量上限的,不予增设:
(一)大型商超区。城市(县城)区域内,同一楼层经营场所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城市(县城)区域外,同一楼层经营场所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受间距限制;
(二)封闭式居民小区。封闭式居民小区内可设置2个零售点,与小区内最近零售点距离100米以上,且零售点设在一楼;
(三)旅游景区。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可设置3个零售点,与景区内最近零售点间距100米以上;
(四)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可设置1个零售点;
(五)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大厅内,可设置2个零售点,不受间距限制;
(六)军队大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生活区(服务区)内可设置1个零售点;
(七)位于城市(县城)及乡镇区域以外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农场(分场)内可设置3个零售点,与最近零售点间距150米以上;
(八)大专院校(含大学)、封闭式管理且规模较大的企业、厂矿、建筑工地宿舍区(生活区)内可设置1个零售点;
(九)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内可设置4个零售点,零售点之间的间距应达到150米以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新选点新办或变更零售点不受所在市场单元规划数量限制,与最近零售点间距应达到所在市场单元间距标准70%以上:
(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重新选点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二)因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零售点不符合现行布局规划,持证人在主动歇业后6个月内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重新选点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三)因布局规划调整,造成零售点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禁止设置零售点区域,持证人在主动歇业后6个月内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重新选点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残疾人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与最近零售点间距应达到所在市场单元间距标准70%以上,同时不得超过所在市场单元规划数量和发证机关辖区残疾人可享受放宽政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数量,达到规划或可享受放宽政策办理数量(附件2)上限后按“退一进一”办理: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持有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含持有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
(二)自主经营;
(三)未在广西区内享受过残疾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条件放宽政策。
(四)由持证残疾人本人提出办证申请,其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类别限个体工商户(非家庭经营)。
同一申请人只能在广西区内享受一次残疾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条件放宽政策。
第十二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二)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三)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四)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
(五)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的;
(七)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八)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九)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油漆、农药、化肥、烟花爆竹、燃气等场所;
(十一)经营场所位于城市(县城)区域内中小学内部及各进出通道口100米以内,其他区域中小学内部及各进出通道口50米以内;城市(县城)区域内幼儿园内部及各进出通道口50米以内,其他区域幼儿园内部及各进出通道口30米以内;
(十二)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十三)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十四)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第十三条 特殊市场单元内设置的零售点,毗邻街道的门面,门面朝向内经营的,属于特殊市场单元内设置的零售点。门面朝向外或贯通区域内外经营的,属于特殊市场单元外设置的零售点,按本规划第八条规定的布局标准设置。
第十四条 本规划未有明确界定,或者由于区域范围界定不全,或者按照政府规划出现行政区域新设、变更导致申请点不在现有一般市场单元内,按本规划现有条款无法辨明适用布局标准的,申请点与最近零售点的间距要在150米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划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 本规划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划施行前已经受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按照原规划执行,在本规划施行以后受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适用本规划。贵港市烟草专卖局2020年发布的《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贵烟专〔2020〕15号)、202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部分条款的通知》(贵烟专〔2021〕4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规划由贵港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一般市场单元布局规划明细表
2.贵港市残疾人可放宽办证数量规划表
1
附件1
贵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一般市场单元布局规划明细表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单元格名称 |
单元格区域描述 |
区域类型 |
零售点 规划数量 |
间距(米) |
|
1 |
港北区 |
贵城街道 |
贵城街道 |
中山路以东,沙江-郁江以西,金港大道以南,郁江以北。 |
城市(县城)区域 |
456 |
100 |
|
2 |
港北区 |
港城街道 |
港城街道 |
同济大道(规划路)以东,北环路沿来贵路与荷城街道、布山街道相邻,北与中里乡、大圩镇交界,东与大圩镇、武乐镇交界,沙江-郁江以北。 |
城市(县城)区域 |
285 |
100 |
|
3 |
港北区 |
荷城街道 |
荷城街道 |
西隔金田路(规划路)、郁林路、民生路、桂林路、仙衣路与布山街道相邻,同济大道(规划路)以西,北环路以南,金港大道以北。 |
城市(县城)区域 |
587 |
100 |
|
4 |
港北区 |
布山街道 |
布山街道 |
西环-北环路以东,东隔金田路、郁林路、民生路、桂林路、仙衣路与荷城街道相邻,金港大道以北,西与根竹镇交接。 |
城市(县城)区域 |
383 |
100 |
|
5 |
港北区 |
西江街道 |
西江街道 |
西环路以东,与根竹镇、覃塘区石卡镇相邻,金港大道以南,中山路以西,郁江以北。 |
城市(县城)区域 |
655 |
100 |
|
6 |
港北区 |
中里乡 |
中里乡 |
东至中里派出所;南至奇石路口;西至中里政府;北至吉龙村路口(中里桥头处)。 |
乡镇区域 |
33 |
150 |
|
7 |
港北区 |
奇石乡 |
奇石乡 |
东起奇石政府;南至中秋起义烈士纪念碑;东南至奇石乡民族小学;西至奇石供电所;西北至奇石村委。 |
乡镇区域 |
27 |
150 |
|
8 |
港北区 |
根竹镇 |
根竹镇 |
东起根竹部队路口(蚕种场);西至平天山路口;南至汾水村路口;北至根竹镇中心小学。 |
乡镇区域 |
49 |
150 |
|
9 |
港北区 |
大圩镇 |
大圩镇 |
东北面至大圩镇民乐村、永福村路口交叉点;西北面至大圩镇上莲村入村路口水渠桥梁头;西北面石古路至何村与石古村入村路口交汇处;东面至大圩镇第二中学门口;西面至大圩镇新供电所门口;北面至大圩镇新建村委办公楼。 |
乡镇区域 |
125 |
150 |
|
10 |
港北区 |
武乐镇 |
武乐镇 |
东面至武乐镇往吉斗村200米;东南面至胜岭村与新兴屯交叉路口;南面至武乐村委;西面至长城村入村路口;北至柳北高速路桥底。 |
乡镇区域 |
43 |
150 |
|
11 |
港北区 |
庆丰镇 |
庆丰镇 |
东面至鄱岭路口;西南面往贵港市方向庆丰镇中心医院;西北面至庆丰镇六松村路口;东北方向至开发区新圩村水渠边;北面至庆丰镇中心幼儿园桥头。 |
乡镇区域 |
45 |
150 |
|
12 |
港南区 |
江南街道 |
江南街道 |
东接八塘街道,南与新塘镇为界,西至仙衣滩码头,北临郁江南岸。 |
城市(县城)区域 |
332 |
100 |
|
13 |
港南区 |
八塘街道办 |
八塘街道办 |
东(南)起至324国道杨尾屯;(西)南至高北村、高岭村、高新村;西(北)湴村至324国道江南工业园路口;(东)北至铁路黎湛线。 |
乡镇区域 |
85 |
150 |
|
14 |
港南区 |
东津镇 |
东津镇 |
东起东津镇梁莫路口曾少珍杂货店;南至X420县道东津镇甘寺村路口;西至X430县道东津建设路路口;北至郁江东津渡口。 |
乡镇区域 |
37 |
150 |
|
15 |
港南区 |
新塘镇 |
新塘镇 |
东至湖表村屋背塘屯(旧公路旁);西至新塘派出所;南至新塘街新塘加油站;北至X338县道新塘镇屋背塘屯石头牌坊处入新塘街路口止。 |
乡镇区域 |
26 |
150 |
|
16 |
港南区 |
瓦塘镇 |
瓦塘镇 |
东面以瓦塘镇往木格镇方向至环镇路(X338道路)为界;南面以瓦塘镇鸿达街范围为界;西面以瓦塘镇正街往粮所至瓦塘渡口为界;往香江村方向(Y109道路)福新村路标指示牌为界;北面以瓦塘镇派出所往新塘镇方向至环镇路(X338道路)为界。 |
乡镇区域 |
32 |
150 |
|
17 |
港南区 |
桥圩镇 |
桥圩镇 |
东面以S511国道桥圩镇与湛江镇分界线为界;南面以桥圩中国羽绒谷开发区、南兴路120号(环镇路为界)、S209省道龙源鸿宾馆往木格方向 (S209省道环镇路为界); 西面以S511国道桥圩垃圾运转站为界(S511国道环镇路为界); 北面以桥津路田遼杨屋(石头路标字样为“田遼杨屋”)路口为界、贵港市桥圩高级中学门口为界。 |
乡镇区域 |
121 |
150 |
|
18 |
港南区 |
湛江镇 |
湛江镇 |
东面以湛沙路水口屯路口为界;南面以S511国道往玉林方向江湛新城(湛江镇路牌)为界;西面以湛洲路与湛江中心学校路口交汇处为界;北面为S511国道往贵港方向中国石化加油站为界。 |
乡镇区域 |
49 |
150 |
|
19 |
港南区 |
木格镇 |
木格镇 |
东面以木格镇桥东路(X339道路)方向与S209省道交汇处为界;南面以木格镇新兴街往平悦村(Y111道路)方向的“木格镇”路标、木格村菜园厂屯“新和桥”为界;西面以木格镇西街往木梓镇(S207道路)方向至“孔东彩钢瓦厂”为界;北面以木格镇高中路往瓦塘镇(X338道路)方向至环镇路为界。 |
乡镇区域 |
72 |
150 |
|
20 |
港南区 |
木梓镇 |
木梓镇 |
东面以木梓镇港南区教育幼儿园为界;南面以木梓镇派出所为界;西面以红朗村指示牌为界;北面以X339县道为界。 |
乡镇区域 |
31 |
150 |
|
21 |
覃塘区 |
覃塘街道 |
覃塘街道 |
东至覃塘林场铁路桥;南至布山安置小区(石叠洞开发区、火车三岔路口);西至福龙村(覃塘高中路口);北至覃塘街道办公楼(一中路口)北山商店北街126号三岔路口。 |
城市(县城)区域 |
201 |
100 |
|
22 |
覃塘区 |
石卡镇 |
石卡镇 |
东至迎宾大道立交桥十字路口;南至渡漕;西至旧城开发区市场西面石卡高中鱼塘边;北至石卡南兴庙旁。 |
乡镇区域 |
44 |
150 |
|
23 |
覃塘区 |
大岭乡 |
大岭乡 |
东至大岭市场东面旧邮政新井村路口;南至南方电网大岭营业厅;西至大岭中心小学门口;北至中国石化大岭加油站。 |
乡镇区域 |
25 |
150 |
|
24 |
覃塘区 |
三里镇 |
三里镇 |
东至三里邮政局;南至209国道与南安街交汇处;西至三里村桥头;北至义渡桥。 |
乡镇区域 |
45 |
150 |
|
25 |
覃塘区 |
五里镇 |
五里镇 |
东至六贡村路口;南至云表新村;西至五里二中斜对面;北至大思屯路口。 |
乡镇区域 |
44 |
150 |
|
26 |
覃塘区 |
东龙镇 |
东龙镇 |
东至东龙中心小学;南至东龙凤皇村古龙路口;西至山北路口209国道路边铺面(农田);北至长岭路口。 |
乡镇区域 |
120 |
150 |
|
27 |
覃塘区 |
黄练镇 |
黄练镇 |
东起桥头黄练中石油加油站;南至莫村铁路地洞口(铁路线);西至铁路桥;北至黄练贡昌河(农田)。 |
乡镇区域 |
68 |
150 |
|
28 |
覃塘区 |
蒙公镇 |
蒙公镇 |
东至蒙公镇政府;南至大将庙路口;西至209国道路边铺面(农田);北至古龙村路口。 |
乡镇区域 |
38 |
150 |
|
29 |
覃塘区 |
樟木镇 |
樟木镇 |
东至樟木汽车站以东三岔路口;南至樟木体育场;西至樟木高中;北至凌乎路口。 |
乡镇区域 |
83 |
150 |
|
30 |
覃塘区 |
山北乡 |
山北乡 |
东起景旷建材、西至山北大众磨刀店公路两侧铺面;南起山北乡财政所;西至佛山宠派陶瓷厂龙宝代理批发仓库公路两侧铺面;北至山北敬老院往北100米内。 |
乡镇区域 |
21 |
150 |
|
31 |
桂平市 |
南木镇 |
南木镇 |
东至朱凤村路口;南至南木污水处理厂;西至绿江桥(龙富村桥头);北至南木派出所。 |
乡镇区域 |
90 |
150 |
|
32 |
桂平市 |
紫荆镇 |
紫荆镇 |
东至紫荆林业站;南至紫荆派出所、移民新村;西至紫荆交警中队;北至白云村路口(304省道象军村公路边)。 |
乡镇区域 |
40 |
150 |
|
33 |
桂平市 |
垌心乡 |
垌心乡 |
东至成记市场、垌心乡旧政府;南至垌心乡卫生院;西至垌心乡新市场开发区;北至垌心乡国土资源所。 |
乡镇区域 |
28 |
150 |
|
34 |
桂平市 |
江口镇 |
江口镇 |
东起江口镇龙山村委;南至浔江码头;西至湟朝开发区、创新大桥;北至麻纺厂路口、岭南村五叉路口。 |
乡镇区域 |
80 |
150 |
|
35 |
桂平市 |
金田镇 |
金田镇 |
东至金江街与304省道交汇处、金田镇二桥、田江村路口;南至金田镇二中;西至金田镇彩村村委、金田镇三桥;北至金田镇马湟桥。 |
乡镇区域 |
160 |
150 |
|
36 |
桂平市 |
蒙圩镇 |
蒙圩镇 |
东至机场安置区、富丽小区;南至蒙圩二中路口;西至高速路引道入口;北至新阳村路口。 |
乡镇区域 |
116 |
150 |
|
37 |
桂平市 |
寻旺乡 |
寻旺乡 |
1.乡镇街道:东至寻旺一中围墙边;南至寻旺乡上旺路;西至寻旺乡卫生院;北至寻旺新综合市场。 2.河南开发区:东至南梧二级公路寻旺十字路口,西至桂平郁江大桥头,南至桂平运河大桥底,北至河南开发区沿江。 3.长安工业园区:东至长安迎宾大道两侧至高铁站,西至桂平二桥头两边,南至桂平长安高速路口,北至长安迎宾大道红绿灯路口。 |
乡镇区域 |
170 |
150 |
|
38 |
桂平市 |
石咀镇 |
石咀镇 |
东至石咀变电站路口;南至石咀三等岭路口过路塘;西至石咀镇必岭村综合经济开发区;北至石咀一中门口。 |
乡镇区域 |
70 |
150 |
|
39 |
桂平市 |
马皮乡 |
马皮乡 |
东至马皮石化加油站;南至马皮雅岭洋安桥;西至马皮公德桥;北至马皮大龙新旧路口交叉点。 |
乡镇区域 |
45 |
150 |
|
40 |
桂平市 |
木圭镇 |
木圭镇 |
东至木圭锰都开发区;南至卫生院;西至315乡道与350乡道交叉路口;北至木圭码头。 |
乡镇区域 |
50 |
150 |
|
41 |
桂平市 |
木乐镇 |
木乐镇 |
东至工业园三期、工业园二期30米大街与南梧二级公路平南交界处;南至西门垌商住开发区;西至木乐一中至城西路口旁;北至木乐二中、二中开发区及九座屋污水处理厂。 |
乡镇区域 |
215 |
150 |
|
42 |
桂平市 |
石龙镇 |
石龙镇 |
东至石龙镇白沙路尾;南至石龙镇供销社加油站;西至石龙镇民族中学路口、石龙镇粮所;北至桂平采血浆站。 |
乡镇区域 |
93 |
150 |
|
43 |
桂平市 |
白沙镇 |
白沙镇 |
东至白沙镇粮所高中路;南至旺隆开发区;西至白沙镇三中路口;北至白沙镇卫生院。 |
乡镇区域 |
75 |
150 |
|
44 |
桂平市 |
大湾镇 |
大湾镇 |
东至大湾镇家乐福安小区;南至大湾镇变电站;西至大湾镇卫生院、政府;北至大湾镇大湾圩旧街尾。 |
乡镇区域 |
36 |
150 |
|
45 |
桂平市 |
厚禄乡 |
厚禄乡 |
东至厚禄乡厚禄村10队蓝球场边;南至厚禄乡五团学校路口;西至厚禄乡厚禄村娱乐活动中心;北至厚禄乡政府路口。 |
乡镇区域 |
15 |
150 |
|
46 |
桂平市 |
麻垌镇 |
麻垌镇 |
东至麻垌高中门口,南至麻垌中石化加油站,西至麻垌医院(麻垌新区农产品综合市场),北至白石路思培路口狗头桥。 |
乡镇区域 |
70 |
150 |
|
47 |
桂平市 |
木根镇 |
木根镇 |
东至木根政府门口;南至木根桥桥头;西至木根卫生院门口;北至木根原国税所。 |
乡镇区域 |
55 |
150 |
|
48 |
桂平市 |
罗播乡 |
罗播乡 |
东至罗播乡卫生院;南至罗播乡粮所;西至罗播乡小学旁;北至罗播乡邮政储蓄所。 |
乡镇区域 |
30 |
150 |
|
49 |
桂平市 |
大洋镇 |
大洋镇 |
东至大洋中学路口;南至(兴业方向)新市场路口;西至大洋供电所;北至大洋新桥头。 |
乡镇区域 |
58 |
150 |
|
50 |
桂平市 |
中沙镇 |
中沙镇 |
东至中沙街供电所陈水平店;西至市监所;南至中沙街桥头钟卓源;北至中沙汽车站。 |
乡镇区域 |
30 |
150 |
|
51 |
桂平市 |
罗秀镇 |
罗秀镇 |
东至罗秀新城开发区;南至罗秀中心小学门口;西至罗秀村委门口;北至罗秀中学门口。 |
乡镇区域 |
65 |
150 |
|
52 |
桂平市 |
下湾镇 |
下湾镇 |
南至下湾镇下湾村委旁福高路口;北至下湾镇中心小学;西至下湾镇粮所(即下湾镇浪滩村路口);东至下湾镇派出所。 |
乡镇区域 |
58 |
150 |
|
53 |
桂平市 |
社步镇 |
社步镇 |
北至社步镇第二中学;东至社步镇入新民村和石井村路口;南至社步镇社步村村公所路口(即社步南街至206省道路口);西至社步镇西街(即社步镇宁江村路口)。 |
乡镇区域 |
90 |
150 |
|
54 |
桂平市 |
社坡镇 |
社坡镇 |
东至社坡镇油麻路口(即加惠村里中村路口);南至社坡镇政府路段;西至社坡镇柳岭湾波嘴桥头;北至社坡镇马皮路新开发区路口。 |
乡镇区域 |
7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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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桂平市 |
油麻镇 |
油麻镇 |
东至油麻镇政府路口;南至油麻镇一中路口;西至油麻镇粮所路口、旧市场郑村路口;北至油麻镇派出所。 |
乡镇区域 |
4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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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桂平市 |
西山镇 |
西山镇 |
城区:东至厢东村三角嘴、郁江二桥沿江;西至西山山门、大藤峡路西山泉-十里江湾小区范围以南;南至永培村机场东侧路口;北至黔江大桥桥头、进坝大道(大藤峡西路)路口、滨江路路口。 |
城市(县城)区域 |
85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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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平南县 |
平南街道 |
平南街道 |
西北方向1:S304省道至中国石油广西贵港销售分公司平南城西加油站止;西北方向2至S304省道与S323省道交汇处(包括已开发和正在开发中的小区)、平南县体育中心区域;西北方向3至平南街道乌江小学路口与平南至平田公路交汇处;北面以S304省道为界(包括区域内S304省道临街门面、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小区、S304省道与X344县道交汇处至大将桥桥头路段临街门面);南至浔江为界;东南方向至二桥、平南东连接线与龚州大道连接处(包括龚州大道临街门面、乌石咀和李村区域、已开发和正在开发中的小区)。 |
城市(县城)区域 |
9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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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平南县 |
安怀镇 |
安怀镇 |
东北方向至安怀-同和公路与安怀中心小学路口交汇处沿街门面;南至安怀初中牛路路口小桥处沿街门面;西至三家路口(即垃圾站路口)沿街门面。 |
乡镇区域 |
47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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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平南县 |
丹竹镇 |
丹竹镇 |
北至丹竹镇二中;东至丹竹医院;东北至丹竹旧飞机场路口;西至丹竹长安加油站与城北开发区入口交汇处。 |
乡镇区域 |
8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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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平南县 |
东华镇 |
东华镇 |
东至龙福超市路口往相资村方向沿街门面;南至Y508公路与大岸村路口交汇处沿街门面;西至东平西街尾;北至东华中心小学围墙沿街门面。 |
乡镇区域 |
3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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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平南县 |
上渡街道 |
上渡街道 |
上渡旧街区域;沿江路西至上渡旧街、东至御江帝景;御江帝景、香江花园开发区域;柘畲路口至香江花园开发区临街门面;迎宾大道北至平南一桥桥头、南至原新桥路口临街门面(包括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商住小区);大乙岭市场、工业园区、廉租房所属区域;原新桥农场旧场部。 |
乡镇区域 |
115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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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平南县 |
大安镇 |
大安镇 |
东至罗明路口(罗明桥)止,东南方向至同德路口(二中路口)止;南至南梧二级公路(大安交警)止(包括永发名城小区、岭南世家小区),大新方向到中石化加油站止,西至大安新圩桥新儒路口止,西南方向至大安贺岗路口止;北至大安桥(旧腊鸭场)(武林方向)止。 |
乡镇区域 |
27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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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平南县 |
镇隆镇 |
镇隆镇 |
东至石冲路口、南梧公路至甘新玉烟摊止;南至高速路口入口止;西至镇隆兴隆加油站(桂平方向)止;北至迎宾大道动车站入口止。 |
乡镇区域 |
107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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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平南县 |
武林镇 |
武林镇 |
东至原外贸公司止;南至武林卫生院(大安方向)止;西至武林中学(水闸路口);北至武林渡口止。 |
乡镇区域 |
4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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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平南县 |
官成镇 |
官成镇 |
北起官成镇341县道有业汽车修理厂处;东至官成镇高桥处;往官南村方向(官成镇大统发购物中心仓库后门处);南至官成镇入镇天网监控处;官成一中门口;官成镇官成新二中路口入30米三叉路口处。 |
乡镇区域 |
7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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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平南县 |
马练乡 |
马练乡 |
西至新城开发区金秀公路蒙山路口;北至工厂桥(榕木桥);南至X689公路马练大桥。 |
乡镇区域 |
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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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平南县 |
思界乡 |
思界乡 |
北面至S304省道39公里+800米处;东至S304省道;东南面至卫生院路口与S304省道交汇处;南面至兴旺街、振兴街、圩边屯路口交汇处;西面至浔江边。 |
乡镇区域 |
31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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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平南县 |
思旺镇 |
思旺镇 |
东起思旺镇旧牛行(镇东村村委会门口);东南至思旺交警中队门口;西至思旺镇风雨亭路口(思旺永隆信用社门口对面路口);北至思旺镇北村余地路口(思旺镇镇北村镇北街362号)。 |
乡镇区域 |
87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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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平南县 |
同和镇 |
同和镇 |
西起同和镇开发区桥头(鹅儿垌桥头);西南至同和开发区往陈龙方向坡底;东至同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南至黄庆祥烟摊往新洲路口止,开发区至旧粮所;北至同和镇练山村委三叉路口。 |
乡镇区域 |
49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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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平南县 |
大鹏镇 |
大鹏镇 |
东至大鹏镇大鹏村石门五屯12号李健飞商店;南、西、北至大鹏环城二级路以内。 |
乡镇区域 |
7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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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平南县 |
国安乡 |
国安乡 |
南至国安入街口桥头;北至国安开发区;西至国安乡中学。 |
乡镇区域 |
3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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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平南县 |
平山镇 |
平山镇 |
东至罗江桥;南至泗罗河边;西至古松路口;北至吉祥小区。 |
乡镇区域 |
75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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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平南县 |
寺面镇 |
寺面镇 |
东至寺面蓝协;南至罗苏路口;北至路塘路口;西至高仰村路口。 |
乡镇区域 |
68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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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平南县 |
大新镇 |
大新镇 |
东至原大新高中门口;南至X342与G241交汇处;东北至X342第一桥;西北至G241八角亭子。 |
乡镇区域 |
8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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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平南县 |
大洲镇 |
大洲镇 |
东至上垌、福垌方向三叉路口止;南至大洲初中路口止;西至粤发桥头止;北至大洲加油站止。 |
乡镇区域 |
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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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平南县 |
大坡镇 |
大坡镇 |
东至直道小学围墙公路边;西至平泰加油站止;南至零售户凌燕秋止;北至大塘、雅水路口小桥止。 |
乡镇区域 |
5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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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平南县 |
六陈镇 |
六陈镇 |
东起六陈镇合水村路口;南至六陈法院门口;西至乡道518与环城路交汇处;北至新贵桥头。 |
乡镇区域 |
71 |
150 |
1
附件2
贵港市残疾人可放宽办证数量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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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残疾人可放宽办证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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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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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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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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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 |
45 |
|
平南县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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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