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的函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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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遂昌县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

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的函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农专发〔202246号)《丽水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相关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遂昌县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43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兽用抗菌药

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1号)、《浙江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6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丽农发〔2022130的通知等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按照巩固、提升、扩面要求,进一步巩固全市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以下简称两化)三年试点行动成果,完善两化监测评估体系,构建两化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两化技术应用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努力把两化行动打造成为推进遂昌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目标

以生猪、蛋鸡、肉鸡、牛、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在已有三年试点行动的基础上,分层次、梯度式推进规模养殖场两化技术应用全覆盖。

(一)兽用抗菌药减量化 2025 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包括主体培训全覆盖、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兽药采购记录全覆盖、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全覆盖、线上自评全覆盖。建设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18家以上。其中提升2021已创建完成的场6家,扩面建设减量化达标场12家。

(二)饲料环保化2025年,实现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包括主体培训全覆盖、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育肥猪饲料粗蛋白和铜锌含量摸底全覆盖、线上自评全覆盖。育肥猪饲料中粗蛋白和铜锌指标达到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的规模猪场达到6家以上包括提升环保化试点场1家、扩面建设环保化养殖场5

饲料粗蛋白、铜、锌摸底普查。原则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三年内全部完成一次摸底检测,检测场数名单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养殖场名单中选择。

三、技术路径

(一)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重点做好禁、防、减、替

1.,即禁止使用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及其他禁用物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 194 号公告规定,全面落实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措施。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

2.,即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改善养殖场所物理隔离、消毒设施等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积极实施动物疫病免疫。把好种源关,积极选取抗病力强的优良品种和优质种畜禽供应企业,严格按批次检查检测苗种健康状况。实行精细化饲养管理,科学制定饲料配方,保障营养供给,提高畜禽个体抵抗力和群体健康水平。

3.,即减少不规范的预防治疗用药。加强兽医技术人员配备,通过聘用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委托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方式规范开展动物诊疗。全面建立并落实兽用抗菌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等管理规定。开展养殖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强化结果分析应用。综合动物临床症状、用药指征、药敏试验结果等指标,科学制定用药方案。按照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合理选择抗菌药,规范联合用药并实施轮换用药。增加动物个体精准治疗用药,减少动物群体预防治疗用药。

4.,即选用合适的替抗产品。在规范用药、科学用药的基础上,支持研究应用中兽药、微生态制剂、多(寡)糖类、酶制剂、酸度调节剂等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进一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

(二)饲料环保化。重点做好控、准、减

1.,即抓好饲料质量管控。制定并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购、仓储、加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实现饲料使用质量管理可控可溯。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 307 号公告规定,加强自配饲料加工质量管理,规范自配饲料使用。鼓励猪场使用商品化配合饲料。

2.,即实施精准配方管理。参照省团体标准,综合生猪品种、猪场环境、猪群健康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饲养阶段,合理测算各阶段生猪营养需求,精准制定日粮配方。采用氨基酸平衡理论配制低蛋白日粮,降低饲料中的氮含量。

3.,即减少氮、铜、锌等元素的排放。支持研究应用发酵饲料、酶制剂、酸化剂、微生态制剂、有机微量元素等产品,改善生猪肠道健康和免疫调控状况,促进氮、铜、锌等元素的吸收和利用,减少粪便产生及粪便中上述物质的排放。

、进度安排 

行动实施时间为 2022—2025 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阶段(2022102023年3月)。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制定全县两化实施方案,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要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指导养殖场制定两化实施计划。

(二)推进阶段(2023 年4—2025年6月)。县级按照两化行动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落细。2023—2024年每年行动任务完成量原则上不少于总任务的 40%20256 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5 年7月—12月)。全面总结两化行动工作情况,系统评估两化建设成效,梳理完善两化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两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行动成果。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为牵头,现代生态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行政执法队等科室人员参与的两化行动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全力推进两化工作开展。

)夯实绿色养殖基础。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全面落实兽药饲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引导养殖场使用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省兽药追溯平台等,完善兽药饲料使用台账。到 2025 两化养殖场建立单位动物产品用药量和育肥猪饲料粗蛋白、铜锌底数档案。

)推动技术服务常态化。通过线上、线下、现场指导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两化技术培训服务重点开展合理用药、药敏试验、环保型饲料应用等专题培训,提高兽医干部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技术水平和积极性。

)完善监测和数字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两化需求为核心的监测指标和检测方法,搭建畜禽养殖全覆盖监测网络(具体办法按省规定要求执行),并推行新的兽药追溯系统,提升追溯信息采集效能

请各农技站(中心)站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配合开展两化工作指导,确保及时顺利完成本项工作。

 

附件1.遂昌县两化任务表(2022-2025年)

     2.遂昌县两化新建任务场名单(2022-2025年)

3.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价细则浙江省饲

料环保化示范场评价细则

 

 

 

 

 

 

 

 


附件1                 

遂昌县“两化”任务表(2022年-2025年)

名称

类别场名称

数量

(家)

名单

备注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

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

巩固减量化示范场

1

1.遂昌县绿成养殖场(鸡场)

已建、需抽检

提升减量化试点场

5

1.遂昌县旺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猪场);2.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公司(三仁原猪场);3.遂昌郑新华生态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鸡场);4.遂昌县金菊家庭农场(鸡场);5、遂昌县恒兴康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鸡场)

已建、需抽检

扩面建设减量化达标场

12

1.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10个)

新建任务场(具体名单见附件2

2.年出栏50牛场1个)       

3.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场(1个)。

合计

18



饲料环保化

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达标场

巩固环保化示范场

0



提升环保化试点场

1

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公司(三仁原猪场)。

空场

扩面建设环保化场

5

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5个)       

新建任务场(具体名单见附件2

合计

6



 

附件2

遂昌县“两化”新建任务场名单(2022年-2025年)

序号

区县

类别

企业名称

畜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区)联络员姓名

1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功明家庭农场

遂昌县应村乡高棠村

周功明

135******49

毛俊君

2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钟根义家庭农场

遂昌县应村乡高棠村

钟根义

138******61

毛俊君

3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县莲丰牧业养殖场

遂昌县云峰街道银都村

叶 军

130******78

毛俊君

4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云峰街道)

遂昌县云峰街道同心村

叶勇飞

139******46

毛俊君

5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新源农牧有限公司

遂昌县北界镇苏村村

苏增武

137******97

毛俊君

6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县登埠养殖专业合作社

遂昌县北界镇登埠村

叶小华

159******62

毛俊君

7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三仁乡)

遂昌县三仁乡大觉村

叶勇飞

139******46

毛俊君

8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沁和牧业有限公司

肉牛

遂昌县高坪乡石坪村

吴锡林

136******50

毛俊君

9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停家坑家庭农场

黄沙腰镇大熟村

周世林

137******91

毛俊君

10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永山畜禽养殖场

黄沙腰镇邵村村

廖永山

150******52

毛俊君

11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洞源百清家庭农场

黄沙腰镇小洞源村

陈百清

135******58

毛俊君

12

丽水市

遂昌县

减量化达标场

遂昌森工家庭农场

黄沙腰镇小洞源村

叶启波

137******07

毛俊君

13

丽水市

遂昌县

环保化达标场

遂昌功明家庭农场

遂昌县应村乡高棠村

周功明

135******49

毛俊君

14

丽水市

遂昌县

环保化达标场

遂昌县莲丰牧业养殖场

遂昌县云峰街道银都村

叶 军

130******78

毛俊君

15

丽水市

遂昌县

环保化达标场

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云峰街道)

遂昌县云峰街道同心村

叶勇飞

139******46

毛俊君

16

丽水市

遂昌县

环保化达标场

遂昌新源农牧有限公司

遂昌县北界镇苏村村

苏增武

137******97

毛俊君

17

丽水市

遂昌县

环保化达标场

遂昌钟根义家庭农场

遂昌县应村乡高棠村

钟根义

138******61

毛俊君

3

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价细则

 

一、 《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价标准》

包括重点项和否决项两部分,其中重点项部分包括4个方面32项条款,满分100分,否决项部分包括不予推荐的3类情况。经检查、赋分和评价,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不出现否决项部分的情况的,推荐为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否则,暂不做推荐。

(一)重点项部分


序号

评价条款

打分标准

分值

1

养殖场基本条件

兽医人员及兽医技术服务

兽医人员配备或兽医技术服务保障情况

养殖场一般应配备执业兽医或中专以上兽医专业人员,或应有其他稳定、可靠的兽医技术服务

2

兽医人员应具有相当的诊疗能力

兽医人员应具备依据动物行为表现、发病症状、临床检查和必要的病理剖检等做出初步诊断能力

2

兽医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的水平和能力

兽医人员能依据动物发病状况、用药指征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并制定用药方案

2

兽医诊疗条件

具备兽医诊疗场所及必要的兽医诊疗设施设备

养殖场一般应设有兽医人员办公及诊疗、化验的场所,应配备与开展一般诊疗、化验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2

具备一定诊疗、化验工作能力

能够开展常规的临床检验、生化检验和必要的血清学检验工作

2

具备必要的病理学诊断和药敏试验能力或相关技术服务

能够开展病理学诊断、抗菌药敏感性试验,包括社会化技术服务,并能将相关试验结果用于指导选择用药

2

兽药储存条件

应具备必要的药物储存场所

一般应设有温度可控的、独立的药房(或与库房一体)及冰柜等设施,以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

生物安全保障

养殖场选址与内部区划的隔离和畜禽舍环境的控制

养殖场与交通干线、居民区、屠宰场及其他养殖场有一定距离;场区内净道与污道无交叉;能有效控制畜禽舍环境

2

具备可靠的消毒设施情况

车辆、人员通道,生产区入口,畜禽舍入口等关键位置均应设有消毒设施

2

有可靠的粪污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应有行之有效的粪污清理设施,能保证畜舍及场区整洁;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设施或纳入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

1

2

养殖场基本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应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人员、物料进出管理,动物引进,消毒管理,环境卫生,饲养员管理,免疫计划落实,病死动物剖检及无害化处理等

5

兽药供应商评估制度

应有兽药供应商评估制度,基本内容包括不同供应商产品质量、疗效、性价比及不良反应等的评价

1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应有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出入库登记、分别按流水和品种建账、凭单出入库及凭证存档、定期盘库、盘存账物平衡、上传二维码、抗菌药(包括加药饲料)专账管理等

3

兽医诊断与用药制度

应有兽医诊断与用药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兽医岗位职责、兽医工作规范、国家制度落实(禁用药管理、处方药管理、兽医处方管理、休药期管理)以及规范用药相关内容

3

记录制度

应有记录制度,基本内容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应建立记录的岗位、环节、事件,二是保证记录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做到可查找、可统计、可追溯,三是记录管理,如责任人签名、存档时间等

3

其他制度

除上述制度外,还应有其他配套的制度,如卫生制度、免疫接种制度、饲料及饲料加工、档案管理等

2

3

相关记录

兽用抗菌药出入库记录

有抗菌药物的购入、领用、库存等一系列记录

所有兽用抗菌药(包括加药饲料)的购入、使用及库存,均应有完整的记录

3

相关记录内容完整

记录内容应包括兽药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

3

记录账物平衡

要做到账物平衡

2

兽医诊疗记录

兽医诊疗记录

治疗性用药均应有完整的兽医诊疗记录

5

诊疗记录内容

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动物疾病症状、检查、诊断、用药及转归情况

2

动物解剖记录

应有病死动物或典型病例剖检记录,包括大体剖检和必要的病理解剖学检查

2

药物敏感性试验记录

应有药物敏感性试验记录

1

兽医处方记录

抗菌药的使用应有兽医处方记录,包括用药对象及其数量、诊断结果、兽药名称、剂量、疗程和必要的休药期提示

1

用药记录

完整的用药记录

用药记录完整,特别是兽用抗菌药,包括加药饲料的用药记录完整

5

用药记录内容

用药记录内容应详实,应具体到品种、规格、使用量和用药次数,且与兽医诊疗、处方、药房用药记录一致

5

其他记录

其他相关记录

包括环境卫生、消毒、人员及车辆出入、疫苗接种等记录,各项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4

4

减量化行动效果

单位畜禽产品抗菌药使用量(以下简称单位产品用药量)

单位产品用药量规定水平。按每生产1吨畜禽产品(毛重)抗菌药的使用量计算,应分别控制在鸡蛋、鸭蛋100 g,肉鸡、肉鸭100 g(生长期不超过60天)或120 g (生长期超过60天),生猪150 g,肉羊、肉牛100 g,牛奶50 g以内

提交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情况报告,且内容须包括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与抗菌药使用总体情况、养殖批统计情况

4

单位产品用药量控制在规定要求内,得6分;单位产品用药量超出规定要求,且超出量不超过要求的120%,得4分;单位产品用药量超出规定要求,且超出量为规定要求的120%150%,得2分;单位产品用药量超出规定要求,且超出量为规定要求的150%以上,得1

6

减量化行动前后对比

行动前后对比,单位产品用药量环比。如果单位产品用药量没有达到相关要求,行动前后环比应相应降低

提交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情况报告,且内容包括当年和前一年的动物产品产出量和抗菌药使用量,以及单位动物产品产出的抗菌药使用量数据

4

单位产品用药量已经控制在规定要求内,得6分;单位产品用药量未达到相关要求,试点前后环比降低50%以上,得6分;单位产品用药量未达到相关要求,行动前后环比降低20%50%,得4分;单位产品用药量未达到相关要求,行动前后环比降低不足20%或没有降低的,得2

6

养殖场积极参加减量化行动,主动制定减量化行动方案,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

制定减抗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制定减抗方案并能够积极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自查和自我评价

4

行动前后养殖效益对比

对行动前后一定时段内(各12个月以上),养殖场死淘率、主要疾病的发病率、用药成本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3

减抗经验及具体措施的总结

分析总结中药产品、免疫增强剂或其他替代产品或措施实施情况;对于自繁自养以及出售仔雏的养殖场,应提供种畜禽养殖及仔雏产出数量、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的分析总结

4


(二)否决项部分

1.做出兽药规范使用承诺的;

2.养殖场近3年内存在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被检出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或不配合监测抽样工作的,或存在记录不真实、样品造假等情况的;

3.养殖场近3年内在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养殖场减量化达标评价须提供的材料

(一)养殖场自评报告

    养殖场对照《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价标准》开展自评,逐项赋分并说明赋分依据,填写自评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养殖场标明未使用兽用抗菌药的,应说明防治细菌性感染的具体措施和抗菌药替代品的使用情况。

(二)养殖场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情况报告。

养殖场应提供实施减量化一年来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情况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与抗菌药使用总体情况

从全场总体水平上,提供并统计全年(顺延年,如2021520日至2022519日)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总量及同期兽用抗菌药使用总量(以原料为统计口径),分别填写表1-2。计算单位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的抗菌药使用量。

1  实施减抗一年间全场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量汇总


育雏///犊数

(只/头)

育成数

(只/头)

出栏数

(只/头)

出栏(产蛋/奶)量

(吨)





2  实施减抗一年间全场抗菌制剂使用量汇总



抗菌药名称

规格

制剂使用量

制剂折合原料量/Kg

例:恩诺沙星粉

10%

1Kg/×240

24.00





合计:                   


注:抗菌药名称须填写兽药通用名称,以下同

2.按养殖批次统计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及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

    按不同饲养阶段,以特定养殖批次为统计单位,统计动物育雏(仔//犊)期、育成期或肥育期(产蛋期/产奶期)动物或动物产品产出,及以原料为统计口径的抗菌药(包括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不同情况、不同批次分别统计。

3  同养殖批动物产出与抗菌药使用情况(育雏///犊期、育成期)


动物种类


饲养阶段:育雏///犊期         育成期

起止时间

       /

起始数量:        只、头

终末数量:          只、头

时    间

抗菌药通用名称

规格

使用量

制剂折合原料药用量/kg

例:201××

恩诺沙星粉

10%

1Kg/×240

24.00






合计:               kg

4  肥育期同养殖批动物产出与抗菌药使用情况(肉鸡、肉鸭、生猪)



动物种类


饲养阶段:肥育期

起止时间

/

起始数量:        只、头

终末数量:          只、头

时    间

抗菌药通用名称

规格

使用量

制剂折合原料药用量/kg

201××

恩诺沙星粉

10%

1Kg/×240

24.00






……





合计:               kg

5  肉牛、肉羊肥育期出栏量与抗菌药使用情况



动物种类


饲养阶段:肥育期

起止时间

       /

起止数量:       /

出栏总重量:         吨

时    间

抗菌药通用名称

规格

使用量

制剂折合原料药用量/kg

201××

注射用硫酸卡那霉素

2g200万单位)

10/×180

3.60






……





合计:               kg


6  奶牛产奶期、蛋鸡、蛋鸭产蛋期动物产品产出与抗菌药使用情况


动物种类

奶牛( ) 蛋鸡( )

饲养阶段:产蛋期( )    产奶期( )

起止时间

       /

起止数量:      /

产蛋/奶量             吨

时    间

抗菌药通用名称

规格

使用量

制剂折合原料药用量/kg






……





合计:               kg


3)与实施减量化行动前一年(顺延年)相比,单位动物产品产出的抗菌药使用量如何?请提供详实数据,包括当年和前一年的动物产品产出量和抗菌药使用量。

3.养殖场在减抗养殖和健康养殖方面的主要措施和经验总结

包括在环境及环境控制、饲养管理、制度建设、抗菌药替代方案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评价方式

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开展养殖场减量化成效自评工作,鼓励养殖场使用两化数字化系统开展自评。自评结果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各市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评价时应听取养殖场情况介绍,查阅减量化实施相关记录,核算养殖场单位动物产品用药量等指标,并结合日常检查、产品抽检等情况,对照《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达标场推荐名单。


3

浙江省饲料环保化示范场评价细则

 

一、《浙江省饲料环保化示范场评价标准》

包括重点项和否决项两部分,其中重点项部分包括9项条款,满分100分,否决项部分包括不予推荐的3类情况。经检查、赋分和评价,总分达到85分及以上(只用商品化配合饲料的猪场,第3项和第4项直接得满分),且不出现否决项部分的情况的,推荐为浙江省饲料环保化示范场;否则,暂不做推荐。

(一)重点项部分


序号

评价条款

打分标准

分值

1

已落实专人负责饲料环保化相关管理工作。(5分)

有明确负责人

2

组织管理到位,协调沟通有力

3

2

饲料仓储符合质量安全管理要求。(10分)

设有独立的饲料储存仓库,不同的饲料产品分区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

4

饲料储存仓库(储料塔)与养殖规模相适应

3

饲料储存仓库(储料塔)配备防潮、避光、防虫防鼠防鸟等设施设备

3

3

自配饲料加工设施设备符合质量安全管理要求。(10分)

饲料加工场地独立,与养殖场有一定的距离

3

有防虫防鼠防鸟和粉尘防爆设施

2

配备常规的粉碎、混合设备

2

配备膨化、制粒等设备

3

4

自配饲料加工符合质量安全管理要求。(10分)

参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组织饲料加工,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3

加工工艺合理

2

记录较完整且可追溯

2

对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有必要的检测记录(含委托)

3

5

能参照浙江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细分育肥猪饲养阶段。(15分)

细分阶段数在3个(含)以上(团标中育肥期的第3、第4阶段可以合并)

8

上述各阶段的体重分布与团标基本相符

7

6

能科学测算生猪育肥期各细分阶段营养需求并制定相应阶段日粮配方。(15分)

科学测算本场生猪育肥期各细分阶段营养需求

8

制定符合需求的日粮配方

7

7

按要求对生猪育肥期饲料饲喂效果开展评估。(15分)

按要求开展饲喂效果评估

7

能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日粮配方

8

8

已建立饲料供应商评估、采购验收、入出库及仓储、自配饲料加工、饲料饲喂等配套管理制度,且制度内容与实际执行相一致。(10分)

建立了健全的制度体系

4

实际执行与制度内容相符

6

9

饲料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验收、入出库、自配饲料加工、饲料饲喂等记录的要素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且账实相符。(10分)

记录要素完备、内容完整

4

记录与实际相符,各环节记录能相互对应

6


(二)否决项部分

1.育肥猪(≥25kg)饲料中粗蛋白、铜锌含量不符合浙江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的;

2.养殖场近3年内存在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被检出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或不配合监测抽样工作的,或存在记录不真实、样品造假等情况的;

3.养殖场近3年内在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规模猪场环保化达标评价须提供的材料

(一)养殖场自评报告

养殖场对照《浙江省饲料环保化示范场评价标准》开展自评,逐项赋分并说明赋分依据,填写自评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饲料中粗蛋白、铜锌含量检测报告

(三)养殖场开展饲料环保化工作的主要措施和经验总结

三、评价方式

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开展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示范场创建申报工作,负责对创建情况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省级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养殖场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在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的基础上,确定省级饲料环保化示范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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