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根据前期各镇(街道)上报的拟评价企业名单,经研究,定于12月3日至18日开展企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包括现场和台账两部分内容。验收资料清单:
1、企业对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的附件资料清单;
2、企业评价自评打分表(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二、时间安排
12月3日(星期五) 螺洋街道
12月4日(星期六) 桐屿街道
12月6日(星期一) 路桥街道 路南街道
12月7日(星期二) 路南街道
12月8日(星期三) 路南街道 路北街道
12月9日(星期四) 新桥镇
12月10日(星期五) 新桥镇
12月11日(星期六) 横街镇
12月13日(星期一) 横街镇
12月14日(星期二) 横街镇 金清镇
12月14日(星期二) 峰江街道
12月15日(星期三) 蓬街镇 金清镇
12月16日(星期四) 金清镇
12月17日(星期五) 金清镇
12月18日(星期六) 金清镇 蓬街镇
三、评审组成员
舒清祥 高级咨询师 18767647881
张清泉 高级咨询师 18025376293
田宏亮 高级咨询师 13806885237
陈世忠 高级咨询师 15906865255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要求企业对照评价验收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台账准备,并按照评审组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2、请各镇(街道)落实一名负责人全程参与评价工作,并负责汇总收回《台州市企业管理星级评价验收表》(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请各镇(街道)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负责人名单报送至区经信局,联系人:陈敏萱,联系电话:82518033。
附件:1. 台州市企业管理星级评价验收表
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