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我区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进一步缓解辖区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全面实现为老助餐从“堂食”到“配送”、从“手工”到“智能”、从“补供方”到“补需方”的转变,在2018年我区建成老年食堂并开展助餐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满意、吃得营养,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湖民发〔2018〕43号)、《南浔区民政局南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浔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浔民发〔2021〕49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提升南浔区为老助餐和配送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解决高龄、孤寡、空巢、失能老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通过“政府补贴一点、自己再掏一点”,探索“社会力量赞助一点、慈善公益捐助一点、集体经济填充一点”等渠道,进一步优化老年食堂(助餐点)布局,实现城乡社区助餐、配送餐服务的全覆盖。
二、助餐对象
普惠制老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特惠制老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边且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空巢、独居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三、助餐机构
(一)示范型老年食堂
各镇(街道、度假区)建设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的老年食堂;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内设的老年食堂;依托有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内设的老年食堂。
以上老年食堂都须经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二)养老机构食堂
有承载能力的养老机构食堂,且须经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四、订餐申报流程
(一)普惠制老人
老年人可直接向助餐机构订餐,由助餐机构通过“幸福南浔夕阳红”线上移动端,提交就餐和配送餐有关信息(含堂食订餐)。
(二)特惠制老人:
老年人可通过所在村(社区)代办,由所在地村(社区)向镇(街道、度假区)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度假区)对特惠制身份进行初审,区民政局认定审批后,由助餐机构通过“幸福南浔夕阳红”线上移动端,提交就餐和配送餐有关信息(含堂食订餐)。
五、配送流程
考虑南浔区大部分老年人集中在农村偏远地区,分布比较分散,视情况采取一级配送或二级配送。一级配送由助餐机构委托第三方直接配送到老年人指定地点;二级配送由助餐机构配送至每个村(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再由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单位采取各种形式配送到老年人指定地点。日间照料中心作为二级配送单位,配送服务可纳入个性化服务,与考核运营结果挂钩。鼓励开展志愿者送餐服务、邻里互助送餐服务等。
六、补贴标准
(一)助餐机构运营补助
补助以就餐老年人次数为基准,结合食品安全考核、就餐人员满意度等因素,对年度正常运营达250天、日均就餐达10人次以上的老年食堂,按照3元/人次的标准进行补助,且每年不高于5万元。运营补助的老年食堂须实行公益价。因疫情防控等法律政策因素停止运营的天数计入正常运营天数。其中养老机构提供助餐的,补助测算范围为对外提供配送餐服务人次数。补助资金由市与区各承担一半。
有条件的镇(街道、度假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二)老年人助餐(含堂食)与配送餐补助
1、普惠制。向老年人收取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公益价。(2021年公益指导价一荤一素7元、一荤两素8元、二荤一素10元;另外需要提供配送服务的,配送费3元。公益指导价每年可动态调整)。
2、特惠制。就餐每份优惠3元,配送费3元全部减免,享受特惠制老年人直接按优惠后的价格购买。优惠与减免的费用由区、镇(街道、度假区)各承担一半。
有条件的镇(街道、度假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政策,适当拓展优惠对象、提高优惠幅度与补助标准。
七、费用结算流程
(一)老年人结算的费用:老年人餐费和配送费直接与助餐机构进行结算,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成熟后,原则上全部启用智慧系统结算。
(二)助餐机构结算的费用:助餐机构的运营补助,区民政局统一拨付给各镇(街道、度假区),由各镇(街道、度假区)按照实际点位和运行情况进行结算。备案后,可拨付不低于60%的启动资金,年终结算后多退少补。助餐机构助餐费和配送费中涉及到享受特惠补助的费用,区民政局统一拨付给各镇(街道、度假区),由各镇(街道、度假区)与助餐机构进行结算。可分期结算,也可视情况拨付,年终结算后多退少补。通过集体经济、慈善等其他渠道筹资的,结算流程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结算。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度假区)要把做好助餐和配送餐工作作为推动我区共同富裕示范样本,进一步增强为民情怀的具体行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打通送餐服务的“最后一百米”。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送餐设施规划布局。要统筹谋划,切实做好助餐及配送餐的有关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度假区)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好助餐和配送餐工作的前期准备,要添置好助餐和配送餐的相关辅具及用具。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老年人得实惠的有关政策,拓展优惠对象、提高优惠幅度与补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赞助一点、慈善公益捐助一点、集体经济填充一点”等渠道保障助餐经费。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度假区)要切实加强助餐和配送餐服务优待对象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助餐机构以及配送单位,应对老年人就餐情况在助餐系统进行记录,实行智慧化管理。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老年人助餐机构和配送服务单位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1、南浔区助餐和配送餐服务特惠对象申请表
2、南浔区老年食堂备案表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