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度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级有关单位:
《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共管”的思路,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厉违法行为查处,全面宣传普及发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塑水晶晶南浔、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通过为期三个月的高压整治,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责任、行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突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普遍养成,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聚集五大要素,全面打赢源头隐患“歼灭战”
1.聚集重点项目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湖盐公路、三新线等在建交通项目隐患,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2.聚集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整改。紧盯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100%,重货、重挂“三率”达到99%以上。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浔大队、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3.聚集重点人员隐患排查整改
(1)对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AB证驾驶人,综合采取短信提醒、上门督促、约谈函告、公开曝光等方式,推动限期整改、逐个清零,坚决杜绝不合格的驾驶人开车上路。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2)组织开展对辖区涉毒、肇事肇祸精神病以及有极端倾向驾驶人的排查,落实重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利用交通工具制造暴力极端案事件。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4.聚集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改。对30个市区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加快治理进度,一时难以完成的故多发点段要高标准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对临水临崖、长下坡和高速匝道等重点隐患点段,落实好相应的人防、物防措施。科学划定中心城区货车禁行禁停区,于8月中旬前完成。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要加强隐患排查,于9月底前上报不少于4处的区级道路隐患新点位并落实好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聚集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对辖区内丰盛化工、美信佳、金土地等重点运输企业(包括“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企业) 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检查,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逐一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事故深度调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建设指挥部、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浔大队,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打赢路面安全“防控战”
1.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紧盯各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加大严管严查力度,原则上酒驾、醉驾2天查处一次、“三超一疲劳”3天查处一次。聚焦外卖小哥、老年人、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在农贸市场、学校门口、主要路口等重点点位常态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并通过浙政钉实行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每周通报制度,确保8月底前电动自行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浔大队,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严查非法改装营运三轮车违法行为。在重点时间、重点路段,以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黑三轮”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依法查处中心城区无牌无证无保险无营运手续等“黑三轮”违法上路行为。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8月份开展集中整治并长期坚持。
3.加快淘汰非国标电动车。对全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店家进行“地毯式、全覆盖”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取缔非国标电动车违法销售。多部门联动严厉查处无牌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依法查扣无牌三、四轮电动车,并定期通报。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8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打赢宣传教育“阵地战”
1.强化新兴媒体宣传普及。在南浔发布、今日南浔、南浔时报等区级媒体和相关部门、各属地微信公众号上,滚动推介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曝光一批超速、酒驾、醉驾、未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广泛宣传,警示群众,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上,开展网络直播斑马线礼让行人、随警作战等宣传方式,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
完成时限:8月至9月底并长期坚持。
2.开展暑期少儿宣教活动。开展“暑期上一课”教育活动,针对接送时未佩戴头盔、不规范佩戴头盔、超员超载接送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小鸟说安全”“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8至9月期间每月集中推送2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引导少儿群体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动员少儿群体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及时向家长普及、宣教。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8月至9月底。
3.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精选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并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等阵地,精准向农村地区人员特别是对全区十余万60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流动人口),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确保人手一份交通安全告知书。8月底前,建成中心城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6个。
责任单位: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8月至9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强化协同联动,全面打赢处置保障“守卫战”
1.强化警医协作。打通快速救治急需通道,构建警医联动信息通报群,第一时间掌握交通事故一手资料,及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择优及时送至就近医院,对重伤特别是颅脑损伤,及时送至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颅脑损伤的应送至湖州中心医院)救治,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及时救治,降低事故伤员,保护生命安全。明确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分级转运和救援原则,健全完善院前院内应急抢救流程。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各医院;
完成时限:8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
2.强化城警联勤。建立健全中心城区网格站点体系,提档升级现有装备,整合交警、综合执法队员力量,建立集快反、巡逻、执法、警卫、宣教、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心城区铁骑队伍;同时,加强对铁骑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保障,探索完善铁骑实操、应急训练和常态运作工作机制,提升铁骑队伍实战效能和执法形象,全面形成路面勤务高效新战法。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
3.强化警保合作。组织有关保险企业通过共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持续加强电动车保险的续保工作,结合“一老一少”、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配合开一系列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有关保险企业;
完成时限:8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期坚持。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初)。开发区、高新区、各镇(度假区、街道)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分方案,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底至2021年10月底)。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排查整改,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滚动宣传普及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10月底至2021年11月15日)。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普及等长效机制,逐步开展常态化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开发区、高新区、各镇(度假区、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取得整治工作实效。
(二)严格督导通报。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日常督导工作,建立健全通报机制,每半月形成一期督查通报,并及时通报送至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大风险点的督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各有关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考核中;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南浔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体红 单永杰
副组长:朱 峰 (区交通局)
沈翀炜 (区公安分局)
成 员:沈中心 (区委宣传部)
徐根红 (区融媒体中心)
袁梦华 (区发改经信局)
黄海新 (区教育局)
孙 晖 (区财政局)
程华斌 (区交通局)
潘明峰 (区卫生健康局)
吴 杰 (区应急管理局)
吴建平 (区市场监管局)
胡国华 (区综合执法局)
沈光明 (区公安分局)
陈尔祝 (区生态建设指挥部)
吴坤松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浔大队)
严建国 (开发区)
满 涛 (高新区)
沈学峰 (南浔镇)
沈建钢 (练市镇)
宋新华 (双林镇)
姚浩良 (菱湖镇)
邱建荣 (和孚镇)
钱月华 (善琏镇)
朱建人 (千金镇)
杨维献 (石淙镇)
沈永良 (旧馆街道)
叶 徐 (度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