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重点行业公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关于推进重点行业公平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全区各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南浔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其中规上木业、纺织、电梯、电机、电磁线、建材和印染7大重点传统产业企业以及近三年退规企业作为试点先行开展。
二、实施原则
(一)用电区分制。对于厂房租赁且共用变压器的企业,若承租企业为规上企业的,经出租企业、承租企业双方申请并签字确认后用电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若承租企业为规下企业的,出租企业承担变压器的全部用电量;若承租企业有规上和规下的,规上企业用电量可据实区分,剩余的由出租企业承担。
(二)产品主营制。对于产品多样化经营的企业,在划分细分行业类别时以企业主营产品为准。
(三)属地负责制。属地政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实企业用电量、行业类别等情况,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企业反馈的问题。
(四)年度定对象、季度亮牌制。上年度亩均税收和度电应税销售收入都在细分行业平均值以下的企业作为下一年重点工作对象(2021年重点工作对象为2020年亩均税收和度电应税销售收入都在细分行业平均值以下的企业)。以上年度细分行业度电应税销售收入为基准值,建立季度“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所有7大重点传统产业企业作为亮牌对象,对度电应税销售收入在基准值以上(含)的企业亮“蓝牌”,对度电应税销售收入在基准值以下的企业亮“黄牌”,对3次度电应税销售收入在基准值以下的企业亮“红牌”。
三、主要措施
(一)对1次亮“黄牌”的企业:由属地政府向企业发放书面告知函,告知函中明确企业该季度所在细分行业度电销售收入平均值、该企业与行业平均值的差距、下一季度仍未达到行业平均值将采取的举措。
(二)对2次亮“黄牌”的企业:一是所有政策性扶持奖励核减50%;二是暂停土地等要素配置且不予入小微企业园和专业园区;三是组织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综合执法、消防、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重点工作对象进行联合评估。
(三)对3次亮“黄牌”的企业(即亮“红牌”企业):一是两年内取消所有政策性扶持奖励;二是两年内暂停土地等要素配置且不予入小微企业园和专业园区;三是组织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综合执法、消防、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重点工作对象进行联合评估和联合执法;四是对年度亩均税收行业内排名靠后的企业,结合“亩均论英雄”有关情况,在综合评价中直接列入D类。
(四)对近三年退规的企业:组织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综合执法、消防、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联合评估和联合执法。
四、组织保障
(一)实行专班运作。建立南浔区促进行业公平发展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以及开发区、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重大工作事项。
(二)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推进各行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将行业公平纳入对开发区、各镇(街道)的“实绩论英雄”考核,按季亮牌、年终计分。
附件:南浔区促进行业公平发展工作专班
附件
南浔区促进行业公平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温建飞
副组长:沈振宇
成 员:沈增赟(区政府办)
杨慧华(区政府办)
董海辉(区发改经信局)
何琪虎(区财政局)
叶伟强(区住建局)
施永伟(区应急管理局)
李学明(区市场监管局)
姚国峰(区统计局)
冯 强(区综合执法局)
王 军(区消防大队)
姜建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徐 毅(区税务局)
姬胜军(区生态环境分局)
徐惠强(国网湖州南浔供电分公司)
闵金良(开发区)
周光宇(南浔镇)
罗祖盘(练市镇)
彭 琳(双林镇)
沈其民(菱湖镇)
褚利斌(和孚镇)
李莲莲(善琏镇)
陈小红(千金镇)
顾月洪(石淙镇)
徐 斌(旧馆街道)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经信局,由董海辉兼办公室主任,詹家峰、王学良、冯永良、沈翊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