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公质量,现将《关于印发路桥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6年9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445567。
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路桥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
(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路桥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