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处突能力,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区安委会起草了《路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须盖章)反馈修改意见,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周姿含,82586021,15868759295(浙政钉),
传真:82586022
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4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台市委办发〔2021〕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应急处突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路桥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路桥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至2021年底,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以上,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络规范化建成率达到100%,镇(街道)综合性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100%;基层应急管理源头防范、预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应急联动、监管执法、精密智控等六大机制全面建立;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装备规范配备率达到100%;基本建成组织指挥高效、统筹机制健全、风险防范精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通过3—5年努力,推进我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走在省市前列。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络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应急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领导责任。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经常性检查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重大风险排查化解。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担任党(工)委委员的政府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其他党政负责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压实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镇(街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照《关于加强全区基层消防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规范设立。强化镇(街道)统筹协调职责,2021年底前按照各镇(街道)三定方案,整合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力量资源到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
(三)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全灾种救援要求,镇(街道)要整合专职消防队、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力量,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日常训练。2021年底前,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一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四)推进应急救援专业化、社会化力量建设。镇(街道)要结合产业特色、事故特点等,有针对性地组建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或跨区域联合设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自治性、志愿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基层群防群治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
(五)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建立村(社区)应急突击队,遇突发险情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突工作。整合现有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水库巡查员等人员力量,建立“多员合一”的村级应急管理员队伍,加强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化解。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等安全管理,每年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责任状,督促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指导、督促、协调村(社区)全面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准入审查机制,依法依规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评估,杜绝安全风险大、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项目引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健全企业风险管控机制,全链条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安全审核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
(二)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历史预警,紧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季节性、阶段性特点,实现精准施策、精准预防。加强趋势预警,实行应急管理形势分析月例会制度,认真研判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加强实时预警,即时梳理分析隐患排查结果,聚焦突出问题,及时对相关行业领域进行预警。根据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及时开展会商,适时发出不同级别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做好防范。加强灾害事故预警,深刻剖析、全面复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强化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滚动治理机制,实行一般问题动态整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大问题挂牌整治,并及时销号闭环, 切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汛期前海上安全、城镇内涝、地质灾害、城镇安全等重要领域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率和执行到位率达到 100%。支持和督促镇(街道)相关工作机构及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公安局)
(四)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快速响应应急救援网,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基本装备物资、有实用工作手册的要求,建设一批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2021年底前,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全面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积极推进区域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全面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探索建立村企应急联动机制,以村级工业集聚点或大中型企业为中心,整合周边村(社区)人员力量,开展巡查检查、隐患整治、应急处突等。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与周边大中型企业签订村企应急联动协议,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开展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五)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镇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配足配强执法力量,确保有2人以上持证执法人员,主要精力用于执法监管工作。建立行政处罚权委托机制,镇(街道)依法接受区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委托,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化。明确执法事项,依法梳理镇(街道)法定和委托权力事项,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建立精密智控机制。依托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指挥系统,加强与省市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升基层应急指挥能力。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区镇村四级贯通的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镇(街道)建成可视化双向互动指挥调度体系,重点风险防范区域浙江安全码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加强与基层社会稳定“一体两翼”等工作体系的衔接,实现应急风险智能判断、应急救援智能辅助决策。(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一)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建设。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修编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应急预案,指导村(社区)编制综合性“多案合一”应急手册。要强化预案演练,镇(街道)每年开展1次以上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演练,2021年底前,确保村(社区)群众应急预案受教育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单位)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装备保障。镇(街道)要按规定配齐执法专用装备,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和应急保障车辆。全面推进村(社区)应急装备“3+4+X”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带动力排水泵等“三大件”和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四小件”及微型消防站器材、手持扩音器等配备到每个村(社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
(三)全面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各镇(街道)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危险源管控、人员转移、事故处置、事故和灾害现场救援、决策(调度)指挥、通讯保障、物资装备调度等8类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防汛责任人和一线干部的培训。区应急管理局要每年组织开展网格员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突能力。大力开展应急管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避险避灾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委政法委)
(四)落实应急管理队伍激励保障措施。树立实干担当用人导向,积极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应急管理岗位锻炼,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积极执行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合理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有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依法履职、照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激励,切实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推动应急管理服务社会化发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安全生产专属网格,实现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标准化企业优惠措施,实现全区规模上企业和高危企业标准化创建100%。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完善“保险+服务”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中介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
(六)建立应急管理监督员队伍。镇(街道)要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监督员队伍,凝聚各方合力,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开展。(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