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 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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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度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

 

 

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大《南浔区加强欠薪处置的五条意见》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南浔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现制定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主体责任,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地产、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含甲方直接发包项目),交通局、水利局负责全区系统内建设项目,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旅投集团负责各自投资的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一律由属地负责。

二、深查六项制度

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区根治欠薪办“六项制度”工作专班负责定期巡回检查、会商研判,对建设项目提出改进完善、规范执行的意见建议;对拒不执行“六项制度”的建设项目提请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肃查处。

三、规范建筑市场

区根治欠薪办、区属国资企业及属地要及时将涉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线索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认定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区根治欠薪办每半年梳理1次,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建筑市场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处置整顿情况。

四、严打违法行为

加大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协同办案、劳动行政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逃匿、无法联系等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协助处理;人社部门在办理移送案件材料时一并呈报人大监察法制、检察部门,提请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对案件移送、审查、立案查处情况,区根治欠薪办定期汇总汇报区政府。

五、公开涉欠项目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投诉线索黑榜名单制度,每月对欠薪投诉线索查实后排前3位的项目,通过南浔时报、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黑榜名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投诉数量等内容,同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

六、实施负面清单

压实压紧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直接责任,对全年累计5次以上列入黑榜名单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在参与南浔市场竞争和招投标时加强重点关注和资格审查。

七、扣紧五条意见

严格执行五条意见中欠薪线索化解处置的各项规定,5个工作日之内甄别核实并回复化解处置结果,最迟7日内妥善处置。坚持结清化解和协议化解2条标准,协议化解到期未履行的,由各责任主体立即申请启用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履行化解责任,直至案结事了。到期未化解欠薪案件,各责任主体向区根治欠薪办书面提交事实未化解原因,由区根治欠薪办牵头研究后续化解处置办法,对特别重大的欠薪案件提交信访联席会议。

八、加强责任落实

区根治欠薪办对各责任主体履行日常监管和欠薪案件化解处置的情况,可以提出书面催办和督办的建议。严肃考核问责,坚持执行月度化解末位约谈和通报制度,实施“无欠薪”专项考核和部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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