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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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区级社会团体:

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630日前经区民政局核准成立登记的区本级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其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二、年检内容

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社团党组织建立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社团组织的各种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等。

三、年检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

(一)报送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20年度)》(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2019年度年检结论为 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团需提交整改报告;

4、其它有关材料。

各社会团体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已注册账户的请直接登录)(http://www.zjzwfw.gov.cn/),通过浙江政务网湖州市南浔区法人服务按部门(或按主题查找)区民政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有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除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上的财务报告外,还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材料不全或有应填未填项的,年检不予受理,待补充完整后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社会团体自我检查阶段。各社会团体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阶段。各社会团体应当于2021430日之前将年检材料送交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初审意见。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可将年检材料直接报送登记机关审查。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阶段。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各社会团体于2021531日之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区民政局(或寄送,寄送请注明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由区民政局审核后作出年检结论;

4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于2021531日前将年检材料直接报送区民政局审查。 

5、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年检结论

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登记管理机关在登记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中载明年检结论。

(一)社会团体在2020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2、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

3、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4、擅自修改章程或者未按规定申请章程核准备案的;

5、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时弄虚作假的;

6、违反证书、印章管理规定的;

7、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8、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名称开展活动的;

9、在2020年度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10、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履行相应程序的;

11、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

1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

14、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的;

15、出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16、向企业派捐索捐、强拉赞助或者强制企业入会的;

17、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的;

18、违反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的;

19、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者向评选对象收取费用的;

20、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21、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2、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24、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的;

25、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的行为。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有序开展年检工作,请各社会团体和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完成自查和初审,按规定时间向区民政局报送年检材料。

(二)区民政局将在南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上将年检结论向社会公告。

(三)区民政局将视情要求社会团体提交其他有关说明材料,并对部分社会团体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确定社会团体2020年度的年检结论。

联系方式: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0572-3025262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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