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业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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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业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

包政〔202355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业:

《创业包河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 3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2023 6 19

 

(此件公开发布)

 

 

创业包河行动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要求,切实落实安徽省政府《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皖政〔202263 号)和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合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2022206 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让包河区成为创新英才、青年创客向往汇聚、逐梦成长的创新天地、创业热地、创造福地。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 4 万户,其中新增企业 2 万户以上。

——每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0 家,培育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5 家左右。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监测对象、退役军人创业者人数不少于 800 人。

——每年新增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少于 1 家,培育国家级后备梯队不少于 1 家,力争十四五末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少于 5 家,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不少于 3 个。

——每年发放创业贴息贷款 1 亿元。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一)创业载体升级行动。

1.实施产业链创新联盟培育工程。鼓励领军企业联手高校院所建立产业链创新联盟,引导创新创业者围绕产业链锻长补短,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创新联盟+产业基地”“重大项目+产业集聚的产业链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重点产业链双招双引专班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区经信 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2.实施创新园区培育升级工程。重点在骆岗生态公园、中国视界、滨湖卓越城等区域,打造国际创业港、创业社区,吸引国际人才、国际型企业总部聚集,构建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发展格局。鼓励高校院所、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双创园区、科创驿站。(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包河经开区)

3.实施文创街区培育工程。加快打造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 优化提升卓越城文华园、合柴 1972 等文创园区(基地)的特色品质、供给能力和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区文产办,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支持罍街等成熟文创园区(街区、楼宇)与商业载体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文旅商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推动省级战新产业基地广播电视与语音技术融合创新实验 室、基于融合媒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区文产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整合环巢湖文旅资源,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包公园文旅集聚区,打造文旅网红打卡点 20 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包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文投公司、印象滨湖公司)

4.实施大众创业孵化工程。利用中科大、合工大等高校周边资源,布局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探索以农户自营、委托运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发展农舍总部、文创项目。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及民营企业利用现有楼宇、可转化资产空间,投资参与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自规局包河分局)

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打造具有包河特色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特色创业街(园) 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区百帮创业园等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创业主体培育行动。

5.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定。按照《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要求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定工作,按政策给予人才公寓、租购房补贴等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市不动产包河分中心、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6.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对于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到 200 万元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年度经济贡献总额每增加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金额增加 2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省、市奖励从高不重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7.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结合乡村振兴、城市更新,鼓励有为青年在创意农业、生态旅游、科技孵化等领域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

毕业 2 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并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给予最高 10 万元资助扶 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济贡献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8.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和返乡创业。鼓励投资者在医疗教育、文体娱乐、养老托幼、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农业等领域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

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且正常经营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9.加速企业梯度培育。实施优质企业梯队培育计划,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链条,一企一策精准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0.培育创业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创业研究院、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大力发展综合性创业服务机构,招引全国头部创业研究、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仲裁等高端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创业包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丰富创业培训形式。推荐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型、成长型、发展型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和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未来新徽商特训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推荐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和优秀创业者参加新徽商培训工 程。(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

推进场景创新中心建设,拓展应用场景,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实践实训的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建立创业见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四)创业金融助推行动。

12.鼓励“扶早、扶小、扶新”。组建区级科创产业基金,建立容错机制,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巩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深化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用足用活科创贷、民营小微助力贷、链贷通、创业担保贷款等区级财政金融产品,构建包括科技信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融资租赁、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内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个人可以申请最高贷款 50 万,并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滨湖金融投资集团)

13.引入风投创投机构。积极参与合肥市产业引导母基金、创业引导基金、天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合作设立各类专项基金,聚焦重点产业和科创企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滨湖金融投资集团,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举办滨湖·科创+金融对接会。(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人社局)

完善区级政府性基金体系,引导、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在区内集聚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打造合肥滨湖金融小镇等基金集聚区。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机构落地,引进境外资金支持我区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五)创业服务优化行动。

14.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用好皖事通办平台创业合肥版块,将创业服务相关注册咨询及业务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发包河经济大脑平台要素对接模块,帮助企业对接创业要素资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打造赛事活动品牌。举办创业包河品牌赛事,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支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团区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推荐优秀创业者参加创业安徽之星评选,加大对优秀创业者和团队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鼓励支持高校院所、投资机构、新型孵化器等多主体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创业大赛和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创业活动。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经 信局、区金融监管局)

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对接活动。区商务、经信、科技、金融监管、人社、文旅局等创业包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科学谋划,每年举办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对接活动至少 2 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创业包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积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宣传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创业氛围。加强各类媒体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包河创业故事。(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包河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区发改委、区人社局等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创业包河各项行动,创业包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包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要素保障。盘活现有工业厂房、闲置楼宇等产业用地空间,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包河建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包河分局、区财政局)

(三)跟踪督导激励。健全区级层面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包河建设工作机制,对创业包河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对在创业包河行动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区直部门给予褒奖激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12 31 日。

附件:创业包河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创业包河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

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区发改委主要负责人

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

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区经信局(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主要负责人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区农林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

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区文旅局主要负责人

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区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投促中心主要负责人

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资规局包河分局主要负责人

团区委主要负责人

区妇联主要负责人

区工商联主要负责人

滨湖金融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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