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河湖管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
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4号总
河长令的部署,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切实抓好我县河湖长制工作
责任落实,建立长效的河湖管护机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
景美、人和”河湖管护目标,结合霍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 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结合我县中小
河流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建设,建立目标明确、责任
清晰、措施保障、长效的河流综合管护工作机制,以维护河湖生
命健康,建设造福大民的幸福河。
二 、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 一)工作目标
实行专业化养护,物业化管理。河湖堤坝平整、堤坡无雨淋
沟、水面无漂浮物等,穿堤涵闸、泵站等工程得到有效维护;河
湖管护范围内无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突出问题。
(二)实施管护范围
管护范围为设立河湖长的河流、渠道、小水库。其中小水库 管护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霍邱县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项目实施方案》、霍邱县贯彻《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霍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管理标准》、 《霍邱县小
型水库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管护。
已完成管理范围划定的河湖,以政府批准同意的管理范围为
准;未完成管理范围划定的河湖,其管理范围按照《安徽省水工
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确定,具体为:
1.河道(含湖泊):有堤防的,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 的水域、沙 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
地(不得窄于10米);无堤防的,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
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2.小(2)型水库为建筑物边缘线起向外10米至30米,主、
副坝背水坡坝脚线外10米至30米。
3.渠道:支渠为背水坡坡脚外2米至5米。
三 、管护责任单位和职责
(一)县级河湖管护责任单位
按照六安市总河长令(第4号)、霍邱县总河长令(第1号) 部署,对设立县级及以上河湖长的主要河湖,有堤防且设置了水
利设施管理单位的堤段,主要由县水利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无
堤防段及生产圩堤属地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一般性河湖由属地
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
日常管护(按招投标规定,履行程序),具体分工如下:
1.淮河霍邱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河道管理中心。
2.史河霍邱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河道管理中心。
3.淠河霍邱段,隐贤堤、民生堤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河道管理
中心,小坝圩、马湾圩堤管护责任单位为冯瓴乡政府,民康圩堤
管护责任单位为潘集镇政府。
4.汲河霍邱段,左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东水利中心
和属地乡镇政府,右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汲东水利中心和 属地乡镇政府。
5.沣河霍邱段,左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西水利中心
和属地乡镇政府,右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东水利中心和
属地乡镇政府。
6.城东湖,西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东水利中心和属
地乡镇政府,东岸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汲东水利中心和属地
乡镇政府,东湖坝管护责任单位为城东湖闸管理处。
7.城西湖,砖店桥至沣河桥段(小南湖西岸)管护责任单位
为属地乡镇政府,砖店桥至二里涧桥段(小南湖东岸)管护责任
单位为属地乡镇政府,深水区周边(沣河桥-高台-何家圩-返修桥-
工农兵桥-沣河桥)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城西湖隔堤管理所。
8.沿岗河,右岸逸桥涵-沣河桥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属地乡镇政
府,二里涧桥-返修桥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城管执法局和属地乡
镇,返修桥-三岔河段管护责任单位为临淮岗乡政府;三叉河-退
水闸段左右岸管护责任单位为临淮岗乡政府;左岸逸桥涵-高台
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西水利中心,返修桥-大站段管护
责任单位为城西湖隔堤管理所。
9.沣东干渠霍邱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东水利中
心,老圈行水库管护责任单位为霍邱县老圈行水库管理所,水门
塘水库管护责任单位为霍邱县水门塘水库管理所。
10.沣西干渠霍邱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沣西水利中
心,龙潭水库管护责任单位为霍邱县龙潭水库管理所,蝎子山水
库管护责任单位为霍邱县蝎子山水库管理所。
11.汲东干渠霍邱段,管护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汲东水利中心。
12.民排河,管护责任单位为沿线乡镇政府及农业农村局。
(二)乡、村级河湖管护责任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实施
范围内的水库、河流管护的责任单位,可采取落实公益性岗位、
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日常管护。
(三)河湖管护责任单位职责
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新增河湖问题,涉及
较大问题及时报告河湖长,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杜绝增量,
负责对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日常维护情况监督、检查、考核。
乡镇和村聘请的管护员(护河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管护员(护
河员)在河湖管护过程中发现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
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负责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
向属地政府汇报,由属地乡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到位。
管护员(护河员)按管护要求开展日常河湖保洁工作,但不替代
属地政府应承担的巡河(湖)护河(湖)工作。
四 、管护要求
(一)实行日常动态保洁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日常动态保洁。具体要求如下:
1. 清理水面、河中、河滩、沙洲、河岸、桥洞等处的垃圾
废弃物、杂草、畜禽粪便等影响水质的所有杂物;打捞的垃圾、
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运走,并在指定地点倾倒;洪水退去
后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捞次数,保持水面及岸边干净;及
时清除阻碍河道行洪的高秆作物及其他障碍物。
2. 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
则,各河流、渠道、水库管护单位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收集到指定
的垃圾收集点,各乡镇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负责将行政 区域内各河道垃圾进行收集处理,不得把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
物、河流障碍物等打捞出来的河道垃圾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
往大河弃。
3. 对发现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并通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清除 和处理;若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管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立即
向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协
调处理。
6-
(二)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各河湖管护责任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
护的,其管护安全措施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落实保障,要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管护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安全生
产保障措施(包括为水面保洁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配 备救生设备等)。加强对河面水面作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河湖管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 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制定应对突发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防护制度。
属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牵头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管护人
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对管护要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无
事 故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河
湖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 责,密切配合,形成河湖管护工作合力。
县水利部门负责编制完善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负 责河湖管护的监督管理考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河湖管护 责任单位落实管护工作内容和要求。
县财政局负责将市县级河流管护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
障河湖管护县级经费。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河道
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农业面源污染 和畜禽养殖排泄物防治,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构建“统 一 收集,集中处理”
的长效机制,严防病死动物随意丢弃。
县公安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河湖内非法捕捞
违法行为。
各乡镇和开发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
设,做好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将辖区河湖库沟塘
渠等水面垃圾清理纳入清运项目中,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
健全“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
系,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处理方式和处理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二)明确管护经费和人员
1.河湖管护经费。
淮河干流霍邱段,河流左右岸需管护长度为99.9km;史河霍 邱段右岸需管护长度为12.8km。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
护定额标准》,结合河流管护需求,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
90. 16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和沿河乡镇使用。
淠河霍邱段左岸需管护长度为43.6km , 依据《安徽省水利
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结合渠道管护需求,每年管护资金投
入不超过34.88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和沿河乡
镇使用。
汲河霍邱段左右岸需管护长度为114.7km, 沣河霍邱段左右 岸需管护长度为106km, 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
准》,结合渠道管护需求,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176.56万
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和沿河乡镇使用。
城东湖、城西湖周边岸线需管护长度为174.5km , 依据《安
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结合渠道管护需求,每年管
护资金投入不超过139.6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
和沿湖乡镇使用。
汲东千渠霍邱段渠道总长47.1km。左右岸合计长度94.2km。
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结合渠道管护需求,
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56.52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
水利局和沿渠乡镇使用。
沣东干渠霍邱段渠道总长53.6km , 河库岸线长度137.2km
(含老圈行、水门塘水库)。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
额标准》,结合管护需求,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82.32万元。
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和沿渠库乡镇使用。
沣西干渠霍邱段渠道总长71.4km, 河库岸线长度159.6km
(含龙潭、蝎子山水库)。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
标准》,结合管护需求,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95.76万元。
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和沿渠库乡镇使用。
沿岗河左右岸合计长度112km, 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
67.2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水利局、城管执法局和沿河
乡镇使用。
沿淮排灌区(民排河)左右岸合计长度63.0km , 每年管护
资金投入不超过37.8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县农业农村
局和沿河乡镇使用。
为便于河湖管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综合考虑县级以下河湖管
护任务的面上管护需要,对于承担县级以下河湖管护任务的乡
镇,根据任务大小和年终考评结果,给予每个乡镇10万元左右
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霍邱县河湖管护估算每年需资金约1091万元(其中市县级 河湖管护经费781万,乡镇以奖代补管护经费310万)。河湖日 常管护经费县财政每年纳入预算,可从河道采砂收益、生态补偿
资金等方面多渠道筹措经费。
2.队伍保障。采用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护
的,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管护需求,原则上2-3公里设置 1名管护员(护河员),其他河湖由各乡镇根据管护需求合理设
立公益性岗位,建立河湖管护队伍,一般按3公里左右设立一名
管护员(护河员)。建立健全河湖管护的体制机制,确保河湖管 护体制机制落实到位。各乡镇河湖管护员(护河员)人员确定后, 及时上报县河长办,由县河长办进行梳理汇总。
(三)强化河湖长责任
全县各级河湖长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
念,自觉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各级河湖长作为各责
任河段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 挥好河长“领队”作用,领导好、组织好河湖长制专项行动,并指
挥好治水团队,把相关部门、下级河长、社会力量等拧成“一股
绳”,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要熟悉责任河段情况,自觉带头
执行巡河制度、问题交办督办等制度,切实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落实到位。乡、村级河湖长要全面配合管护员(护河员)做好河 湖管护工作,切实将河湖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治、整改到位,以出
色的成果彰显河湖长的责任担当。
六、健全管护考核机制
1. 日常保洁标准。要求达到“四无”标准,即河中无障碍物;
水面无水浮莲、水葫芦等影响水生态的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废
弃物;河岸无垃圾弃物、畜禽粪便、杂草等。
2.日常监管标准。河湖岸线管护范围内无新增乱占、乱建、
乱堆、乱采、乱排、乱捕违法行为,遏制增量,减存量。
3.考核评分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 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4.管护资金支付。资金按年度拨付,由县河长办牵头,对管
护责任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资金依
据。根据《管护合同》中的内容和考核等次,考核优秀的管护单 位予以全额兑付管护经费;考核合格的管护单位予以兑付管护经
费的90%;考核不合格的管护单位不予兑付,并要求其限期整
改,整改到位后考核兑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聘
请的管护员(护河员)费用,由各自约定。
附件:霍邱县河湖管护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 :
霍邱县河湖管护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管护责任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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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每一项扣完为止)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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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作制度 (5分 |
1 |
明确河流管护长效管理责任人和规章制度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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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订实施河流管护长效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得2 分:未制订监督检查办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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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河流管护长效管理工作台账制度,台账(巡查、 管护、养护保洁台账)记录准确详细的,得2分;台 账不全的,扣0.5分;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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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管理机制 ( 7 分 ) |
3 |
管护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从事河流管护长效管理工作 的,得3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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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护责任单位全额配备日常动态保洁人员(四定:定 人、定阶段、定标准、定时间)的,得2分:未全额 配备保洁人员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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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全管护考核机制,对管护责任人、工作人员及管护 第三方建立考核机制得2分,未制定和执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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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日常动态 保洁管理 效果(50 分 ) |
10 |
河面无漂浮物的,无绿藻、浮萍等大面积聚集生长的 水生植物,保洁覆盖率100%,得10分。河面有50 m²以上成片漂浮物的,每处每次扣2分,其他每发现 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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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道管理范围内没有家畜、家禽尸体的,得3分;发 现家畜尸体的,每只扣1分,发现家禽尸体的,每只 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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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及时劝阻并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发生的水事违法 行为(乱占、乱堆、乱建、乱采、乱捕、乱摔等)的, 得5分: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新发生水事违法行为 未及时劝阻或当天不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每处每 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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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岸线管护:栏杆、防汛通道等设施无损坏,陆域清洁, 无垃圾、无垦植、无违建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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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每一项扣完为止)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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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质保护:巡查上报异常排水情况,沿岸污水直排、 水体黑臭等情况。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每 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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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绿化维护情况,绿化保存率95%以上,树木草皮正 常生长,无枯死、倒伏、无杂草丛生,草皮修整整齐 的得10分,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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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床修复;河湖水域内无沉船、围网等阻水障碍物的 2分,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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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道打捞物日产日清,上岸运走,并在指定地点倾倒 的,得7分:打捞物上岸未及时运走的,每处每次扣 1分;未及时打捞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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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遇连续暴雨,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打捞,恢复河道原 貌,遇重大活动或重要检查,服从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的,得2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 次扣0.5分;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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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专项行动 效果(18 分 ) |
5 |
按上级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得5分。 未开展得0分,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每次扣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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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级督导检查良好得5分,被市级以上单位通报要求 整改一次,扣2分,不及时整改的扣5分,被县级单 位通报要求整改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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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得5分,未 报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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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保洁管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的3分, 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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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安全生产 (11分) |
5 |
配有安全生产设备,管护人员船上作业按规定穿救生 衣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年内无事故得5分;未配有 救生衣等安全设备,扣2分,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的, 每次每人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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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道管护责任单位(聘用第三方的管护的)及时为河 道保洁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得3分;未办理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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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每一项扣完为止)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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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设施建设 (4分) |
5 |
配有保洁设施设备、竖立保洁管护等警示提示标牌、 有垃圾收集点并能满足日常垃圾上岸收集堆放需要 的,得4分;未按要求配备保洁设备扣2分,未竖立 管护类标牌扣1分,未建有垃圾收集堆放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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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社会形象 (5分) |
5 |
社会形象良好,未发生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等情况 的,得5分:每投诉一起扣1分:对曝光和投诉不及 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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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加分项目 |
得县级以上表扬每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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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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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参加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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