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全面加强节约用水,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水资源函〔2017〕828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 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作为主要抓手,以完善节水机制、严格监督考核作为重要保障,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节水政策体系
1.制定出台《霍邱县城镇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霍邱县城镇公共供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霍邱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霍邱县新改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霍邱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考核办法》、《霍邱县 2021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方案》、《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节水相关制度,加大依法治水、依法节水的力度。
2.开展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的研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二)完善节水管理体系
1.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1)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取水许可延续、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
(2)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开展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明确主管部门和计划管理范围,核定用水计划,实施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完善自备水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
2.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依据《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
3.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4.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改扩建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做到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是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之基,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县域节水型社会要达到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的指标。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确保申报时达到相应考核标准。
(三)完善节水科技应用体系
1.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制定并发布《霍邱县节水器具选购指南》。加强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场所监管,禁止生产、销售淘汰用水器具。组织开展新建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确保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100%。
2.实施分区计量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对老旧供水管网中具备改造条件的管网改造,确保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 10%的考核标准要求。
3.开展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大中型灌区渠首计量率达到70%以上。
4.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0%以上的考核标准。
(四)构建节水社会化宣传体系
1.通过电话、网络等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电子屏、工地围挡、公交车、公交车站台、出租车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水情和节水日常宣传。组织开展“节水器具进社区”“节水进校园”等具有霍邱特色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节水行动的良好氛围。
3.完成霍邱县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建设(节水科普馆)。
4.制作节水宣传标语、节水宣传海报和生活节水小常识等,推广普及节水科普知识。
(五)加大节水投入
建立节水投入制度,加强节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用水计量、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宣传、用水器具更换、水平衡测试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3 月)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文件精神,对照考核标准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成立机构,
明确责任,确定联络员,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新局面。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建设目标和任务分解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的开展建设工作。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做好各类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节水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自查自改。
(三)市级初审阶段(2021 年 9 月)
2021 年 9 月,组织人员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市级初审考核。
(四)省级验收阶段(2021 年 10 月)
在通过市级初审考核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自评估材料,进一步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建设标准要求,齐心协力、扎实有效的抓
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门负责;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考核要求。
(三)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每两周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建立督查指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查指导建设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实绩考核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计划,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县政府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四)落实经费,增加投入。经测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共需经费400 万元(其中节水工程改造经费240 万元;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经费约 60 万元;节水宣传经费约 20 万元;节水载体建设服务和节水型社会自评估验收经费 80 万元)。
附件:1.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3.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4.霍邱县 2021 年节水载体建设名录
5.霍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配套经费清单
附件 1
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段贤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罗 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光华 县政府办主任
祁 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郜庆阳 县督察考核室主任
王友宝 县委编办主任
臧旭东 县发改委主任
李仁合 县经信局局长
傅云飞 县教育局局长
周 明 县司法局局长
王 懿 县财政局局长
孙凤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以明 县住建局局长
董素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闻庆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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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年 |
县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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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晋辉 |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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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平 |
县卫健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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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 晨 |
县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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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明 |
县审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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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固明 |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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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松 |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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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以贵 |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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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昕 |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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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配开 |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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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竹 |
城关镇副镇长 |
领导小组在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吴新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传华、王巍、刘昌宏、王迎、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
(三)县督察考核室。负责依据霍邱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县委编办。负责规范霍邱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职责
明确、人员齐备;提供霍邱县县级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名录。
(五)县发改委。负责依据《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全农业水价机制;联合县住建部门制定《霍邱县城镇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联合县水利和住建部门制定《霍邱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联合县节水办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节水单位创建。
(六)县经信局。负责提供霍邱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负责开展工业企业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星鑫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完成安徽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
(七)县教育局。负责县教育局机关、城关镇中心小学等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开展县中小学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组织开展节水进校园宣传活动;联合县水利局制定霍邱县中小学节水教育活动方案,定期开展节水教育活动。
(八)县司法局。负责依法审核备案《霍邱县节水奖励管理办法》和《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九)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所需资金;联合县水利局,制定霍邱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依据《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精
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依据《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 号)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费使用管理。
(十)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六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一)县住建局。负责联合县发改部门制定出台《霍邱县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联合县发改、水利部门制定《霍邱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霍邱县城镇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开展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负责督促县自来水公司开展供水管网漏损管控;负责组织霍邱碧桂园、名邦学府、书香门第、锦绣公馆、玖隆皇家公馆、阳光假日城等 6 家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小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善小区喷滴灌设施,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装置、节水宣传走廊;提供霍邱县由物业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名单;提供 2020 年新建居民小区投入使用的名单,负责组织开展用水器具普查和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公共供水取水量汇总表;负责县住建局开展节水标杆单位建设,建立多级用水计量系统、用水在线监控平台、雨水收集利用和喷滴灌系统等节水工程措施;利用工地围挡开展日常节水宣传。
(十二)县交通局。负责开展汽车站、公交车始末站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和出租车等开展节水宣传。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据《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合县水利局,开展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大中型灌区渠首计量率达到70%以上。
(十四)县水利局。负责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办理、取水许可延续和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 34/T 679-2019)标准;依据《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新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有节水“三同时”相关内容;依据《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15〕66 号)要求,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实行自备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联合县发改、住建部门发布《霍邱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并实施;将县水利局 6 个直属单位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大中型灌区渠首计量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节水宣传,营造节水氛围。
(十五)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和非常规水资源水质监管;推动再生水利用,保障再生水水质满足市政杂用水用水标准,建立再生水利用台账;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十六)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开展县医疗机构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
(十七)县统计局。负责提供霍邱县地区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八)县审计局。依据《六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场所检查,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用水器具。
(二十)县城管局。负责开展公共厕所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器具改造;利用户外广告和电子屏等广泛开展水情和节水宣传;组织利用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代替自来水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并建立中水利用台账。
(二十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县内主流媒介,广泛开展水情和节水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节水意识。联合县水利局,2021 年组织开展各类节水宣传主题活动 4 次,分别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节水宣传进校园、节水宣传进社区、节水型社会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以主题征文、问卷调查、节水知识竞赛、节水知识科普等。摄制霍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片、纪录片,建设运营霍邱县节约用水微信公众号。联合县交通局,对县城公共场所如公交站牌、灯箱、公交车液晶屏等场所投
放节水宣传广告。制作并向社会发放节水宣传海报、手册,普及节水意识。
(二十二)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二十三)县经济开发区。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完成辖区内居民小区节水型小区建设,开展新建居民小区用水器具普查和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开展辖区沿街商铺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负责完成县开发区管委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节水进社区宣传活动。
(二十四)城关镇。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完成辖区内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开展新建居民小区用水器具普查和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开展辖区沿街商铺用水器具普查,完成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开展节水进社区节水宣传活动。
(二十五)县节水办。负责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制定节水奖惩政策、策划宣传活动;组织县经信部门、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开展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创建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活动。
1
6
附件 2
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必备条件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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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考核结果 |
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
一票否决 |
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县自然资源局 |
|
2 |
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
良好及以上 |
一票否决 |
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节水管理机构健全 |
节水管理机构健全, 职责明确 、 人员齐备 |
一票否决 |
县委编办 |
县水利局 |
第二部分:节水型社会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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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8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 1分,扣完为止 |
8 |
县水利局 |
县经信局县发改委 |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 100%,得 10 分;每低 3%, 扣 1 分,扣完为止 |
10 |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
城关镇 县经济开发区 |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得 5 分;每低 4%, 扣1 分 , 扣完为止 |
10 |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
工业用水计量率: 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 100%, 得 5 分; 每低 3%, 扣 1分 , 扣完为止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 100%,否则本项得 0 分 |
县经信局 |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的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 100%, 得 2 分; 每低 2%, 扣 0. 1 分 , 扣完为止;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 100%,得 2 分;每低 2%, 扣 0. 1 分 , 扣完为止 |
16 |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局 |
-
-
|
序 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4 |
水价机制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得 4 分; 未实行,得 0 分 |
16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得 4分;未实行,得 0 分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 |
|||
|
水资源费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得 4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 发现 1 例未足额征缴的 , 扣 1 分 , 扣完为止 |
县水利局 |
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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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水“三 同时”管 理 |
新(改 、 扩) 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 同时施工 、 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 、扩) 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得 6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 发现 1 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 制度的,扣 1 分 , 扣完为止 |
6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 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占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 得 6 分; 每低 3%, 扣 1分 , 扣完为止 |
18 |
县经信局 |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 6 分;每低 3%扣 1 分 , 扣完为止 |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
县卫健委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 中心 |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 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 得 6 分; 每低 1%,扣 2 分, 扣完为止 |
县住建局 |
县水利局城关镇 |
|
序 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县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 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得 8 分;每高 1%,扣 1 分 , 扣完为止 |
8 |
县住建局 |
县自来水公司 |
|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 、 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 8 分; 发现 1 例未使用, 扣 1 分 , 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 10 个) |
8 |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局 |
县发改委 县水利局 县教育局 县经信局 县卫健委 县交通局 城关镇 县经济开发区 |
|
|
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 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 不含企业内部循环 利用部分) |
再生水利用率≥15%, 得 8 分; 每低 1%, 扣 1 分,扣完为止 |
8 |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
|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 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 4 分;未开展,得 0 分 |
8 |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县水利局 |
县城管局 县教育局 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 城关镇 县经济开发区 |
|
|
|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 、 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 70% 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得 4 分; 每低 5%, 扣 1 分 , 扣完为止 |
县委宣传部 |
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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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
11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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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标杆示范 |
县域内有企业 、公共机构 、产品 、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 加 3分 |
3 |
县发改委 县住建局 县机关事务中心 县经信局 县水利局 |
县经济开发区 |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 、 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 4 分 |
4 |
县财政局 |
县水利局 县发改委 县住建局 县经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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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喷灌 、微灌 、 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30% |
3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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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机制,推动达标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效果,依据《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考核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和责任,公正公开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奖惩结合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奖惩,督促各单位工作取得实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对象
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为达标建设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节水管控落实情况、宣传及信息报送、加分条件等四个方面。
(一)达标建设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满分 35 分)
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要按照《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工作方案》要求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分解内容逐一完成,建立达标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有具体的工作措施。
1.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领导履职尽责成效明显,制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以文件为准,每缺一项扣2 分,扣完为止。(5 分)
2.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节水建设办”)下达的各项分解任务,并及时上报达标建设资料。不按时完成、未按要求提供的及拖延任务的每次扣2 分。(25 分)
3.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必须按时参加节水工作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缺席或无故更换参会人员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5 分)
(二)节水管控落实情况考核(满分 40 分)
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解中的各自内容,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工作,违反下列规定的,视情况扣除相应分数。
1.县委编办负责落实“节水管理机构健全” ,要求职责明确、人员齐备。(5 分)
2.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等负责落实“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工业用水计量率”“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水资源费征缴”“节水三同时管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责任分工做好数据收集、汇总、编制、上报工
作。对完成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分数。(4 分)
3.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责任分工做好数据收集、汇总、编制、上报工作。对完成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分数。(2 分)
4.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的节水奖励机制”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责任分工做好数据收集、汇总、编制、上报工作。对完成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分数。(2 分)
5.县经信局负责“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考核指标,对于拖延或不配合建设工作的企业,除追究企业责任,同时追究主管单位的责任。(2 分)
6.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考核指标,对于拖延或不配合建设工作的单位,除追究单位责任,同时追究主管单位的责任。(2 分)
7.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考核指标,对于拖延或不配合建设工作的小区,除按规定追究物业服务单位责任,同时追究主管单位的责任。(2 分)
8.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城关镇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生活用水器具推广”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责任分工做好公共场所用水器具普查、整改资料汇总和上报工
9.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再生水利用”考核指标,根据任务责任分工做好再生水利用量、污水处理量、再生水水质监测等资料汇总和上报工作。对完成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分数 。(2 分)
10.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融体中心、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城关镇、经济开发区县负责“社会节水意识”考核指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工地围挡等媒介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制作节水宣传标语和节水宣传海报等营造全社会节水意识。对完成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分数。(2 分)
11.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负责“节水标杆示范”考核指标,力争开展 1-2 个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对完成到位的,增加责任单位分数。(2 分)
12. 县水利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实行节水激励政策”考核指标,建立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落实激励资金。对完成到位的,增加责任单位分数。(2 分)
13.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率≥30%”。对完成到位的,增加责任单位分数。(2 分)
14.县财政局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试行)要求,
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据实保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所需资金。(2 分)
15.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内容除按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的同时积极与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完成业务内容相关联的创建任务。(2 分)
16.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完成任务后,必须将工作资料按照要求备案存档,并将原件材料上报县节水建设办留存,缺少资料或无资料的,按照奖惩措施给予通报。(5 分)
(三)宣传及信息报送情况考核(满分 25 分)
1.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按时完成宣传任务,及时报送宣传信息。
(1)在单位内部开展常态化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及网站等进行节水宣传。未开展的扣 5 分,成效不明显的扣 2 分。(5 分)
(2)积极参与节水宣传活动,按时完成布置的宣传任务。未参与的一次扣 3 分,未及时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一次扣2 分。直到 5 分扣完为止。(5 分)
(3)各达标建设单位按阶段工作任务安排报送本单位达标建设信息。连续 2 次未报的扣2 分,未按要求报送的一次扣 1 分。 ( 5 分)
2.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按时上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或数据资料,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达标建设工作信息,确保达标建
设信息资料、准确、完整,按照规定渠道及时报送县节水达标建设办。
(1)准确性:提供的各项工作信息资料必须全面、完整、无误,发现出现遗漏或错误一次扣2 分;若出现与规定格式不符的出现一次扣 1 分。若提供的数据资料出现错误而对整个达标建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扣除 5 分,追究其该单位责任并向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书面通报。(5 分)
(2)及时性:超过规定期限报送信息资料的,一次扣 1 分;缺报或不报的一次扣 2 分。直到5 分扣完为止。(5 分)
(四)加分条件
(1)各达标建设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经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 5 分,经县级媒体采用的加 1 分,经县节水达标建设办微博、微信采用的加 0.5 分。(每条采用的信息不重复计算)
(2)对全年任务完成较好,管控落实到位的成员单位,年终考核视情况给予2-5 分的加分奖励。
(3)对省级验收中做出重要贡献,节水达标建设工作亮点突出的单位给予 5-10 分的奖励。
四、考核程序
(一)达标建设节水型单位考核工作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督察考核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办、县督察考核室根据统计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情况,结合考核标准,按照信息报送周期进行记录,年末根据记
录情况和评分标准进行统分。
(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达标建设工作考核结果,报县督察考核室,考核评分结果与政府效能考核挂钩。
五、附则
(一)本考核办法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考核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4
霍邱县 2021 年节水载体建设名录
一、公共机构
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经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县文旅体育局
县卫健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
县科技局
县应急局
县医保局
县城管局
团县委
县人民银行
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二、小区
霍邱碧桂园名邦学府
书香门第
锦绣公馆
玖隆皇家公馆阳光假日城
三、企业
安徽星鑫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六安钢铁控股集团)
霍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配套经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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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程项目 |
工作内容 |
单价(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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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邱县节水标杆单位建设 |
挑选基础条件较好的 6 个单位,开展节水改造工作。开展节水器具改造,建立多级计量、用水监控平台、雨水收集利用、喷滴灌系统等。 |
15 |
90 |
节水型社会省级验收及水利部核验需进行现场 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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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邱县节水 标杆小区建设 |
挑选 2 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建设雨水收集、喷滴灌系统。 |
1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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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邱县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 |
按照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霍邱县水利局直属的 6 个分局建设为节水机关。 |
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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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取水工程 |
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取水平台,用于市政洒水车取水。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大肠杆菌预处理装置和土建工程。 |
60 |
60 |
用于解决我县再生水利用 薄 弱的 问题,以满足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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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水宣传 |
包括节水型社会记录、宣传片摄制;节水公众号运营服务;全县公共场所节水宣传公益广告投放;节水型社会宣传手册、物料等;开展节水主题活动。 |
20 |
20 |
节水型社会申报需将相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纪录片提交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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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水型载体 建设技术服务 |
包括节水型单位、小区、企业创建方案;水平衡测试; 节水型载体申报及验收等。 |
50 |
50 |
满足节水型社会节水载体创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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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节水型社会自评估及验收 |
包括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梳理、资料整理;编制节水型社会市级、省级验收自评估报告;节水型社会市级、省级验收,水利部复核等。 |
30 |
30 |
节水型社会创建全过程技术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