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
根据《泾县营商环境政策》,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深化“一窗受理”、优化办事流程、压缩登记时限、落实减费政策等各项举措,巩固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涉企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成果,做到不动产查询、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全面对接政务服务网,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等服务;实现网络迁移,将部署在自然资源业务网的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环节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含空间图形数据)部署到政务服务网;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将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作为不动产登记办事依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二)深化“一窗受理”服务。继续优化合并关联业务,调整一窗受理流程设置,将查房、核税、缴税环节融入不动产登记受理环节,办理不动产交易只需在一个窗口就能实现查房、核税、缴税、受理、登记全流程,真正实现一窗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卡(码)清”,群众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时,可以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一次性缴纳税费,税费自动清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三)强化不动产登记“银政互通”服务。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在银行设置不动产登记抵押服务数据端口,引导银行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展线上申请抵押登记,逐步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路。(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泾县支行、各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巩固林权登记档案的整理和移交成果;开展土地、房产登记、林权登记的存量数据整合,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全县范围内的数据整合成果全部实现房地关联、信息齐全、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并在2021年底前完成历史存量数据汇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五)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提高登记效率,保证涉企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力促不动产查询、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六)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用的相关政策,做好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登记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我县《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快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有序推进提升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通报调度。定期对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专项调度,通报调度结果视情况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和服务推广工作,及时报道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