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2025〕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省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要求,优化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供电、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不参与评价。
对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2年;实施主体搬迁、兼并重组未满1年的企业;国有企业收储闲置低效用地尚未盘活等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发展情况的可列入过渡期,不参与年度评价;过渡期企业由所在镇、经开区在年度评价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汇总行文报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二、评价体系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评价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40分、30分、12分、10分、8分。
(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3项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40分、40分、20分。
(三)企业综合素质附加指标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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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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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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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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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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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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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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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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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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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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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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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奖5分、省政府质量奖3分、市政府质量奖2分、县政府质量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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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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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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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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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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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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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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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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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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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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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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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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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2分、市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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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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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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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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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2分、市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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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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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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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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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上市5分,境外交易所上市(含港交所)4分,新三板挂牌3分,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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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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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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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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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3分、博士后工作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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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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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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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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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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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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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类别加分项按照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各类荣誉(证书)有效期为参评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四)特殊情形
1.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多个工业企业共享宗地,企业数据可合并后进行评价。
2.租赁企业宗地的:租赁双方均为规上或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租赁双方企业用地、生产数据分别计算评价,不予合并。租赁双方其中一方为规上或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的:承租方为规上或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承租方单独评价,承租方用地面积按照实际租赁建筑面积计算,生产经营数据不合并。出租方为规上或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由出租方进行评价,承租方租赁建筑面积不在出租方占地面积中扣减,生产经营数据可合并计算。
3.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的: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计算。
4.投产不满2年的新增项目用地可以不计入企业用地总面积。
5.其他未列特殊情形可具体对待。
三、计算公式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加上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单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权重×〔20+80×(企业本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100;
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附加分值。
四、评价分类
(一)A类——优先发展类。总得分位列全县前25%(含)的规上企业及位列全县前15%(含)的规下企业为A类。
(二)B类——鼓励提升类。总得分位列全县25%-70%(含)的规上企业以及位列全县15%-60%(含)的规下企业为B类。
(三)C类——规范转型类。总得分位列全县70%-97%(含)的规上企业以及位列全县60%-97%(含)的规下企业为C类。
(四)D类——调控帮扶类。总得分位列全县后3%的企业为D类。
参评对象当年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及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直接评为D类企业。
五、评选程序
(一)名单确定。经开区及各镇政府确定规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及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参评名单,确定过渡期企业以及投产不满2年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二)数据收集。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项指标数据以及加分项等内容的采集确认和报送工作。
(三)反馈核实。强化亩均效益评价平台系统规范运营,及时将部门报送的评价数据录入亩均效益评价平台系统,并形成单个企业基本信息核对表,交由经开区及各镇政府核实。企业对数据存在异议的,将修改意见及佐证材料反馈至属地,由属地核实后统一报送。
(四)开展评价。完成企业数据确认后,进一步利用好亩均效益评价平台系统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分产业、分行业、分区域进行多层次数据分析,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评价结果提交县政府审定公布。
六、工作要求
县科技商务工信局牵头亩均效益评价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和完善评价办法,使指标设置日趋合理,并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七、其他事项
(一)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每年上半年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开展评价分类。
(二)涉及评价范围、评价规则、评价分类等内容,如上级有新的要求则从其规定。本方案根据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本方案执行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由县科技商务工信局负责作出补充规定。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旌德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说明
2.县亩均效益评价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附件1
旌德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说明
1.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
亩均税收=总税收/用地面积
总税收:包括企业申报入库税款、查补税款、代收(代扣)代缴税款,其中,企业享受的税收减免、出口退免税视同企业实缴税额。根据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适时调整。
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二级市场获得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
2.亩均营业收入(单位:万元/亩)
亩均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用地面积
总营业收入:包括增值税计税销售额、简易征收销售额、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3.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
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经费/总营业收入
4.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总营业收入/年平均职工人数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
5.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万元/吨标准煤(等价值)】
单位能耗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消耗的能源总量(等价值)。工业生产活动消耗能源包括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
附件2
县亩均效益评价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1.县科技商务工信局负责亩均效益评价日常工作;负责评价数据汇总、计算和结果分类。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加分信息、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揭榜挂帅”专项等信息。
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参评企业用地信息。
3.县发改委负责提供参评企业能耗、研发机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参评企业品牌、质量奖以及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等有关信息。
5.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参评企业的税收、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等信息。
6.县财政局负责提供企业上市等信息。
7.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信息。
8.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博士后工作站等信息。
9.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参评企业发生的生态环保事故有关信息。
10.县应急局负责提供参评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有关信息。
11.经开区、各镇负责辖区内参评企业名单的确认、协助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实参评企业的用地信息、收集反馈企业信息核对表、将评价结果等信息反馈至属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