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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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局室、公司

现将《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022322

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港口化工园区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建立投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精准量化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绿色化工产业、高端氟化工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特种功能化学品产业、磷氟高端专用化学品相关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入园项目临空指向性,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水平,把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打造成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高标准的化工园区。
第一章  总体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港口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以集约、节约、安全、清洁生产为目标,充分考虑项目类型、产业发展、投入产出、税收贡献、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科学设置评估栏目和权重,综合评估入园项目,体现调控性、导向性,合理设定入园项目门槛,保证入园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第二条  为加强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风险管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制度。
    第三条  新入园的项目(包括搬迁项目)的准入一律实行严格的入园评估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符合国家、省、市 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属于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 类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支持鼓励类企业,严格限制新增限制类项目,淘汰落后工艺或落后产品项目。
    第五条  坚持严格准入,禁止招引高污染、剧毒、高风险类化工企业进入。项目污染大、难治理、产能过剩、效益低、产业层次较低的化工企业不得入化工园区。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
    第六条  产业符合安徽省、宁国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符合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和园区产业定位。
第三章  园区产业类型及机制
    第七条  产业类型
    进入化工园区项目原则上必须属于精细化工类和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重点发展精细磷化工、精细氟化工产业、丙烯酸化工产业,保留发展涂料、润滑油、金属加工液、工业甲醛溶液、混炼胶、合成树脂等产品,通过强化技术创新,促进现有产品升级及向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延伸。本市内现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搬迁入园区。
    对属于新兴产业项目、重点产业集群项目及列入安徽省、宁国市重点推进的项目,优先准入。
    第八条  对入园企业项目实行积分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职业防护、应急管理等纳入考核范围。
    第九条  强化依法履约机制。建立完善化工园区企业入园合约机制,新入园(搬迁)项目企业要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详细的项目投资合同,由法制办负责,对项目投资合同把关,并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共同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企业依法履行合约条款。
第四章  项目入园条件
    第十条  项目入园评估
    由管委会成立管委会联席领导小组,组织收集项目材料。
    选取省内具有丰富经验和项目管理咨询能力的安全、环保、规划等专家,在管委审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入园项目进行评估预审。选取不少于3名相关专家(大型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名)进行入园项目评估。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园区产业规划及土地利用、环保、安全、节能等条件和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论证,进行综合打分并出具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对照《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表》,采用优选指标百分制,加分指标最高分值可达65分,每一栏目的各项指标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每一指标分值设立不同区间,采取弹性制打分。项目在符合入门指标要求的基础上,优选指标及加分指标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引进;高于70分的项目提交管委会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管委会领导小组结合专家意见,研判项目投资强度、税收产出、技术工艺、建设使用、节能环保等指标是否符合园区产业落户标准, 对项目条件进行逐一分析研究,结合专家意见,明确提出是否同意项 目引进,原则上分值高的项目优先落地。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意见和要求,指导项目投资建设和做好服务。
第五章 评估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项目投资规模及注册资金指标(10分)
    新入园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入园项目及亩 均税收大于100万元,不受2亿元投资限额。鼓励用地少、效益高的项目入园。
    新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投资规模2亿元以内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5年;投资规模2-5亿元以内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5亿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注册资本金符合项目投资要求,同等条件优先外资项目落户。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指标(10分)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容积率1.2-1.5之间,单个化工项目一期供应土地不超过100亩,甲类厂房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指标(10分)

    综合考虑项目对环境的总体影响,鼓励引进无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浓度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严格控制高 VOCs 排放化工项目。
    第十四条   安全方面指标(10分)
    新入园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应进行风险分析评估,采取定量风险评估指标。
    第十五条   资源消耗控制指标(10分)
    按万元销售收入综合能耗和行业水资源耗用标准为指标,鼓励引进能源、资源消耗低的项目和循环经济化工项目。单位产出能耗指标,不高于0.5吨标准煤/万元、万元产值耗水不高于5吨。
    第十六条   企业运营指标(10分)
    项目属于“禁限控 ”规定以外的范围,或准备将专利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市场竞争力指标,从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分析,市场前景良好具有竞争优势产业。
    第十七条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项目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当地人员;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园区落户工作,项目中本科以上化工专业高层次人才比例高于5%;产业项目有助于优化本地区社会效益。
    第十八条   加分指标(30分)
    1.总部经济指标(5分):新入园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部落户在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内,利用企业总部集聚设立效应,提升化工产业价值的吸引力,形成资源大规模聚合,扩大项目经济全价值链服务体系功能。
    2.企业市场占有率(5分):鼓励引进实力较强、化工企业市场占有率高于5%的企业落户化工园区内,在化工产业领域形成集聚效应,壮大产业链形成。
    3.企业经济效益(5-10分):亩均税收:普通化工项目税收不低于50万元/年,税收达到50-70万元之间,加3分;税收达到70-100万元之间,加5分;100万元以上,加10 分。
    4.企业知名度(5-10分):引进企业为国内500强,加5分,引进企业为世界500强,加10分。
    5.新引进大项目指标(lO分):项目如投资规模达100亿元以上,且本年度到位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
第六章   入园资料提交
    第十九条   入园资料提交
    项目引进部门提出项目入园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并附电子文本。送评资料含资料封面(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引进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评估表。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2.项目产业门类、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及来源方向;
    3.项目拟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或拟租用标准厂房需求情况;
    4.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
    5.项目技术先进性、企业及产品知名度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对象;
    6.经济效益分析,包括项目达产后销售总额、单位面积产出、税收情况等;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评分析及污染物预防措施;包括能源需求及消耗情况评价;项目安全生产说明;
    8.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由项目引进部门集中送审,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由企业补充完善。

第七章   入园评审评估表
    第二十条   入园评审评估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得分

 

 

 

1

 

 

项目投资规模及注册资金指标(10分)

新入园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3分)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入园项目及亩均税收大于100万元,不受2亿元投资限额。(4分)

 

新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3分)

 

2

土地利用指标(10分)

容积率1.2-1.5之间,单个化工项目一期供应土地不超过100亩 (10分)

 

 

3

生态环境指标(10分)

无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浓度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5分)

 

严格控制高VOCs排放化工项目。(5分)

 

 

4

安全方面指标(10 分)

新入园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应进行风险分析评估,采取定量风险评估指标。 (10分)

 

5

资源消耗控制指标(10分)

鼓励引进能源、资源消耗低的项目和循环经济化工项目。(5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得分

 

 

单位产出能耗指标,不高于0.5吨标准煤/万元、万元产值耗水不高于5吨。(5分)

 

 

6

企业运营指标(10 分)

 

项目属于“禁限控 ”规定以外的范围。(10分)

 

7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项目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当地人员。(10分)

 

8

加分指标(30分)

 

8.1

总部经济指标(5 分)

总部落户在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内。(5分)

 

8.2

企业市场占有率(5分)

化工企业市场占有率高于5%的企业落户化工园区内。(5分)

 

 

8.3

企业经济效益(5-10分)

亩均税收:普通化工项目税收不低于50万元/年,税收达50-70万元之间,加3分;税收达到70-100万元之间,加5分;100万元以上,加 10分。

 

8.4

企业知名度(5-10分)

引进企业为国内500,(5),引进企业为世界500(10分)。

 

8.5

新引进大项目指标(lO分)

项目如投资规模达100亿元以上,且本年度到位资金达到总投资的 25%以上。(10分)

 

第八章   入园项目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入园项目监督和管理

    1.落户企业要按申报项目投资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项目建成竣工后,因经营困难确需转让的,必须经园区管委会批准。
    2.严禁闲置土地。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致土地交付后6个月没有动工建设的,园区管委会将收回土地,重新安排其他项目使用。
    3.项目建成投产一年后,园区管委会组织对项目产出强度、税收效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情况进行验收。

    4.本办法由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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