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历城法发[2023]9号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
审判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具体落实《济南市历城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历城区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通过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服务全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我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优化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努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打造破产审判品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健全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制度,破产审判法官应以破产审判工作为主业。
健全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推动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行。通过召开府院联动专题会议,保障破产管理人履职便捷、高效。
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监督。
持续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对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化审理程序,并联破产进程,缩短审判时限;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破产案件的比例,简案快破。
完善健全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完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方案的预审、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信息修复机制。
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健全破产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
要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配齐配强审判力量,不断强化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设置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承办破产案件,组建破产案件审查专业合议团队,在实践中培养审判队伍,丰富审判经验,充分发挥新型破产审判团队效能,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的集中化、专业化、规范化。
(二)健全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制度,优化破产审判绩效考评。
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单独考核机制,实行有别于一般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即符合破产审判专业化特点,又能激发破产法官工作积极性。目前,我院已经初步建立破产法官单独考核机制。针对破产案件法律关系庞杂、矛盾冲突尖锐、利益主体众多且诉求多元、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信访压力大等特点,积极探索全面反映破产审判质效的科学考评标准,充分调动破产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健全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选任机制。
进一步健全管理人选任工作机制,规范选任工作。在现有随机选任和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基础上,建立健全本院管理人选任工作指引。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经验及其破产团队建设等情况,指定与破产案件最相匹配的管理人,发挥管理人最大效能,增强其履职积极性。
积极推进市场化选任管理人工作机制。制定市场化选任管理人的实施办法,以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为导向,加强管理人队伍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倡吸收各类专业人才,强化管理人团队履职能力。
(四)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监督,健全管理人工作考核机制,健全破产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考核和档案制度。
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充分调动管理人积极性,加强监督和评价考核机制,促进提升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有助于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我院已经初步建立起管理人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履职考核评价档案制度,作为管理人水平的评价依据,设立严格、规范考评监督机制,对管理人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促进管理人队伍建设。加强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和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提升办理破产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五)全面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简案快审快破,缩短破产程序时间。根据案件繁简程度不同,构建分类处置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符合要求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程序时间,优化审理流程;对于普通破产案件,可针对部分事项进行简化,有效压缩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现在已经实现简单破产案件简化审理,下一步将完善破产案件分类识别处置机制。
(六)健全完善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积极推进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信息修复机制。
预重整制度以挽救困境企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为根本,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尽快制定完善破产预重整办案规范指引,充分发挥破产预重整的拯救救治功能。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的重整、和解进程。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信息修复机制,促进破产预重整、重整企业的信用信息及时修复。
建立破产重整、和解的分类识别机制,有效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协同各相关部门有效发挥破产救治功能,根据企业实际资产、债务、职工安置等状况进行评估,分类施策、分别处置,对于经营管理虽存在困难,但仍具有运营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和解促进企业债务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释放企业生产潜能,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七)健全破产财产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
建立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处置机制。借助执行网络拍卖平台或者其他市场化的网络拍卖平台,以网拍的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实现破产财产拍卖快捷虚拟化、交易成本低廉化、拍卖信息透明化,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最大程度实现破产财产价值,使债权人债权得以最大化清偿。
(八)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提升审判效率、降低破产成本。
畅通网上立案渠道,通过“一网两平台”同步生成电子数据,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采用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优先采用网络司法拍卖、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利用智能在线评估系统评估等方式深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
推行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召开债权人会议、评估处置破产财产提高资产变现率,降低破产成本。
进一步完善破产费用保障机制。依托财政破产费用综合保障基金和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多渠道筹措破产经费,持续发挥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的作用,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的规定,充分发挥“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院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和协管领导、二庭庭长、破产审判团队法官组成,研究解决破产工作全局性、整体事项,对重大、复杂、疑难等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决策,解决破产审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责任
破产审判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能力合作,积极推动“僵尸企业”依法处置,提升办理破产水平。
(三)强化督导
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组的指导下,按照提升办理破产水平工作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破产审判团队推进落实各项要求。对推诿扯皮、工作不配合的相关庭室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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