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寿光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寿发改价格〔2023〕15号
寿光市老年大学: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服务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对老年大学学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保健、国画、书法、文学、声乐、外语、戏曲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40元;摄影、舞蹈以及生活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30元;器乐专业(电子琴、古筝、手风琴)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6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老年大学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等情况,按照以收抵支、不营利的原则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本收费标准适用于自2023年起新招收学员。
二、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老年大学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