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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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东开管发〔2023〕4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各区属企业:

现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引进国家级“双跨”(跨行业、跨领域)、行业领先工业互联网平台落地开发区,提供标识解析、共享制造、供应链协同等服务,赋能企业转型升级。对重点平台引进和培育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布局建设二级标识解析节点。开展标识解析的产业化应用模式探索,对建成运营的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解析节点,根据建设运营成效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平台赋能实体经济。支持央企、头部企业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金融链深度融合。对新获得省级认定的“数字经济总部”项目,根据建设运营成效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视年度新增连接和有效服务企业情况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企业内外网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工艺设备和软件系统,加快实现“上云用数赋智”。对工业企业实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项目,硬件部分(含前端感知设备以及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存算、安全设备等)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使用市级工业互联网“服务券”采购项目软件部分(含工业软件、云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等),区级给予配套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市区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总额。

五、支持培育标杆企业。鼓励骨干企业对照省“产业大脑”和“晨星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设备上云、智能制造等建设,根据建设等级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培育服务商队伍。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落户开发区,为企业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对年度应税服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按照服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政策奖励资金从开发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列支。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涉及多项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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