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昌邑市“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昌人社〔2022〕24号
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各人民团体,市人武部:
为更好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了《昌邑市“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邑市“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在昌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潍坊市《关于印发〈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和《中共昌邑市委办公室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40条(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22〕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昌邑市潍水英才卡(以下简称“潍水英才卡”)是集成各项人才政策服务的一种凭证。
第三条 “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服务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 发放对象:(一)经市内单位推荐,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潍坊市领军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二)全职引进或在昌科技创业的A、B、C、D类人才;(三)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重点企业负责人,市外全职引进的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入选潍坊市、昌邑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四)经认定的昌邑籍在外优秀人才。
第五条 发放办法: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通过后颁发。第四条第(三)类、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每类每次10人左右。
第六条 “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凭卡可享受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便利、优质服务:
(一)户籍办理。“潍水英才卡” 持有人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昌邑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住房保障。“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在我市无私有住房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符合昌建发〔2021〕23号文件规定的,按照此文件执行,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预约、上门绿色通道服务,并可优先发放贷款。
(三)编制管理。“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四)职称评聘。“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首次进行岗位评聘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评聘。
(五)薪酬管理。全职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六)配偶就业。“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暂未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七)子女入学。“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的子女入托、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门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八)医疗保健。“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审核发放体检卡;凭卡可享受定点医院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九)社会保险。市人社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及其配偶、子女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昌邑市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旅游出行。“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免费进入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在昌邑高铁站、昌邑汽车总站出行时,凭“潍水英才卡”、本人有效证件和当日当次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一)健身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享受在市内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及认定的星级俱乐部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十二)审批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申请工商注册服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三)税务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
2.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3.学成后在海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购买国产免税汽车手续。
(十四)科研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十五)金融服务。相关金融机构和外汇管理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指定商业银行凭“潍水英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VIP客户服务权益、贷款享受利率优惠及开立账户减免费用等一系列服务。
(十六)政策宣传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人才支持政策宣传活动。申报新的国家、省或市重点人才工程时,享受服务专员“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
第七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潍水英才卡”的使用运行和协调指导,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服务事项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好服务事项。
第八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潍水英才卡”的申报受理、制作发放和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畅通服务通道,推进落实人才政策。
第九条 持卡人到定点服务部门、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服务时,须向受理人员出示“潍水英才卡”。
第十条 “潍水英才卡”实行动态管理,持卡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由所在(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收回其“潍水英才卡”,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一条 “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各项待遇享有期限,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管理期内享有各项待遇,无管理期的,享有待遇期限一般为四年。各项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 “潍水英才卡”仅限持有人按照规定在昌邑市内使用,每年需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得转借他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变更。
第十三条 “潍水英才卡”遗失时,持有人应及时到市人社局挂失、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 对使用虚假材料取得“潍水英才卡”的,经查实,由发证部门收回其“潍水英才卡”并予以注销,同时将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