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章法〔2022〕31号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
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进一步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深刻把握《条例》精髓与要义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把《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专题培训班、周五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党员读原文、悟原义,通过领导领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加深对《条例》的理解,真正学深吃透。从《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遵循的基本原则出发,向党员干警宣讲《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提高学习效果。印发《条例》原文,全体党员人手一册。将《条例》全文上传至法院内网理论学习专栏,为干警学习交流心得提供平台。开展学习交流、知识问答、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提高对《条例》的理解与把握。注重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理论调研小组作用,加强对《条例》的研究,真正把握《条例》的精髓与要义。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内外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版面、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干警知晓度。
二、全面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做到“十一个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法院干警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
二是坚决抵制西方法治思想。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教育干警认清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必须坚决抵制“三权分立”等西方错误法治思想。自觉同一切错误的法治思想作斗争。
三是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深入思想发动、警示震慑、书籍排查、隐患整治等,坚决肃清周永康、沈德咏、孙力军等流毒影响,全面清除政治隐患,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干警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
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自觉接受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决维护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委、区委政法委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院党组每年定期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法院全面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按要求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措施,听取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指示。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向区委述职制度,自觉接受区委对党组和成员履职情况的考核。
三是全面落实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院党组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四是坚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院党组按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通过日常了解、集中调研、多方印证,征求领导班子意见等渠道充分酝酿人选,凝聚集体共识;始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并主动听取纪检派驻组意见,加强风险防范,提升选人用人质量,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五是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问题来把握,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党指挥,自觉维护核心,对党绝对忠诚,守责尽责履职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确。
四、实现贯彻《条例》与法律适用有机结合,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政法系统配合协作。严格按照区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区政法委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政法单位主管主抓、各司其职的党领导政法工作格局展开工作。与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联合制订《关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提升案件质效的实施意见》,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司法权力。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提升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为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推进司法公开。依法依规将法院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司法行政公开。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司法权运行全程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合法权益,经常性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反恐反分裂斗争、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社会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保障公共安全等平安章丘建设工作,压紧压实安保维稳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条例》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党内开展政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组成员述职履职情况报告,党组书记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组成员履职情况,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政治规矩意识和按照《条例》开展工作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
二是坚持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列明问题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严明政治纪律,持续转化作风,坚决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司法形象的作风问题发生。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确保干警依法忠诚履职,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是注重能力提升。通过举办法官讲坛,业务培训、成立调研小组和案件评查小组等形式,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是狠抓廉政建设。组织廉政党课,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以廉政文化长廊建设为契机,特别是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牢底线。
五是坚持从优待警。坚持从严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履职保障,关心关爱关注干警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成立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田越洋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调度监督,确保效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好、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对照区委政法委《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政法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深入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列出清单,深入分析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升。对于能够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建章立制的,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整改提升,以一流的工作成绩迎接上级党委的督查工作。
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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