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寿光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4:41
收藏
详情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寿光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寿发改价格〔202254

各出租车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经寿光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寿光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运价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6.00/2公里

2.车公里租费: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1公里,1.6排量出租车每公里租费为1.70元,1.8排量出租车每公里租费1.80元。

(二)新能源汽车运价

新能源出租车起租费为7.00/2公里,车公里租费为1.70元,其他标准按照1.6排量出租车标准执行。

(三)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取。累计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不满5分钟不收。

2.空驶费。空驶里程基数为4公里,运行里程4公里以上(不含4公里)每公里加收50%

3.夜间收费。22时至次日5时加收20%的租费。

(四)其他

1.不得收取行李、包裹费。

2.调表、校表费用由车主承担。

3.计价单位为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有关要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并按规定出具发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强行拼载等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文明服务质量。

本通知自20225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430日。寿价工字(1998)第20号文件同时废止。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调表期间,允许存在两种价格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价格标准;没有调整的,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