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4:48
收藏
详情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昌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政办字〔2022〕12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昌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潍坊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的部署要求,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潍坊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牢牢把握党的建设“一个统领”、立足走在前“一个定位”、全面实现“五强五高”发展目标的思路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大龄人员,通过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众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城乡统筹,充分安置。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面向所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岗位设置需设尽设、安置人员能纳则纳”,让有劳动意愿、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众能有适合的就业岗位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2.科学研判,精准分类。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必要性、岗位条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研判,对低收入群众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部门配合,协作保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政策制定、岗位开发、资金筹集、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好开发进度,扎实推进,合力保障行动目标顺利达成。

4.规范用岗,确保实效。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合理分解任务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聘任组织工作,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做好有关信息的社会公示和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岗位福利化,杜绝“吃空饷”。

(三)任务目标

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022-2025年,结合潍坊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全市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我市开发计划。2022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开发计划为245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0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400个)。2023-2025年计划根据潍坊市政府安排及我市实际确定,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统筹设置岗位。将各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统筹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同时,按照长期性和临时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归集和储备制度,专项用于安置经济危机、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特殊形势下出现的大规模就业困难人员。

(三)统一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镇街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应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规定给予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四)充分挖掘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由镇街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做到岗位“需开发尽开发”、人员“需安置尽安置”。人社部门负责对各用人单位岗位开发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合理核定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条件,并建立公益性岗位储备库。

(五)规范安置流程。镇街区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人员安置,按年度发布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的方式组织上岗,并由县级人社部门审批。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区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等工作;镇街区和村(社区)按职责做好有关人员的协议签订、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所有在岗人员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六)精准信息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对公益性岗位和安置人员信息实行“双实名”管理。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市动态公益性岗位人员库、公益性岗位储备库,完善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一链办理”。

(七)拓宽帮扶渠道。各镇街区要通过数据比对或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人员全面摸排,建立“帮扶清单”和“重点群体清单”,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人员,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库,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距享受补贴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引导其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岗;对补贴期满后转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可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三、完善保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市人社局专门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招聘专职人员5名,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镇街区人社所增设专职公益岗2—3名,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工作;各村(社区)明确1名具体负责人,做好各村(社区)相关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别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1名联络员,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信息畅通、整体联动、配合高效。

(二)明确部门责任。人社部门负责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公益性安置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工作;残联、教育和体育、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同向发力、分工合作,深入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各镇街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支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其中省财政补助40%,剩余部分由潍坊市和我市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加强激励督导。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狠抓政策落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导事项,对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激励。

(五)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要大力推广支持城乡公益性岗位典型做法,宣传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典型事迹。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方案实施前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或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按照岗位开发或人员上岗时的相关规定(或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执行至合同(协议)期满结束。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各镇街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2.昌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各镇街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镇街区

城镇公益性岗位

指标数(人)

乡村公益性岗位

指标数(人)

指标合计(人)

奎聚

73

190

263

都昌

68

260

328

围子

63

390

453

龙池

28

95

123

柳疃

28

190

218

下营

28

95

123

卜庄

28

230

258

石埠

28

190

218

饮马

28

130

158

北孟

28

280

308

合  计

400

2050

2450

备注:

1.乡村岗指标任务:在每个村确定1个岗位的基础上,综合各镇街区农村总人口数等因素测算得出。

2.城镇岗指标任务:在每个镇街区确定28个岗位的基础上,剩余指标按照城镇人口数等因素分配到奎聚、都昌、围子3个街道,其中零工客栈安排5个岗位,任务分配给都昌街道。

 

附件2

 

昌邑市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  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窦海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员:李永兴  市残联理事长

  宾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友谊  市公安局政委

宋晓波  市民政局局长

马伟莲  市财政局局长

陆振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坤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闫胜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丽芳  市水利局局长

闫文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畜牧局局长)

李志国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夏小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董明明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局长

陆玲玲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郝洪波  奎聚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慧丽  都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凯  围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延宁  龙池镇镇长

李海亮  柳疃镇镇长

张洪洋  下营镇镇长

于大龙  卜庄镇镇长

王亚鹏  石埠经济发展区管委会主任

  亭  饮马镇镇长

孙晓日  北孟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振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