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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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财建〔2021〕2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对东营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资金管理,现将《东营市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


东营市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民航事业发展,推动我市旅游、商贸及航空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鼓励、吸引国内航空公司增加飞抵东营的客运航线航班,加强对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资金,是指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

第三条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资金拨付,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核查工作。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根据东营市航空市场发展需要加强与各航空公司沟通、协调,结合客座率情况,在当年预算安排额度内提出航线优化计划,同时对新开通航线加强研判分析,制定绩效目标,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实施,未经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新增、加密航线航班。

第四条  专项资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机场运行补贴及航线航班补贴资金,东营胜利机场集团要设立单独账页或专账管理,据实核算资金收支。

第五条  机场运行补贴主要用于机场水、电、专业设备及设施运行维修、维护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航线航班补贴主要用于途经东营新开客货运航线航班、续飞航线航班、加密航线航班及航线航班保证金支出。

新开航线航班,是指新开通的始发和经停东营的航线航班。

加密航线航班,是指东营机场在执飞航线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新增的航班。

货运航线目前处于培育初期,补贴资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提出需求,经市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

第六条  机场运行补贴及航线航班补贴资金列入东营胜利机场集团年初预算,采用定额补助方式,同时结合经济发展及绩效评价情况及时调整补贴额度,逐步降低财政补贴支出。

胜利机场集团负责受理各航空企业补贴资金的申请,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程序支付资金。申请补贴资金的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料:

1.航线补贴协议;

2.补贴资金申请,含航班运营数据及补贴明细;

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条  胜利机场集团应当加强资金核算和管理,制定专项资金内部具体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东营胜利机场集团对专项资金要制定绩效目标并跟踪问效,年终要进行绩效自评,对不能充分发挥效益达不到绩效目标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航线航班优化方案。绩效目标按照年初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报送,年终绩效自评要在次年的1月底前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第九条  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付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追回专项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东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1年6月29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29日。


政策解读: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机场运行及航线航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建〔2021〕2号)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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