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华政办通〔2023〕4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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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通〔 2023 〕 48 号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宁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华宁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华宁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 2022 〕 1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 2022 〕 40 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 2022 〕 31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华宁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华宁气象服务精准度,有效保障华宁高质量推进“一都两区三基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努力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华宁县高质量推进“云南华宁国际陶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文旅康养融合示范区、全国特早熟生态柑橘产业基地、西南风电设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云南绿色磷化工产业创新基地”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地面观测站网完善程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率、智能网格预报准确率及暴雨预警准确率显著提升,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满足高水平业务现代化保障需求。

到 2035 年,与全市同步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复杂山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增强,气象与地方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高,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气象综合实力更上一个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 深入实施气象人才战略,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县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把气象人才培养纳入全县人才培养工作大局,通过部门座谈、专题培训、专家研讨、应急演练、交流锻炼等方式强化多部门、多层级的人才交流机制,打造“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精、科学素养高、效益发挥好”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气象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实施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气象领域优秀人才、县管专家。〔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2.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气象科技自主创新水平。以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能力为目标,围绕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气候资源分析、灾害性天气致灾临界阈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技术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值预报产品、气象科技创新技术、人工智能和信息网络技术等的应用研究,相关研究纳入国家、省、市、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支持。积极参加省、市气象科研团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研究,不断增强气象科技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3. 深化部门开放合作,健全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强化与县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旅游、林草、交通、民政、保险、烟草等部门科技合作,建立部门科技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把气象现代化成果与地方各行业现代化成果共融共促。完善科研项目评价考核办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运用的转化。〔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直其他相关单位〕

(二)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支撑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4. 提升精密监测能力。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形成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站布局,补齐重点区域气象监测短板,提升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 5公里。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显著提高气象数据供给能力。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探测设备安全运行。增强应急观测保障能力,提高气象观测质量和效率,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深化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相关监测体系的共建共享,为防灾减灾提供可靠支撑。〔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5. 提升精准预报能力。加强云南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平台的应用,强化预报订正、预报产品应用、预警检验反馈。提高精细化预报水平,加强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在云南省气象局和玉溪市气象局的技术支撑下,逐步形成“五个一”的精准预报能力,即实现提前 1 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 1 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 1 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 1 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 1 年预测气候异常。不断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时间提前量和准确率。〔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各乡镇(街道)〕

6. 提升精细服务能力。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体系,加强与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的合作,提高面向发布对象、发布区域的精准识别能力,实现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 90% 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0 分钟目标。建立面向县、乡、村三级应急责任人、灾害信息员等骨干群体的直通式发布机制,实现局地突发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强化暴雨、干旱等 9 类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华宁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推进气象干旱风险监测预警项目、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和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7. 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推进“数字玉溪”气象服务数字化项目建设;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县水利局〕

8. 推进高质量气象台站建设。推进华宁国家气象观测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华宁县气象局基础设施水平,打造高质量示范化气象台站。〔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9. 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与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建设;协助玉溪市气象局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能源局,各乡镇(街道)〕

10. 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完善“ 1262 ”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精准靶向发布制度。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高等级预警“叫应”机制。不断加强预报、预警、叫应、调度、转移避险、抢险、救灾、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联动措施,切实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洪涝、地质灾害等风险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气象服务体系,为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气象支撑

11. 推动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建立精细化气象服务平台,提供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强化部门会商合作,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应用,探索建立联合发布基于影响和风险的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机制;推广“智能网格 + 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12. 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能力,根据华宁县规划布局,分别在烤烟、柑桔、核桃主产区升级或新增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开展农业气象资料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以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文旅康养融合示范区、全国特早熟生态柑橘产业基地”直通式气象服务。提升柑桔、核桃、烤烟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产量预报能力,发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持续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预报和关键农事期的农用天气预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13. 优化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播发机制;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实现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 95% 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 92% 以上目标。〔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县广电局,各乡镇(街道)〕

14. 打造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新高地。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推进华宁碗窑村、象鼻山温泉度假村等重点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项目实施;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村振兴”乡镇气象监测网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5. 提升经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重大战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协助玉溪市气象局开展风能、太阳能等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供电局,各乡镇(街道)〕

16. 提升交通安全气象服务能力。推气象、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将气象观测纳入交通运输规划建设,推进县域内国省骨干公路沿线交通气象观测站网综合布局,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道路交通专题气象服务,开展交通运输线承灾体致灾风险调查研究,建立交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进路网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实施。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场景的气象信息靶向发布智能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7. 提升旅游产业气象支撑能力。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为“城郊游”“乡村游”“入城游”“过夜游”等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旅游气象服务业务,应用智慧旅游气象综合服务云平台,为景区提供风险预报、天气实况、雷电灾害、雨情水情等信息支撑旅游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8. 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本级政府对防雷安全的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防雷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深化气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建立防雷安全责任清单和防雷重点单位清单,加强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健全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快速发展

19. 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支撑华宁实现“双碳”目标的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气象保障服务。充分挖掘气候资源,积极申报“气候宜居城市”“避暑旅游目的地城市”“天然氧吧县”等全国气候生态品牌,助力华宁生态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20. 强化“三湖”保护治理气象保障。实施“三湖”气象监测能力提升补短板工程在华宁的实施,加强“三湖”气候变化风险预警和智能决策能力建设,推进“三湖”气象数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三湖”水生态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21. 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努力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完成全国生态气象观测站华宁站建设。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业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为城市空气质量管控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挖掘气候生态资源价值,开发优质生态气象服务产品,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绿色经济产业转化。开展水库蓄水、江河防洪科学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水库集水区人工增雨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2.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建立以县政府主导,气象部门牵头,烟草公司、保险公司和各乡镇政府协同参与、多元投入,健全以属地乡镇政府建设管理为主导,气象部门技术指导为辅的管理运行模式。在青龙镇新建 1 个人工增雨防雹固定作业点,更新人影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实现我县安全等级为 Ⅰ 级和 Ⅱ 级的作业站点达 100% ,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率达100% 目标。积极推进空中云水资源综合探测项目、“三湖”补水和重点水库蓄水人工增雨作业能力提升项目、以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人工防雹作业能力提升项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实施。建立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高效联动、多方协同、区域联合,以需求为导向,科学安全精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县水利局、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公司华宁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并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切实推动《玉溪市“十四五”应对气象灾害规划( 2021—2025 年)》涉及华宁项目落地。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法治建设。 运行完善气象法规、规章及其配套制度体系。加强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加强气象标准的制(修)定,完善气象标准执行清单制度。

(三)加强投入保障。 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解决好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业务工作经费、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各部门要继续关心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改善工作设施和生活条件,解决好气象职工的地方性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等同城同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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