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市政办发〔 2023 〕 7 号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
《大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7 日(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 2022 〕 3 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大理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的通知》(大政办发〔 2022 〕 17 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市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大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 5 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大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 以提升大理市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科学规划医疗资源,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支持有条件医院申报建设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重点专科)等建设项目,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推进“千县工程”,把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打造成高水平三级医院。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
(二)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由市一院牵头,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探索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 全面推进以市一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加强市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到 2025 年,市一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市二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市中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县域就诊率达到 90 %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 65 %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力度。 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心脑血管、呼吸、创伤、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骨科、妇科、产科、儿科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治未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团队,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的产出,鼓励开展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国内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聚焦疑难杂症,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信和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水平。 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能力。 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依托大理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 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探索可穿戴设备、大型医疗设备等物联网技术的临床应用,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数字经济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按照市数字经济统一部署要求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数字经济办、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卫生健康水平。建立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健康科普“带头人”作用,助推健康大理行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根
据省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县域医共体人员的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 1 : 2 左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要求》(人社部发〔 2021 〕 52 号),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力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持续开展多层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和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价格动态调整及调价评估等制度,积极将市域内达到启动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报上级医保部门有序调整,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执行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 2025 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严格执行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打造健康至上的行业文化。 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支持医院设立患者体验部,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力争用 5 年时间,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科普力度,加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科普队伍建设。增进医患间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二)塑造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
(三)营造关心关爱爱护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医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力争用 5 年时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设立医院警务室。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市委组织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依托市医投公司,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投、融、建、管、营”一体化管理,在整合优化全市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引进外部资金、技术和管理资源,积极探索建设集医疗护理、医疗信息系统、健康管理、养老及医疗后勤服务为一体的医疗及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和集研发、制造、物流、销售平台为一体的卫生健康产业集群 ,强化国有资本对卫生健康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加强监测评价。 建立大理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对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市级 3 家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 市卫生健康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