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文备〔2024〕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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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丹东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丹东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4 年12 月6 日(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丹东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要求,结合丹东市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丹东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

方案包括区划文本和区划图,方案文本和区划图应同时对照使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3.《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8.《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9.《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10.《丹东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8-2020)》丹政〔2011〕71 号;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1.从整体性出发,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2.各功能区分别执行相应的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4.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5.以城市环境特征为基础,选择能反映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城市环境指标体系;6.有利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一)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三)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与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四)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五)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以及公路客运站、公交总站、港口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场站和配套设施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五、各类标准适用区划分结果(一)0 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区划未划分0 类声环境功能区。(二)1 类声环境功能区。共6 个区域42.47 平方公里划分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区划总面积的22.1%,详见附表1。(三)2 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1 个区域131.6 平方公里划分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区划总面积的68.4%,详见附表2。(四)3 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0 个区域17.48 平方公里划分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区划总面积的9.1%,详见附表3。(五)4 类声环境功能区。4a 类区域划分结果:根据丹东市干线公路名录、《丹东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8-2020)》结合规划及现状,将区划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交通干线两侧边界外一定距离划分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交通干线4a 类区均不含隧道段。共74 条道路划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划分结果见附表4。交通干线边界外两侧4a 类区域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1.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两侧距道路外侧边界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 类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 类区。4b 类区域划分结果:(1)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东起十纬路和十一纬路、十一经街和九纬路、西至兴一路,南起锦江街和滨江中路、北至铁路。铁路两侧4b 类区域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以两侧铁轨外侧30 米为边界,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以上在建或未建道路(路段)、长途汽车站和港口等区域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开始,根据划定规范,自动调整为相应的声功能区。

当4a 类区和4b 类区重叠时,按照4b 类区功能区执行。六、其他区域划分

(一)随着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区划类型。经各级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执行3 类标准适用区。(二)金山镇、同兴镇、楼房镇、九连城镇、汤山城镇、五龙背镇、安民镇、浪头镇、汤池镇、五龙金矿街道办事处、太平湾街道办事处等乡镇(街道)的工业(园)区及未来规划的工业(园)区为3 类标准适用区。

(三)村庄原则上执行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四)集镇执行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五)如出现相邻不同类型功能区之间噪声污染事件,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4 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发生固定设备噪声污染事件时,按相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六)3 类声功能区中的生活小区执行2 类声功能区标准。七、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适用“昼间”和“夜间”的时间划分,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二)本方案由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丹东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丹东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14〕29 号)同时废止。附件:1.1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2.2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3.3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4.4a 类声环境功能区5.丹东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1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编号 范围 面积/km 21-1 东起套外防洪堤的交通门-辛套线、西至大沙河-珍珠街- 东泰路-东楼线,南起鸭绿江、北至鹤大线。 8.691-2 东起大沙河、西至朝凤街-金海路,南起鸭绿江、北至铁路。 0.991-3 东起兴一路、西至五道河,南起鸭绿江防洪堤、北至铁路。 5.221-4 月亮岛 0.181-5 东起大沙河,西至江山街,南起胜利街-桃源街-国帧路- 山上街,北至江山街-花园河-山脊线。 26.071-6 东起国门大道、西至中央大道,南起鸭绿江、北至金河大 街。 1.32附件2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编号 范围 面积/km 22-1 东起朝凤街和金海路、西至十纬路和十一纬路,南起鸭绿 江、北至铁路。 2.712-2 东起体育馆路、西至春一路,南起锦山大街、北至铁路。 0.532-3 东起鸭绿江断桥、西至四道河桥防洪堤坝,南起鸭绿江、 北至鸭绿江防洪堤坝。 1.062-4 东起五道河、西至国门大道-银泉三街-国盛路-爱河大街- 国门大道,南起鸭绿江、北至黄海大街。 9.29

东起中央大道-洋河大街-文庆路-爱河大街-国门大道-金 河大街-中央大道、西至心和路,南起鸭绿江、北至黄海大 街。

20.322-6 东起胜利街、西至振兴区区界,南起黄海大街、北至鹤大 线-安民镇与汤池镇镇界。 30.162-7 东起心和路、西至鸿业路,南起鸭绿江、北至黄海大街。 19

东起花园河、西至安民镇与汤池镇镇界,南起江山街、北 至变电村与五道沟村村界-变电村与种蓄场村界-振兴区与 振安区区界。

6.752-9 东起东泰路、西至大沙河,南起珍珠街、北至大沙河。 0.72-10 东起九连城村与窑沟村村界,西至辛套线,南起爱河,北 至九连城镇镇界-九马线。 3.762-11 东起辛套线,西至振安区区界-鹤大线边界,南起山脊线, 北至鸭绿江街道界。 37.32附件3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编号 范围 面积/km 23-1 东起华盛玫瑰港湾北区东侧道路、西至曙光路,南起临江后 街、北至东平大街。 0.523-2 东起国门大道-银泉三街-国盛路、西至中央大道-文庆路, 南起爱河大街、北至黄海大街。 2.32

东起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边界外1米,西至新丹高速, 南起黄海大街,北至铁路及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边界 外1 米。

0.953-4 东起鸭绿江大街、西至振兴区区界,南起鸭绿江大街、北至 鸿业路。 5.043-5 东起振兴区区界,西至振兴区区界,南起振兴区区界,北至 滨海公路。 33-6 东起环保产业园东侧道路,西至环保产业园西侧道路,南起 环保产业园南侧路,北至鹤大公路。 1.573-7 东起河西路,西至阜昌路,南起铁路,北至鹤大公路。 0.753-8 东起武庙线,西至元宝区区界,南起学院东街,北至黄家堡 村南。 2.063-9 东起鹤大线,西至辛套线,南起鹤大线,北至九连城镇界。0.773-10 金山热电厂边界外1 米。 0.5附件4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道道路 路 长度

段 终 点

九 连 城 岔 路 口

一 级 公 路

珍 珠 街

3.6km

曙 光 路

2.3km

锦 山 大 街

滨 江 桥

8.6km

中 心 北 路

主 干 路

9.5km

东 泰 路

7.6km

体 育 馆 路

国 桢 路

2.7km

国 桢 路

G20 1 6.2km

沙 河 口 大 桥

南 立 交 桥

主 干 路

3.2km

南 立 交 桥

大 众 路

2.5km

锦 山 大 街

大 众 路

2.5km

体 育 馆 路

五 路 桥

2km

一 级 公 路

古 城 路

5.5km

盘 道 岭 隧 道

金 山 大 街

金 山 村

5.0km

盘 道 岭 隧 道

宝 山 大 街

主 干 路

2.3km

滨 江 中 路

山 上 街

1.5km

滨 江 中 路

主 干 路

1.5km

滨 江 中 路

桃 源 街

1.2km

滨 江 东 路

曙 光 路

3.9km

滨主珍 五 7.7km

道 河 桥

四 道 河 桥

主 干 路

2.9km

鸭 绿 江 断 桥

滨 江 中 路

主 干 路

2.9km

宝 山 大 街

花 园 路

4.4km

鸭 绿 江 大 街

黄 海 大 街

主 干 路

2.1km

鸭 绿 江 大 街

黄 海 大 街

次 干 路

2.8km

鸭 绿 江 大 街

黄 海 大 街

主 干 路

3.2km

鸭 绿 江 大 街

黄 海 大 街

次 干 路

3.5km

银 河 大

2.9km

路 街 街

鸭 绿 江 大 街

爱 河 大 街

次 干 路

1.1km

中 心 北 路

次 干 路

4.1km

国 门 大 道

文 澜 路

3.5km

中 心 南 路

主 干 路

4.7km

鸭 绿 江 大 街

银 河 大 街

次 干 路

5.4km

鸭 绿 江 大 街

银 河 大 街

主 干 路

11.1k m

八 道 立 交 桥

锦 山 大 街

主 干 路

0.4km

滨 江 中 路

主 干 路

0.7km

东 平 4.4km

大 街

锦 山 大 街

桃 源 街

0.9km

滨 江 东 路

经 山 街

1.0km

滨 江 东 路

外 环 路

3.6km

滨 江 东 路

山 上 街

1.4km

滨 江 中 路

山 上 街

1.3km

滨 江 中 路

山 上 街

1.4km

锦 江 街

1.6km

滨 江 中 路

桃 源 街

1.2km

滨 江 中 路

桃 源 街

1.6km

东 平 大 街

东 齐 路

2.6km

临 江 后 街

经 山 街

0.7km

滨 江 东 路

经 山 街

1.2km

锦 山 大 街

金 海 路

0.6km

财 神 庙 街

坝 岗 路

0.4km

坝 岗 路

1.0km

锦 山 大 街

三 纬 路

1.8km

十 一 经 街

三 纬 路

0.7km

滨 江 中 路

山 上 街

1.7km

滨 江 中 路

振 八 街

1.4km

青 年 大 街

次 干 路

0.4km

滨 江 中 路

次 干 路

0.3km

鸭 绿 江 大 街

银 河 大 街

次 干 路

0.5km

鸭 绿 江 大 街

洋 河 大 街

次 干 路

1.0km

银 泉 三 街

次 干 路

0.6km

金 河 大 街

次 干 路

0.8km

鸭 绿 江 大 街

黄 海 大 街

次 干 路

3.4km

中 央 大 道

次 干 路

1.0km

中 心 北 路

次 干 路

1.2km

中 心 北 路

次 干 路

1.4km

财 神 庙 街

金 海 路

0.6km

十 一 纬 路

五 路 桥

0.4km

金 山 大 街

鹤 大 线

2.1km

金 山 大 街

鹤 大 线

1.4km

高 速 公 路

大 连 8.5km

黄 海 大 街

3.0km

一 级 公 路

迎 宾 岭

龙 头

7.8km

鹤 大 线

接 梨 树

柳 林 6.5km

二 级 公

龙 头 1km

一 级 公 路

丹 阿 线

套 外 4.3km

一 级 公 路

浪 东 线

18.8k m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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