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葫教通字〔2024〕9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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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教通字〔 2024 〕 92 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学院附中:

为切实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现将《葫芦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辽宁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及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4 年 11 月 28 日(此文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好《葫芦岛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葫教发〔2021〕5 号)、《葫芦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学科考试(评价)实施方案》(葫教发〔2022〕1 号),建立健全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更好地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体初中学生健康、全面成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价总体评价内容

葫芦岛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和全面发展情况。五个方面的评价分别结合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劳动课程、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科技七个学科等的学习表现情况在辽宁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上进行记录,综合各学科评价结果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品德方面的表现。包含个人思想品德方面民主评价和参与思想品德类活动所获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内容 评价活动 评价活动说明

每学期在思想品德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民主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和教师(班主任)评价。

思想品德

每学期由学生自主记录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思想品德类活动获奖记录(二)学业水平

主要记录学生劳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科技等学科学期过程性评价结果(以分数制呈现),以及学生参与学业竞赛类活动获得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内容 评价活动 评价活动说明

每学期由学校统一录入劳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科技等学科学期过程性评价结果。

劳动教育:前5 个学期每学期平时表现满分4 分、学段综合满分学业水平 学科测试

4 分,分学期录入,共计40 分。地方课程:四门课程每门每学期满分5 分,分5 个学期录入,共计100 分。

校本课程:结合《葫芦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校本课程学业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课程评价结果满分为100 分, 60 分及60 分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在第5 个学期录入。

信息科技:前4 个学期每学期满分10 分,分学期录入,共计40分。

由学生自主记录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学业竞赛类活动获奖记录。

(三)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情况、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和心理品质的发展水平等。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参与体育竞赛类活动所获成果等情况。

评价内容 评价活动 评价活动说明

学校统一录入学年国家标准体质测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学年体质发展阶段性评价。

身心健康

学校统一录入学期内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考核结果。6 个学期每学业测试

学期满分5 分,其中体育课程学习评价4 分,健康操作1 分,分学期录入,共计30 分。

由学生自主记录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获奖记录

赛类活动获奖记录。平台竞赛获奖加分为原始分数,不折算。注:中考分数中体育与健康竞赛加分折成学业水平考试分值。加分折算方式依据《葫芦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每学年 评价结果超过满分以满分计入。平台如实记录竞赛加分情况,作为中考计算体育与健康最终得分参考依据。

(四)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包括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过程性评价,参与艺术竞赛类活动所获成果、校艺术学科课堂表现等。

评价内容 评价活动 评价活动说明

学校每学期统一录入音乐、美术科目评价。音乐、美术科目5 个学期每学期课程学习评价满分各4 分,课程类活动每个学期满分2分,分学期录入,共计50 分。 艺术素养由学生自主记录展演类活动经历。展演类活动5 个学期共计10写实记录

分,在第1、3、5 个学期分别记录(分别为6 分、2 分、2 分)。由学生自主记录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艺术竞赛类活动获奖记录。

(五)社会实践

主要记录学生综合实践课程评价结果和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成果。

评价内容 评价活动 评价活动说明

每学期由学生自主记录各项实践活动,包括主题活动、家庭实践、校外实践。

第1、2 学年满分各20 分,其中1、3 学期主题活动各8 分(各4次),家庭实践各7 分(各3次);2、4 学期校外实践各5 分(各1 次)。

社会实践

活动10 分(2 次),校外实践4分(1 次),家庭实践6 分(2次)。

以学年为单位由学生自主记录各项研究性学习活动,在第2、4 学期在平台上载整学年研究成果,每学年10 分,共计20 分。

研学旅行 由学生自主记录基地实践活动(研学旅行活动),满分20 分(1 次),在第5 个学期录入。录

由学生自主记录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获奖记录

践类活动获奖记录。各级各类奖项加分上限为4 分。

注:1.括号内标示次数为活动最低限定次数。2. 加分项按照《葫芦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二、学期评价报告及学段评价档案的生成

(一)平台数据登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每学期初(4 月份和10 月份)统一更新学期周期。启用新学期后,上一学期的项目内容将不能录入。全市各初中要指导学生在学期内及时记录本学期各项活动。学校在每年3 月份和9 月份的中上旬完善对学生上一学期评价活动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录入,在每年3 月份和9 月份的中下旬完成评价、审核、公示、学生申诉和申诉处理等工作。第6 个学期在6 月15 日前完成数据录入及评价、审核、公示、申诉及处理等工作。平台上民主评价需要学生、教师共同完成;学业测试需要相关教师上传各学科的过程性评价;写实记录、获奖记录等内容需要学生自主记录并按要求上传相应佐证,相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等工作。

(二)平台结果说明

平台系统每个学期的结果呈现“A”,仅表示该生完成平台评价项目的录入与审核,不代表该生在全校学生的等级表现。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生成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将在每年4 月和10 月生成学生学期评价报告,在第6 个学期结束前形成葫芦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个学期评价报告及最终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在平台上持续留存。学生、家长均可以使用有效账号密码登陆查看与本人相关的评价数据。报告将用于市、县教育局宏观调控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学校调整办学策略提高办学水平、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家庭改善家庭教育环境,最终促进全体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全面发展,最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参考。

三、组织保障

葫芦岛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我市中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好综合素质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全面成长的作用。

1.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

2.加强管理,科学实施。 (1)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2)建立审核制度,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建立申诉制度,对评价结 果有异议的,须逐级向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申诉;(4)建立抽查通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加强监督,完善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评价、宣传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个人承诺制度,对弄虚作假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加强培训,注重宣传。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及信息化平台使用培训工作,加大宣传课程改革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引导学校、家长和全社会转变教育观、人才观和评价观,克服“应试”倾向,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促进育人目标的实现,促进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本办法自2024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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