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 2023 〕 82 号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减免优待残疾人 老年人 现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乘坐城区公交车辆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石屏县减免优待残疾人、老年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乘坐城区公交车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3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屏县减免优待残疾人 老年人 现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乘坐城区公交车辆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的减免优待工作,充分营造文明和谐、尊老爱幼、尊崇现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优待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建设文明石屏、美丽石屏,进一步巩固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推动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要求,结合石屏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减免优待乘坐对象
(一)免费优待对象: 残疾人、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消防救援人员、身高 1.2 米以下儿童。
(二)半价优待对象: 城乡低保人员、在校中小学生。
二、施行时间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三、公交线路
1 路( 07:00 至 21:00 ,每 15 分钟发车一趟,往返运营里程21.6 公里)
始: 1. 陶村农村客运停车场 →2. 陶村新区农贸市场 →3. 县渔业管理站 →4. 麒麟商务酒店 →5. 吉兆宾馆 →6. 石屏汽车客运站 →7.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 后所村 →9. 汇源加油站 →10. 邻里兴园二期 →11.小水路口 →12. 湖畔御府小区 →13. 异龙派出所 →14. 汇源加油站对面 →15. 岳家湾 →16. 景洲佳苑小区 →17. 县人民医院 →18. 异龙镇人民政府 →19. 朱家寨 →20. 碧桂园 →21. 县人民医院异龙院区 →22. 县体育馆 →23. 豆腐小镇 →24. 石屏工业园区管委会 →25. 火车站
返: 1. 火车站 →2. 石屏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面 →3. 东风小学 →4. 石屏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 县人民政府 →6. 新天地小区 →7. 巨龙豪庭三期 →8. 姚氏骨科医院 →9. 瑞航驾校 →10. 文化公园 →11. 天源酒店 →12. 同安医院对面 →13. 红琪假日酒店 →14. 县党群服务驿站→15. 县中医医院 →16. 陶村中学 →17.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18.陶村农村客运停车场
2 路( 07:00 至 21:00 ,每 15 分钟发车一趟,往返运营里程 24公里)
始: 1. 陶村农村客运停车场 →2. 国龙酒店 →3. 金孔雀窗帘 →4. 西门农贸市场 →5. 邮电局 →6. 天骄领域小区 →7. 月兴隆酒店 →8. 县人民医院 →9. 巨龙豪庭 →10. 华辉广场 →11. 湿地公园 →12. 凤凰湾小区对面 →13. 异龙湖游船风景区 →14. 毛木咀村
返: 1. 毛木咀村 →2. 异龙湖游船风景区 →3. 异龙湾 →4. 高级中学 →5. 电信石屏分公司 →6. 异龙镇人民政府 →7. 朱家寨 →8. 碧桂园→9. 县人民医院异龙院区 →10. 县体育馆 →11. 豆腐小镇 →12. 东风小学 →13. 石屏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4. 县人民政府 →15. 县委→16. 景洲花园 →17. 农村信用社 →18. 正丰广场 →19. 县幼儿园 →20.牛达国有林场 →21. 县中医医院 →22. 陶村中学 →23.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4. 陶村农村客运停车场
四、减免乘坐要求
(一)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经司乘人员核验后可免费乘车。未持相关证件,需购买全票乘坐。
(二)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到石屏运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办理免费乘坐卡,刷卡免费乘坐。未持免费乘坐卡,需购买全票乘坐。
(三)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残疾人证,经司乘人员核验后可免费乘车。未持残疾人证,需购买全票乘坐。
(四)城乡低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和低保证到石屏运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办理优惠乘坐卡,刷卡半价乘坐。未持优惠乘坐卡,需购买全票乘坐。
(五)在校中小学生: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生相关证件到石屏运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办理优惠乘坐卡,刷卡半价乘坐。未持优惠乘坐卡,需购买全票乘坐。
(六)残疾人、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及城乡低保人员、在校中小学生的公交优惠乘坐卡或相关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乘坐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残疾人、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身高 1.2 米以下儿童和城乡低保人员、在校中小学生减免优待乘坐城区公交车的政策宣传工作。
(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证件的申领发放和减免优待乘坐公交车的资金补助相关工作。
(三)县财政局要将每年 140 万元公交车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交通运输局最迟不得超过当年 12 月 31 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石屏运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确保石屏县公交车正常运营。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管控好东门农贸市场、石屏火车站、高级中学、东风小学等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及其他无关车辆占用公交站台(点)停靠点等问题,确保公交车辆正常通行。县住建局、异龙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东门农贸市场路段的交通秩序管控工作。
(五)县住建局要进一步完善公交停靠点的建设工作,加强对东门农贸市场外占道经营及道路拥堵和其他无关车辆占用公交站台(点)停靠点的管理,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站台(点)悬挂免费乘坐宣传牌的协调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交企业优化公交线路,对重点地段、时段加密趟次和落实优待对象减免优待乘坐城区公交车的有关工作。
(七)石屏远华运输有限公司及石屏运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落实减免优待乘坐城区公交车辆政策,为优待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乘车条件和文明、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