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9-07 1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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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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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资料共享_工程资料_统计公报

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大牛工程师

黔府函〔2021〕214号(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大牛工程师

  你们《关于再次呈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请示》(黔数呈〔202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免费下载_资料共享_文库

  一、原则同意《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由你们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要求,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纵深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围绕试验任务,进一步发扬“首创精神”和“实干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国家大数据战略创造更多贵州经验、贡献更多贵州智慧。(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三、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库_工程咨询_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2日(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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