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9-07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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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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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
建设规划、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211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你们《关于审定〈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21〕9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构建功能完善、系统整合、协同互补的公共卫生体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快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建设,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抓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