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19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9-07 1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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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2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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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
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1〕199号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恳请审定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请示》(黔市监呈〔202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牵引,以创新和完善服务发展、强化监管、防控风险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和现代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你们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