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十堰市再生资源回收(废旧回收)定点规划(2019-2035年)
前 言
一、编制背景
再生资源作为资源属性较强的固体废物,其回收利用是解决 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资源和减轻环境污染两个核心问题 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具 有重要意义。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 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也是缓解我国资源 短缺矛盾的必由之路。
十堰市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限制开发区和“南水北 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 同时,作为汽车工业重镇,近年来十堰市围绕“一主四大四新” 产业体系,加快产业项目引进、落实、投产,产业经济加速发展, 也为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奠定良好基础。在此背景下,经过多 年的努力,十堰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依旧存在回收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发展模式落后、回收利用率低 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十堰市再生资源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推进十堰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工作,特编 制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可再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 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 49 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 年)》(商流通发„2015‟21 号)、《关于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751 号)、《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 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 号)、《湖 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 „2006‟18 号)、《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十堰市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规划方案 (2018-2025)》、《十堰市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十堰市物流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再 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管 理办法》(国令第 715 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阐述了十堰市未 来各阶段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战略、 主要任务、空间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堰市再生 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布局的纲领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