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荆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荆州军分区党委,荆州开发 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 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荆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中发 〔2018〕18 号)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 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鄂发〔2018〕34 号) 的要求,结合荆州实际,特编制了《荆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十一章,系 统阐明了荆州市“三农”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重点谋划了 未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方向、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 推动荆州市“三农”事业加快发展,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 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 七大国家战略之一写入党章。2018 年,党中央、湖北省委、 荆州市委一号文件分别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抓好 “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荆州作为传统农业大市,湖北省委、省政府给予了殷切期望,并对荆州提出了 “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建设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示范区”的要求。对此,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科学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为全市农业农村的改革发展勾勒出了一幅宏伟蓝图。
一、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的使命 担当,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新时代建设生 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 要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城 乡融合发展;有利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 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 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