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邢台市综合运输组织研究》的通知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扬尘面源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邢台市扬尘面源污染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四次例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裸露面源扬尘管控,开展扬尘面源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公路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7月25日—8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沙河市、内丘县、开发区、邢东新区
三、整治内容
(一)线性工程扬尘整治。
承建的市政、公路等线性工程应合理划分施工区段,有序施工,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动土作业;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的工程,回填后的沟槽要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减少土石方裸露时间和渣土留存时间。(牵头单位: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落实单位: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市环城办、河北路航集团有限公司)
(二)加强农村道路整治。
加强村庄主要道路、出村道路管养,对破损道路进行补修。(牵头单位:市地方道路管理处;落实单位: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国省干道扬尘管控。
做好建成区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保洁,参照城镇道路保洁作业方式,积极实施水洗机扫,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做好道路养护,及时处理修复路面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牵头单位:市公路管理处;落实单位: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致函相关县(市、区)政府,督促其尽快整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车辆运输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经营许可制度,渣土运输车辆要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渣土车不得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未经冲洗不得上路行驶;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宜采用密封式货车,当采用非密封式货车时,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应遮盖严实;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或垃圾在场地内转运时,装载高度不宜高出车斗边沿高度。(落实单位: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市环城办、河北路航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排阶段(7月25日-8月5日)
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推进阶段(8月6日-8月20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地方道路管理处分别对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扬尘治理、干线公路清扫、施工扬尘治理、农村公路管养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形成整治台账,全面推进面源整治工作。
(三)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成效及问题。市局不定期抽调成员单位人员对已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大气办负责协调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控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层层建立清单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大专项督察、综合执法力度,加快构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时序进度和落实责任,实行台账管理和精准管控。
(三)严格上报报送。2020年7月31日,各相关单位要将摸排整治清单及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局大气办。2020年8月10日,上报阶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8月30日,填报整改问题清单汇总表报送市局大气办。
大牛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