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 知
清河县、临西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为落实《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我局编制了《<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1日
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
目 录
前 言...............................................1
一、规划基础
(一)空间布局.........................................2
(二)重大意义.........................................4
(三)水路概况.........................................5
(四)公路概况.........................................5
(五)存在问题.........................................7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分区.........................................10
(四)规划目标.........................................11
三、规划方案
(一)水路............................................11
(二)码头............................................12
(三)公路............................................12
四、建设安排
(一)水路............................................16
(二)公路............................................16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18
(二)加大政策支持....................................18
(三)强化环境保护....................................18
(四)注重文化传承.....................................19
六、规划环评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19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20
(三)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与建议...................20
附表1 航道建设项目表.................................22
附表2 碍航桥梁拆除或改建项目表.......................23
附表3 码头建设项目表.................................24
附表4 公路建设项目表(2020-2025年).................25
附表5 公路建设项目表(2026-2035年)..................26
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一)指导思想........................................1
(二)实施原则........................................1
(三)主要目标........................................2
二、重点任务
(一)水路............................................3
(二)公路............................................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5
(二)压实工作责任....................................5
(三)强化要素保障....................................6
(四)加强督查评估....................................6
前 言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为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做出了顶层设计。2020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明确构建形成完善的“1+6+1”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体系。2020年12月,邢台市发改委编制了《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我市按要求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奠定基础。2021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对具体交通建设项目工作下达了任务。本规划是我市实施规划中六个专项规划之一。
《河北省实施规划》明确河北段大运河包含北运河、南运河、卫运河、卫河及永济渠遗址。本实施规划所指的大运河邢台段,为大运河流经我市的部分,即卫运河临西县西尖冢村至清河县渡口驿村段和永济渠遗址(待进一步考古发掘)。本实施规划以大运河流经的临西县、清河县为重点区域,全市为规划范围。
本规划实施期与《河北实施规划》《邢台实施规划》保持一致,为2020年-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一、规划基础
(一)空间布局
在“河为线,城为珠,线串珠,珠带面”的总体思路指导下,落实河北段空间布局结构,着力打造古都家国片区,结合大运河邢台段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及村镇分布特点,充分发挥大运河文化带对城乡空间的组织和优化作用,以卫运河为骨干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主轴,围绕隋唐故道(永济渠遗址),构建永济渠历史文化走廊,细化临西、清河运河文化集群,形成“一轴、一廊、两核”的大运河邢台段总体发展格局。

一轴:卫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主轴。以流经我市的卫运河为骨干,充分发挥线性串联和综合展示功能,打造河道水系修复、生态景观优美、文化旅游亮点众多、交通便捷畅通、配套服务健全的大运河文化带主轴,实现大运河水域、岸线及沿岸珍贵文化、生态、景观等资源要素点带汇聚、有机组合和高效匹配。
一廊:永济渠历史文化走廊。以我市境内的永济渠遗址为廊道,开展永济渠考古勘探工作,摸清故道遗存情况,依托故道建设遗址展示文化休闲绿色廊道,并沿故道两侧建设临清古城遗址公园、贝州故城遗址公园等,展示运河故道、故城深厚历史文化内涵,以龙潭寺、尖冢镇为空间载体,集中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临西县重点打造北湖公园运河文化项目、潭腿文化小镇;清河县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城市建设范围内,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引领城市发展为原则进行用地功能布局调整,优化永济渠遗址周边的空间格局,加强城市紫线、绿线管理和公共空间塑造,通过恢复部分隋唐故道景观,形成环城公园,并与临西县城的北湖公园相连,形成完整的绿地景观和历史文化展示体系。
两核:清河运河文化展示核心及临西运河文化展示核心。清河运河文化展示核心以油坊码头(月堤)与朱唐口险工约 4公里的河段为展示重点,着重展示文化遗存、古代水运名镇遗址及其水工设施,突出因地制宜的古代北方河工水利技术和河北大运河水工文化主题;临西运河文化展示核心以陈窑遗址、八里圈清真寺、丁家码头、尖冢码头为展示重点,活化利用沿途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因河而兴的运河商贸文化和崇德尚武的人文特质,彰显运河重镇的历史文化底蕴。
(二)重大意义
有利于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大运河邢台段遗产类别多、文化价值高,蕴含深厚精神内涵,承载丰富时代价值。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把散落的文化遗产珍宝重拾、擦亮、串联,对丰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保护、挖掘和阐释,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核,推动其与时代元素相结合,打造冀中南文化高地,为新时代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大运河既是文化长廊,也是重要的经济动脉和生态廊道。统筹大运河文化、生态、经济等相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文化为引领,推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沿线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品质。通过构建大运河邢台段两岸的生态安全格局,明确空间管制、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布局等,系统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逐步提升两岸沿线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人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有利于深化文化交流合作和增强文化自信。大运河邢台段自古以来就是邢襄、齐鲁等多元文化交融互动的重要纽带,见证了邢襄文化的源远流长和沿线人民的勤劳智慧,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强化大运河精神内涵,挖掘和弘扬时代价值,再现大运河包容开放天然属性,加强保护传承利用,坚定文化自信,为更好展现多元文化提供重要平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重要支撑。
(三)运河水路概况
河北段大运河上连京津,下接鲁豫,由北运河、南运河、卫运河、卫河和永济渠遗址组成,全长530余公里。其中,北运河河北境内长22公里,位于廊坊香河县境内,航道总体较为顺直,两侧大堤较为完整;南运河河北境内长242公里,位于沧州境内及沧州衡水交界处,河道弯道众多;卫运河由四女寺至徐万仓长157公里,常年有水,是冀、鲁两省边界河道,在河北境内流经
邯郸馆陶、邢台临西和清河、衡水故城;卫河河北省境内由徐万
仓至冀豫界长76公里;永济渠遗址分别位于邯郸市魏县、大名
县、馆陶县及邢台市临西县、清河县,路线较明确段落约40公里。本次规划还包含连通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与大运河的赵王新河-大清河,河北境内长约60公里。河北段大运河作为京杭运河的一部分,历史上原可通行100吨货船,自上世纪70年代末陆续断航,目前仅以防洪、排涝、输水、灌溉为主要功能。
大运河在邢台境内的区段属于卫运河,为冀鲁两省的边境内境河流,属海河水系。运河由南向北流经河北邢台市的临西、清河两县,基本沿袭了隋朝永济渠故道,具体线路为:自尖冢流入邢台市临西境内,并由孟庄流出,进入邢台市清河县境,至清河县渡口驿村北出境,入衡水市故城县,在邢台境内流经总长度58公里,民间有“运河之水天上来,五十八(公)里过邢台”之说。因此,邢台市在大运河文化遗产廊道中是不可缺少、也不可忽视的一环,具有真实的历史文化表达、垄断的物质文化遗存、丰富的非物质文化继承,拥有巨大的旅游开发潜力。
(四)公路概况
截止到2020年底,我市公路通车里程达2.12万公里,公路密度170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省第二。干线公路里程2665公里(含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密度21.43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省第一。境内有高速公路6条段,分别是: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青银高速、太行山高速、邢衡高速、东吕高速,共计649公里,形成了环城高速;国道9条段,分别是: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G308文登至石家庄公路、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G340东营港至子长公路、G514齐河至邯郸公路、G515定州至浚县公路,共计1346公里;省道22条段,分别是S105邢台环线、S224文安至大名公路、S229武邑至临清公路、S234易县至官厅公路、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S240新乐至临漳公路、S242石家庄至观台公路、S243邢台至界城公路、S244邢台至西达公路、S247阜平至耿庄桥公路、S338景县至邢台公路、S339德州至南峪公路、S340德州至嶂石岩公路、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S342建国至昔阳公路、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S344尖冢至永年公路、S345馆陶至禅房公路、S544宁晋至南智邱公路、S546隆尧至临城公路、S547邢台至皇寺公路、S548史召至鸡泽公路,共计1319公里。普通干线总里程达2665公里,可连接全市所有县级以上节点和重点乡镇,通达重要的产业基地、交通枢纽及旅游景区;农村公路达1.86万公里,村村通,路路通。
其中与大运河并行或连接的有:G308文登至石家庄公路、S229武邑至临清公路、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G514齐河至邯郸公路、S224文安至大名公路五条国省干线公路。这些干线公路为大运河文化带发展奠定了很好的交通基础。同时,通过这些干线公路,大运河文化带与在建的京雄商高铁清河站、邢台机场、既有的邢台东站等可实现有效沟通和联系。

(五)存在问题
一是河道断航已久,运河传承利用质量不高。由于缺水严重,
大部分河道常年干枯,航运逐步废辍,因此大运河对沿线城镇经
济和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日渐薄弱,沿线人民无法领略其航运的
辉煌盛景,其悠久的航运历史和丰富的沿岸文化遗产更无法充分
传承展示。
二是公路网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沿线重要节点与支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的联系通道仍需完善,大运河对外沟通联系有待加强。区域内重点区段公路旅游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组织需进一步优化,交通体系与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部分国省道桥及大部分建设年代久远的农村公路和地方道路桥,桥梁跨度小,无法满足《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确定的通航要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和关
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
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
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运河文化为宗旨,
突出服务好文化发展和生态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
进交通运输各方式之间深入融合与协同发展、交通运输与经济社
会发展特别是国家战略之间的深入融合与协同发展、交通运输与
人和自然的深入融合与协同发展,着力构建与大运河文化带发展
融合协同的交通体系,为把河北省大运河打造成为燕赵文化展示
带、原真生态景观带、多彩全域旅游带、协同发展示范带,形成
燕赵文化高地,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强化服务。紧紧围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运
河文化的目标,充分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突出支撑和服务大运河
文化带建设。
统筹协调,互融互动。统筹做好交通与文化、水利、生态环
境、旅游、国土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交通与大运河文化
带、沿线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考虑大运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
文化等特色资源开发需求,结合不同区段发展特点,优化服务功
能,打造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交通服务体系。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
遗产保护规划的衔接;与沿线区域的生态保护结合好,以绿色发
展为根本要求,实现交通与生态的共同发展。
(三)规划分区
按照国家《规划纲要》和《河北省实施规划》,确定我市大运河文化带的核心区和拓展区。
核心区: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县(市、区),包含典型河道段落和重要遗产点,是孕育形成大运河文化的主要空间,也是大运河文化带的关键区域,即临西、清河两县。核心区内,卫运河沿岸各 2000 米范围、永济渠遗址考古探明后确定的遗址保护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
拓展区:指大运河文化向外逐步拓展与沿线地域文化融合的交汇地带,即我市核心区之外的其余区域。

(四)规划目标
以支撑和服务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总体目标,结
合相关规划要求,制定如下目标:
到2025年,大运河沿线公路骨干网络基本形成,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型旅游码头区域与邻近县城基本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大运河沿线重要节点与干线路网及周边城镇节点、园区景区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35年,大运河通航里程力争达到20公里以上,大型旅游码头达到4座,小型旅游码头和停靠点布局充分完善,形成宜航全航、特色突出的水路网络和“快旅、慢游、多联”的公路网络,大型旅游码头等重要节点与邻近县城、支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等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绿色生态休闲交通走廊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交通、文化、旅游、生态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打造世界知名的“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展望 2050 年,大运河水路通航条件及沿线“快旅、慢游、多联”的公路网络更加优化完善、服务品质优等,交通、文化、旅游、生态全面融合,便捷、安全、绿色、智能、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打造“千年运河”辉煌画卷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方案
(一)水路
多措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卫运河现正常来水年份水量紧张,但上游河道下泄水量可基本满足生态环境需水量和局部旅游通航需水条件。按照上位规划要求,逐步推进卫运河旅游通航,计划同行里程约10公里,包括:卫运河油坊码头—渡口驿段约5公里、卫运河河西镇—四支渠段约 5 公里的旅游通航,卫运河航道等级按 III 级控制,近期实施旅游通航的航段按 VI 级航道标准把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等开展旅游通航。开展航道全线测量,结合水资源条件,科学实施航道疏浚、边坡护岸处理、碍航设施改造等工程项目,对接上位规划建设卫运河节制工程,保障通航要求。开展码头、桥梁等涉航建筑物建设时,同步开展航道通航影响评价审核、航道选线和导助航设施配布。远期,推广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加快智慧绿色航道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配齐配强海事监管力量,全面落实内河水上搜救责任,建立水上搜救机构、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做好水上搜救资金保障工作。
(二)码头
旅游码头的设置遵循规模适中、布局合理、大小结合的原则。在文旅资源分布相对集中、周边城镇规模较大及路网等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设置大型旅游码头;配合运河沿线绿化景观节点、运河文化公园、文物古迹及临近特色小镇等建设,在相近位置合理布局小型旅游码头或停靠点。
沿线计划布设4座大型码头,分别是:渡口驿、油坊、河西、尖冢旅游码头,小型旅游码头和停靠点位置和数量,结合各段落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公路
截止至2020年底,两县公路里程达到2021.9公里,其中清河县1091.8公里,临西县930.1公里。国道121.7公里,省道110.3公里,县道59.6公里,乡道414.6公里,专用公路24.6公里,村道1291公里;公路通车里程中,高速公路37.1公里,一级公路70.75公里,二级公路261公里,三级公路83.2公里,四级公路1569.8公里。区域内跨域大运河主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情况如下:
一、高速公路
1、青银高速,途经清河县,清河县境内长16.2公里,路基宽28m。
2、东吕高速,途经临西县,临西县境内长20.9公里,路基宽25m。
二、国省干线公路
1、国道308线,文登-石家庄,途经清河县,长21.2公里。现状正在实施升级改造一级公路项目,路基宽27.0m,路面宽2x11.25m。
2、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途经清河县,长13.6公里,现状正在实施升级改造一级公路项目,路基宽24.5m。
3、国道G514,齐河-邯郸,途经临西县,长40.0公里。大运河至河西镇段为与S326邢临线重复段,现状为二级公路,路基宽20.0m,路面宽18.0m,拟提级改造为一级公路。路线向西现状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4.0m,路面宽12.0m,拟提级改造为一级公路。
4、省道S224,文安-大名,途经清河、临西县,临西县至大运河大堤段长10.6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2.0m,路面宽11.4m。
5、省道S229,武邑-临清,途经清河、临西县,我市境内全长30.9公里(重复11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3.0m,路面宽11.0m。
6、青银高速清渡连接线SLG5,途经清河县,长14.5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2.0m,路面宽9.0m。
桥梁跨越情况见下表:
跨越运河的干线公路 | 跨越 桥梁 | 桥梁 全长 | 上部 结构 | 下部 结构 | 修建 年代 |
G20(青银高速) | 1371 | T型钢构 | 双柱式墩 | 2005年 | |
G2516(东吕高速) | 1052 | 现浇 | 柱式墩 | 2010年 | |
G308(青岛-石家庄) | 813 | 现浇 | 多柱式墩 | 2000年 |
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要求,结合上位规划,重点支撑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强化核心区与拓展区的沟通联系,加强大运河辐射带动,依托沿河主干路、运河大道、横向联系道路等构建“快旅慢游”公路网系统,打造纵横交织、层次分明、支连充分、衔接顺畅的“快旅、慢游、多联”路网体系,与水路交通做好衔接协同,注重支撑大运河风景道体系建设。
1.“快旅”布局方案
打造沿大运河主干路,由既有规划布局的干线公路组成,承担旅游集散功能,发挥快进快出的干线支撑作用,并与民航、高铁站高效连通。
起自衡邢界(接衡水段 G340),沿运河至国道 G514,主要包括国道G308、国道 G340、省道S224、省道 S229,长约 35 公里,位于运河西侧。
2.“慢游”布局方案
依托农村公路重点布局近河慢游路网,打造运河风景大道,发挥旅游公路功能,实现沿线的生态休闲区、运河公园、文化旅游区、名镇群、风景区等串珠成链,并为大运河旅游通航区段等重点段落提供旅游交通服务,统筹考虑与沿河主干路(“快旅”)布局衔接和协同。
起自国道 G340,沿运河(冀鲁界)至临西尖冢镇,长约 52 公里,位于运河西侧。
此外,根据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旅游产业开发需要,有效利用贯穿运河的堤防设施规划建设河堤路,主要承担水利管护、旅游服务等功能,并与沿线区域路网有效衔接。
专栏1 “慢游”布局建设任务(2020-2025年) |
重点推进约47公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包括运河大道清河段(约20公里)、运河大道临西段(约27公里) |
3.“多联”布局方案
构建大运河文化带与周边区域联系路网,由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等共同组成,衔接“快旅”、“慢游”道路,提高主要旅游码头连接干线公路、快速铁路、机场等的通达性,实现大运河文化带与附近城镇节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便捷联系。
主要布局有 SLG5 青银高速清渡连接线、国道 G308、省道 SL07、国道 G514、肃临线至运河大道公路、陈窑至运河大道公路等公路。
专栏2 “多联”布局建设任务(2020-2035年) |
普通干线公路:重点推进约40公里项目建设,包括G514齐河至邯郸公路邢台段(约40公里)。 农村公路:重点推进约70公里项目建设,包括清河县运河大道(约20公里)、彭双庙至运河大道(约11公里)、临西县运河大道(约27公里)、临西县肃临线至运河大道(约7公里)、陈窑至运河大道(约1公里)、黎博寨至江村道路(约4公里)等区域农村公路建设,力争 2025 年前建成。 此外,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建设其他农村公路项目(各县视情况而定)。 |
同时,注重提升大运河区域旅游交通体验、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统筹考虑增设旅游交通标志标识、改造提升服务区和交通枢纽旅游功能等。
本规划重点加强大运河沿线重要节点与既有和规划的周边干线公路网络的快速连接,强化大运河核心区与拓展区、辐射区的互联互通,实现大运河文化带与支点城市及省域其他中心城市便捷联系。
四、建设安排
(一)水路
根据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需求,安排建设通行航道及大型旅游码头和一批小型旅游码头或停靠点,并拆除、改建或保留改善部分碍航桥梁,开通水上观光线路。改善水路交通环境,完成全线航道测量及旅游码头规划设计,完善相关服务体系和安全标准,为实现旅游通航提供基础性保障。
(二)公路
通过高速公路—快速到达道路—运河风景道—堤顶路—游步道五个层级的道路整合与建设,构建大运河文化带纵横交织、层次分明、支连充分、衔接顺畅的道路交通网络。近期,形成以 308 国道、514 国道、343 省道为主的交通廊道。在距离运河西侧 3 公里左右地段,建设贯通南北的运河风景路。打通交通主干道与大运河重要节点间的旅游连接线,加强旅游码头与公路的衔接。建设清河换乘枢纽和临西换乘枢纽各 1 处。远期,形成“快旅、慢游、多联”路网体系:“快旅”承担旅游集散功能,发挥快进快出的干线支撑作用,依托大广高速(G45)、G340、S229,服务卫运河、卫河及永济渠遗址旅游需求;“慢游”为大运河旅游通航区段提供旅游交通服务,起自国道 G340,沿运河至临西尖冢镇,支撑沿线的生态休闲区、运河公园、文化旅游区、名镇群、风景区等的开发建设;“多联”由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等共同组成,提高大运河主要节点连接干线公路、快速铁路、机场等的通达性,依托 SLG5 青银高速清渡连线、G308、SL07、G514、肃临线至运河大道公路、陈窑至运河大道公路等,实现大运河文化带与附近城镇节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的边界联系。2025 年,建设完成运河大道、陈窑至运河大道、肃临线至运河大道等线路,分别服务于清河运河水镇旅游区、临西运河文化主题观光度假村、尖冢镇尖冢码头、陈窑遗址及贡砖小镇,以及大运河文化带的对外联系。2035 年,建设完成国道 G514 临西段,实现大运河与城镇的便捷联系。
同时,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支撑打造智慧运河。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运河沿线水路、公路基础设施升级,形成智能交通基础设施,高效融入智慧运河体系,服务和支撑智慧运河建设,推进大运河实现智慧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指导、支持和督查力度;相关各县政府要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好项目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资金。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建设安排等进行调整。协同开展通航研究,共享大运河界河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专项工作,统一航道规划等级、整治方案,共同研究解决航道上碍航闸坝及桥梁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申请国家大运河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和交通专项相关资金,落实好省级燃油税资金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券使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交通项目与沿线城镇、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综合开发。
(三)强化环境保护
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交通项目设计、建设中落实绿色、环保理念,优化设计方案,降低交通建设对植被、河流的污染和破坏。推进交通建设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尽可能利用既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必须新建的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合理布线,减少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开发利用方式积极组织编制综合性或专项规划环评,促进交通的集约发展、绿色发展。
(四)注重文化传承
推动优秀交通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传承、转化和创新,强化大运河及沿线交通遗迹遗存保护利用和精神挖掘,讲好邢台交通故事,做到文化传承更深入、综合利用更有效、交通文化标识更突出。将文化理念贯穿于交通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深入挖掘、宣传现代交通运输蕴含的思想理念、人文精神。同时,注重文物保护,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中国大运河河北段遗产保护规划》的衔接,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六、规划环评
我市大运河沿线地区在我省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旅游资源丰富、产业园区集聚,水、土地、岸线资源压力日益凸显,局部地区水资源几近枯竭。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不可避免地会对资源环境产生影响。规划期间,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仅会消耗大量的土地、岸线和物质等资源,而且还会对局部地区地理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规划实施后,邢台市大运河沿线地区绿色交通体系得以构建,适宜航道得以通航,可实现交通运输的节能减排并有助于缓解地区水资源枯竭压力;规划建设项目将会对大运河沿线重点生态敏感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一定影响,新开辟的交通走廊和码头建设将影响区域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陆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会有所削弱,不同程度地加剧水土流失。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与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衔接一致。规划能充分与《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 年)》《河北省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协调。大运河沿线的交通体系建设可以通过尽可能利用既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必须新建的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合理布线,减少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以实现绿色交通的生态目标。
规划满足资源可承载和环境可持续的要求。规划充分考虑既有交通运输设施的利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能源等资源,鼓励发展公路、航道和码头综合开发,着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效水平。规划对交通运输污染排放提出严格的控制要求,按照各行业技术标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气环境、声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与建议
鼓励利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资源,减少土地占用。鼓励建设公用码头,提高运河岸线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高排放标准的新型节能运输工具,推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排放消耗限制标准。
积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优化设计方案,降低交通建设对植被、河流的污染和破坏;推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切实落实施工期治污和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各类交通基础设施的污染物须处理达标后再排放。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项目建设应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优化项目线位和码头选址,避绕各类生态敏感保护目标、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洪灾易发区。区域内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有条件城市率先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建立区域环境风险一体化应急调度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能力。
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项目前期论证和环保准入。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重点项目要做好与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联动对接。规范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立与国家环境监测网有效衔接的区域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开展交通运输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研究建立营运车船排污监控平台。
附表1 航道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里程 (公里) | 航道 等级 | 投资 (亿元) | 责任主体 |
合计 | 10 | 0.8 | |||
2026-2035年 | 10 | 0.8 | |||
1 | 卫运河油坊码头—渡口驿段 | 5 | 按Ⅲ级控制,近期按Ⅵ级把握。 | 0.4 | 清河县政府 |
2 | 卫运河河西镇—四支渠段 | 5 | 按Ⅲ级控制,近期按Ⅵ级把握。 | 0.4 | 临西县政府 |
注:本规划所列航道建设内容包括航道选线、导助航设施配布及必要的河槽扩挖,可结合河道清淤工程统筹实施,实现节约投资和加快工期的目的。河道条件受限段落,不能完全达到Ⅵ级标准的,可通过合理选择船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等开展旅游通航。
附表 2 碍航桥梁拆除或改建项目表
序号 | 所属河段 | 桥梁类别 | 碍航桥梁数量(座) | 投资 (亿元) | 责任主体 |
合计 | |||||
2026-2035 | |||||
1 | 卫运河河西镇-四支渠段 | 农村公路/地方道路桥 | 2 | 0.5 | 临西县政府 |
注:投资规模为按照通航航道标准要求初步匡算的建设投资,可根据实际通航需求和路网建设要求确定是否建设和投资。上述碍航桥梁指:临西县教场村桥和先锋路桥。
附表 3 码头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亿元) | 责任主体 |
合计 | 2 | ||
2026-2035年 | 2 | ||
1 | 渡口驿码头 | 0.5 | 清河县政府 |
2 | 油坊码头 | 0.5 | 清河县政府 |
3 | 河西码头 | 0.5 | 临西县政府 |
4 | 尖冢码头 | 0.5 | 临西县政府 |
注:码头和停靠点名称、数量可结合各段落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表 4 公路建设项目表(2020-2025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公里) | 建设标准 | 投资 (亿元) | 路线功能 | 责任主体 |
合计 | 70 | 8.92 | ||||
农村公路 | 70 | 8.92 | ||||
1 | 运河大道(清河段) | 20 | 二级 | 3 | 服务清河运河水镇旅游区等 | 清河县政府 |
2 | 彭双庙至运河大道 | 11 | 三级 | 0.6 | 服务清河运河水镇旅游区等 | 清河县政府 |
3 | 运河大道(临西段) | 27 | 二级 | 4.1 | 服务临西运河文化主题观光度假村、尖冢非遗小镇、尖冢码头等 | 临西县政府 |
4 | 肃临线至运河大道 | 7 | 二级 | 1.0 | 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对外联系 | 临西县政府 |
5 | 陈窑至运河大道 | 1 | 三级 | 0.02 | 服务陈窑村遗址及贡砖非遗小镇 | 临西县政府 |
6 | 黎博寨至江村道路 | 4 | 二级 | 0.6 | 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对外联系 | 临西县政府 |
注:农村公路项目可根据通航要求和旅游开发需要对建设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 5 公路建设项目表(2026-2035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公里) | 建设标准 | 投资 (亿元) | 路线功能 | 责任主体 |
合计 | 40 | 10.2 | ||||
一、普通干线公路 | 40 | 10.2 | ||||
1 | 国道G514临西段 | 40 | 一级 | 10.2 | 服务大运河与县城联系 | 邢台市政府 临西县政府 |
二、农村公路 | 根据服务功能确定 | 服务大运河沿线文化旅游 | 沿线政府 | |||
《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统筹推进《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交通体系建设专项方案》确保各项主要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运河文化为宗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推进交通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河道水系管护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等融合发展,着力做好特色突出的水路网络和便捷联通的公路网络,打造与大运河文化带发展融合协同的交通体系,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统筹做好交通与文化、水利、生态环境、旅游、国土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结合不同区段发展特点,优化服务功能,打造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交通服务体系,协调推进交通与大运河文化带、沿线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坚持优化布局、集约发展。以现有交通规划为骨架,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结合保护、开发需要适度谋划新增部分水路、公路项目,最大限度保护好大运河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为根本要求,充分考虑大运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开发需求,着力做好交通建设与沿线区域的文化遗产保护、河道水系治理管控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统一结合,实现交通与生态的共同发展。
坚持适度合理、创新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投入到交通体系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大运河沿线公路骨干网络基本形成,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型旅游码头区域与邻近县城基本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大运河沿线重要节点与干线路网及周边城镇节点、园区景区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35年,大运河通航里程力争达到20公里以上,大型旅游码头达到4座,小型旅游码头和停靠点布局充分完善,形成宜航全航、特色突出的水路网络和“快旅、慢游、多联”的公路网络,大型旅游码头等重要节点与邻近县城、支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等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绿色生态休闲交通走廊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交通、文化、旅游、生态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打造世界知名的“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展望 2050 年,大运河水路通航条件及沿线“快旅、慢游、多联”的公路网络更加优化完善、服务品质优等,交通、文化、旅游、生态全面融合,便捷、安全、绿色、智能、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打造“千年运河”辉煌画卷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水路
1、积极推动航道设施建设
实施旅游通航的航段按Ⅵ级航道标准把握,局部河道条件受限段落,可通过合理选择船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等开展旅游通航。到2035年前,按照上级规划要求完成我市卫运河油坊码头—渡口驿段、卫运河河西镇—四支渠段航道通航,按Ⅲ级控制,近期按Ⅵ级把握。本方案所列航道建设内容包括航道选线、导助航设施配布及必要的河槽扩挖,可结合河道清淤工程统筹实施,实现节约投资和加快工期的目的。河道条件受限段落,不能完全达到Ⅵ级标准的,可通过合理选择船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等开展旅游通航。(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适时开展旅游码头建设
在文旅资源分布相对集中、周边城镇规模较大及路网等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设置大型旅游码头,配合运河沿线绿化景观节点、运河文化公园、文物古迹及临近特色小镇等建设,在通航段落相近位置合理布局小型旅游码头或停靠点,方便游客便捷乘船。到2035年前,按照上级规划要求完成渡口驿、油坊、河西、尖冢4座码头建设。码头和停靠点名称、数量可结合各段落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合理安排碍航设施改建
对不满足通航要求的 2 座桥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实施拆除、改建或保留改善等。(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公路
1、扎实推进近河慢游路网建设
依托农村公路,重点布局近河慢游路网,打造运河风景大道,发挥旅游公路功能,统筹考虑与沿河主干路(“快旅”)布局衔接和协同。重点推进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包括运河大道清河段(约 20公里)、运河大道临西段(约27公里),2025年前建成。(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与周边区域联系路网建设
构建大运河文化带与周边区域联系路网,由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等共同组成,衔接“快旅”、“慢游”道路,实现大运河文化带与附近城镇节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便捷联系。建成农村公路23公里,包括彭双庙至运河大道(约11公里)、肃临线至运河大道(约7公里)、陈窑至运河大道(约1公里)、黎博寨至江村道路(约4公里)等,2025年前建成。(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着力推进大运河主干路网建设
打造沿大运河主干路,由既有规划布局的干线公路组成。重点推动国道G514临西段升级改造工程,2035年前完成。(责任单位: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沿线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交通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合力推动规划工作实施。沿线政府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二)压实工作责任。沿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力抓好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指导、支持和督查力度。(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要素保障。以节约资金、不新增政府隐形债务为前提,积极争取国家大运河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和交通专项相关资金,落实好省级燃油税资金政策。沿线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券使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多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领域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推动交通项目与沿线城镇、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综合开发。(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督查评估。强化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日常跟踪监测和定期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动态掌握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跟进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总结与经验交流,强化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和调整。(责任单位:清河县人民政府、临西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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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