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关于报送拟纳入邢台市“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9-23 1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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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邢台市)关于报送拟纳入邢台市“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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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规划。
一、继往开来,全面开启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
(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列入《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完成良好,16项生态环境指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蓝天保卫战取得突破性进展。对216家重点涉气企业排放量日控月考,尤其是环城50家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压煤”“压线”“压排”等措施,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实施工程减排,对钢铁、焦化、玻璃、水泥、陶瓷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动态清零。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将全市6929家涉气企业纳入减排清单,实行差异化管控。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65,比2015年下降41.9%;PM2.5平均浓度53μg/m3,比2015年下降47.5%,圆满完成PM2.5“退倒十”任务;达标天数212天,比2015年增加72天,其中优级天数32天,比2015年增加20天;重污染及以上天数16天,比2015年减少34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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