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张家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张家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
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被称为能传染的“松树癌症”,已成为威胁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心腹大患。目前,全国有19个省(区、市)的728个县(市、 区)发生疫情,发生面积2700万亩,且仍处于快速扩散阶段。2021 年,吉林、甘肃两省新发疫情,呈现出远距离、跳跃式传播特点。与我省相邻的天津市蓟州区今年刚解除疫情,山东、辽宁、河南三省现有53个县级疫区,松材线虫病传入我省的风险极高,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 十四五”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坚持检疫阻截,严防输入,全面监测,快速处置的防控策略;健全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严格检疫监管,严密普查监测,严防疫情传入,强化应急处置,维护京津冀生态安全,为推进首都“两区”建设和决战决胜冬奥会筹办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目标
力争疫情不传入我市。一旦传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第一现场除治灭疫。力争到2025年县级疫区数量保持在0个;2023年秋季普查之前的突发疫区,3年内实现拔除;2023年秋季普查及以后的突发疫区,1 年内实现无疫情。
三、行动区划
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传播特点,所有松科植物都是易感树种,全国都是松材线虫病适生区,人为调运带疫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是疫情传播的主要途径。我市尚未发生疫情,将全市划为重点预防区,共计19个县(区)为重点预防区。(详见附表1)
四、行动内容
(一)严格检疫监管
我国近80%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是由疫木及其制品流入造成,必须以《森林法》《 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外来可疑物品监管,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把检疫阻截关口,全力防范疫情人为传入。
1.加强检疫阻截。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科学布设检查站点,对所有调入辖区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进行全面复检,尤其是从松材线虫病疫区相邻的非疫区县调入的,务必高度警惕,严格复检,确保不带疫。凡复检不合格的,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或销毁。对违法违规调运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2.突出监管重点。一是强化重点区域监管。要把冬奥赛区、环京津地区等具有重大政治影响地区,草原天路、官厅湿地公园等窗口地带,大海陀、小五台山等重要自然保护区,以及与疫情市交界地区、松木及其制品集散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中之重,严防死守。二是强化重点单位监管。要对辖区内从事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并与经营者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知情承诺书,要求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调入的松科植物、 松木及制品在2日内通知所在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检。 三是强化重点项目监管。要加强通信、电力、建筑、道路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建设中松木材料的使用管控,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松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施工使用后的电缆盘、光缆盘、坑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必须及时回收处置,远离林区,严禁随意丢弃。
3.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疫情隐患,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检疫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全面排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以辖区内相关企业、货物集散地、项目基地、绿化现场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情况。要查清调入货品的来源、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做到源头可溯、去向可循。要及时进行全面复检,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严厉打击。在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完成。三是整改提高。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及行动情况汇总表(附表5)报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全面精准监测
按照常态化、网格化、精细化要求,对全市范围216.3万亩松林(详见附表2)实行全覆盖、无盲区疫情监测,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1.严格执行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制度。日常监测,开展常态化巡查,一般2个月至少巡查一遍,重点区域应加大巡查频次。专项普查,一般每年秋季(9-11月)进行一次全域性专项调查,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春季普查。专项普查结束后要形成普查报告,内容包括普查结果、主要措施,并填写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附表3)。县区林草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普查结果。要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通讯、电力、公路、铁路施工区域周边以及松材集散地附近等重点区域的松林监测力度。积极应用“ 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 及其移动端监测APP,推进监测调查精细化、可视化管理。
2.因地制宜采取科学高效监测方法。根据松林分布特点、监测设施装备和人员队伍情况,采取地面巡查、航天航空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 天空地” 一体化监测。地面巡查,因地制宜组建监测调查队伍,布设调查路线,采取目测或者借助望远镜进行网格化巡查观测。航天航空遥感调查,采取卫星遥感或无人机监测技术,特别适于大面积集中连片松林调查。要充分借助森林防火监测设备,加大重点预防区遥感调查应用力度。遥感监测发现松树异常后,应立即开展地面核实核查。
3.第一时间取样检测、鉴定、报告。发现疑似染病松树,要及时取样检测。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下部(胸高处)3个部位。取样后,就近采用PCR技术进行初步检测。初检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将样品送至国家级检测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经确认为松材线虫病疫情,迅速对疫情小班进行详查,调查内容包括: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初步分析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图和疫情小班分布图,填写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附表4)。新发县级松材线虫病疫情,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 应急周报” 要求及途径报送基本情况,正式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
4.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统筹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员、社会化组织、林草资源监测机构等人员力量,加强监测人员队伍保障。以3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21个省、市、县级重点测报站点为依托,不断完善网格化、全覆盖监测体系。重点县(区)要配备松材线虫病分子检测系统,提高检测能力、效率。建设实施张家口冬奥会赛区及周边地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率先实现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的数字化、可视化、精准化。
(三)加强突发疫情除治
松材线虫病疫情一经确认,当地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本着“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的防治思路,组织开展疫情除治。一是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县级疫情发生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经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 报省林草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实施除治前,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新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在国家未公布为疫区前要按照疫区管理。二是严密疫源封锁管控。坚持先封后清原则,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严格疫木源头管理,对全部疫木登记造册,严禁盗伐偷运疫木下山,严防疫情扩散。三是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在疫情集中除治期内,按照疫木处理和监管能力确定疫木采伐进度,进行集中除治,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质量检查。在疫情集中除治期外,重点生态区域、有望消灭疫情的地区及新发疫情应采取应急除治措施的,对零星死亡松树开展“即死即清”。建立疫木清理、转运、无害化处理、粉碎物运输等工作台账,健全责任追溯制度,对疫情除治进行全过程监管,彻底清理除治迹地疫木。四是疫点疫区的拔除与成果巩固。经调查,认定达到国家规定拔除标准的, 要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定, 提出撤销申请。疫区和疫点撤销后,应当继续跟踪监测,实施预防性措施,巩固防治成果。
(四)提升森林健康水平
开展重点生态区域健康森林建设,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积极调整和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抗病能力。一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循序渐进、 因地制宜开展以择伐为主的人工松树纯林改造,突出目标树经营,科学补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逐步调整树种结构、优化林龄结构和林分结构,营造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打造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逐步改善树种单一、稳定性差、抗逆性弱的局面。二是加强公益林抚育经营。遵循森林多功能经营、近自然经营理论的核心思想,对郁闭度大的公益林,在不破坏其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采取干预措施, 按照“去劣留优、去密留疏”的原则,通过疏伐、透光伐、生长伐等,改善林内光照条件和卫生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和抗性。三是开展退化林修复。对生长状况不良,生态防护功能退化、减弱的林分,以封育、补植补造和低强度抚育间伐等措施为主,调整树种组成,增加阔叶树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混交比重,营造多树种针阔混交林。四是实施重点保护。针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林制定重点保护方案,加强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保护。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将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系统部署攻坚行动,全面推动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成立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确保疫情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绿化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切实加强本部门责任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做好承担的各项防控工作, 建立起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合力防控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
中央、省、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检疫监管、普查监测和疫情除治。各地要将防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谋划争取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切实加强防控体系和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建立激励机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加强联防联控
针对疫情传播特点,推进跨区域联防联控。各市之间、市内相邻行政区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统筹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巡查,联合开展检疫执法、宣传培训等活动,整体推进防控工作。及时通报检疫信息以及相关案件查处情况,案件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交接、协同查处。针对不同区域重点、不同层次人员,重点开展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业务技术等多方面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防控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实行群防群控
充分利用传统纸媒、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在交通要道、施工现场、木材及木材制品货场等重点位置设立宣传标牌,发放宣传资料,努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鼓励群众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
六、评估考核
(一)制定行动方案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县(区) 行动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二)严格过程监管
要在各级林长的领导下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采取督查检查、包片蹲点、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检等措施,对疫情监测、检疫阻截、突发疫情除治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做好总结评估
各地要认真开展年度总结和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整改提升。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报送本年度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中期评估报告。
(四)开展目标考核
攻坚行动结束后,省林业和草原局将按国家有关要求对全省五年攻坚行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林草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五年攻坚行动进行自查,并在2025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林业和草原局。
(五)严肃责任追究
强化督查检查及评估考核结果运用,按照《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督办追责办法》,对履责不到位、防控不力的,采取重点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造成生态灾害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