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9-26 1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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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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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公报_报告模板_县域经济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2021年10月22日工程资料_工程咨询_模版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牛工程师

(2021-2023年)十四五_统计公报_模版下载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依据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及《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晋政办发〔202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资料库_模版下载_十四五

一、总体要求(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推动政府监管同市场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导向,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治共享的全周期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新目标。大牛工程师

(三)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多元共建、协商共治、科技支撑、成果共享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物业管理体系不断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物业管理力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物业多领域综合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统计公报_十四五_资料库

一是坚持市级指导、县区主抓、街道(乡镇)具体落实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到2021年年底,县区开展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街道(乡镇)达到20%以上,到2022年年底达到60%以上,到2023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二是坚持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实现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资金使用审核权下沉和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推动物业管理矛盾化解,促进物业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发展。大牛工程师

三是破解市场失灵、自治失效和群众失望、小区内监管执法难等难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整合资源、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构建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主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架构;坚决落实各类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小区履职,建立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倡导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统计公报_资料下载_县域经济

二、组织机构县域经济_工程资料_模版下载

为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特成立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领导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组 长:翟永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副组长:高海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资料下载_县域经济_统计公报

    田培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成 员:牛瑞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孙 朝 市教育局副局长报告模板_资料下载_免费下载

    李元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费下载_规划纲要_十四五

    纪 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报告模板_十四五_资料共享

    宿 权 市民政局副局长大牛工程师

    刘建军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姚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王国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大牛工程师

    张瑞卿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县域经济_模版下载_模版下载

    王亚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大牛工程师

    石晨东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规划纲要_工程咨询_资料下载

    苗丽君 市商务局副局长大牛工程师

    郑建新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王海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模版下载_十四五_工程咨询

    武培忠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马永前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免费下载_资料库_统计公报

    冯志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李真香 市信访局副局长工程咨询_工程资料_统计公报

    丰志刚 市能源局二级调研员(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张智德 大同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文库_资料下载_免费下载

    王志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黄晓林 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杨 军 市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赵永富 平城区副区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张智文 云冈区副区长模版下载_规划纲要_工程咨询

    乔正南 新荣区副区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徐 军 云州区副区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孟永泉 阳高县副县长(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张 策 天镇县副县长工程资料_统计公报_十四五

    曹启龙 浑源县副县长工作报告_十四五_模版下载

    崔 峰 灵丘县副县长县域经济_模版下载_模版下载

    宋加飞 广灵县副县长大牛工程师

    王守业 左云县副县长大牛工程师

    李胜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牛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培山兼任。模版下载_统计公报_工程咨询

三、主要任务资料下载_资料库_规划纲要

(一)落实街道主体责任,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规划纲要_模版下载_工程咨询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街道(乡镇)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督促房屋产权单位、业主(租户)履行房屋安全、消防等责任和义务;督促单位家属楼等原产权单位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物管会组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工作。(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1、落实街道(乡镇)主体责任(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1)加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县级人民政府在街道(乡镇)配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社区配备或聘用物业管理专管员,协助街道(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大牛工程师

(2)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建设。街道(乡镇)要督促建设单位对已交付专有面积过半的住宅小区提交筹备业主大会所需资料,组织指导筹备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终止前期物业管理;严把业委会组建的人选关、审核关,鼓—6—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业主大会议事、业委会(物管会)组建、换届工作,并办理备案手续;尚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由街道(乡镇)牵头组建物管会,行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职责;积极探索独栋或楼栋数较少的小区,进行科学划片建立物管会,节约人员经费和强化管理。到2021年年底,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到20%以上,2022年年底达到50%以上,2023年年底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3)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的监督。街道(乡镇)监督业委会、物管会履行职责,建立业委会换届审计制度;对业委会(物管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应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对业委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应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建立业委会(物管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对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相关成员履行职责,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资料库_工程资料_资料下载

(4)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街道(乡镇)要组织推动业委会(物管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通过社区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21年开展“设区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2021年年底城市建成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2022年年底县(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2023年年底县(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其中,住建部门、街道(乡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无物业小区,指导业委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民政部门、街道(乡镇)指导社区成立物管会对无物业服务小区进行自管或托管兜底;国资部门对“三供一业”移交的无物业小区引进国有物业企业;街道(乡镇)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中心”,采用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对辖区内零散独栋楼集中进行物业托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大牛工程师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街道(乡镇)要指导物业承接查验,督促项目有序交接,移交资料;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和使用小区公共资产;审核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监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模版下载_资料共享_统计公报

(6)街道(乡镇)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2021年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十四五_资料下载_资料库

(7)街道(乡镇)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各方,及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和信访问题,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畅通12345热线投诉渠道,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健全投诉事项办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大牛工程师

(8)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街道(乡镇)要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资料_报告模板_工程咨询

2、强化联动联防,提高社区组织协调职能大牛工程师

(1)社区应发挥小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街道(乡镇)牵头下组建物管会,组织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调解矛盾纠纷;协助街道(乡镇)对业委会(物管会)履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信访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大牛工程师

(2)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居民个人养犬等登记报备工作。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物业服务人员要配合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和收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等。有条件、有需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引导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居民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资料共享_资料库_十四五

3、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业委会(物管会)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等规定,明确职责范围。经业主大会决定,可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等权利;可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业主合理诉求;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每年向业主公布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督促业主遵守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劝阻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拓展多样化生活服务内容(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各方,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1、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大牛工程师

(1)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与专业运营单位的协作配合,不得擅自向业主、专业运营单位收取额外费用;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合理优化停车资源,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好绿化养护,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清运,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警示提示,保证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立微型消防站,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引入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园林绿化中心)大牛工程师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物业从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特种设备、安全、卫生等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消防主管部门加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队员激励保障,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3)完善物业价格形成机制。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市级政府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和保障房物业服务收费,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物业行业协会要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大牛工程师

(4)推动物业行业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完善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从业行为规范等,开展业务培训,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资料库_县域经济_十四五

2、拓展生活服务内容,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资料库_十四五_免费下载

(1)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山西数字房产”,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采集住宅小区、楼幢、房屋、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停车等生活服务数据,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共享城市管理数据,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县相关单位)(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2)推动住宅小区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开展小区智慧物业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鼓励采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安装智能充电系统、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管控系统等有效措施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置业务流程和规范;在小区周界、出入口、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安装智能设备,提升小区技防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防办公室)(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3)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探索“物业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便捷养老服务。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的,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大牛工程师

(三)强化维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牛工程师

1、加大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力度(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到2023年底前,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确保应缴尽缴。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资金收益水平,按期将收益分配至业主分户账;业主共有部位经营性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用于补充维修资金。逐步实现商品房与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并轨管理。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升级,方便业主实时查询;加大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的清缴力度,严肃查处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事务中心,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大同银保监分局)大牛工程师

2、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模版下载_工作报告_文库

各级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要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由区(县)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并指导街道(乡镇)对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核。街道(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抽调专人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本区域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全部工作。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要做好维修项目费用分摊和维修资金列支、划转等相关工作。根据街道(乡镇)提供的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报告和维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维修资金。建立应急维修事项清单,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业主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时,业委会(物管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支持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探索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事务中心,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大同银保监分局)大牛工程师

(四)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大牛工程师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健康物业服务市场;加快推动行业执法监管进小区,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模式,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统计公报_报告模板_文库

1、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报告模板_统计公报_资料下载

(1)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和行业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强化企业监管服务效能。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格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合同和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引导业委会(物管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规划纲要_工程咨询_模版下载

(2)县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监管,在征求街道(乡镇)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对已经开展物业服务的,按照《民法典》等规定经业主同意后予以解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2、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大牛工程师

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应用“山西数字房产”平台信用评价系统,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乡镇)意见等情况,依法依规采集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定期公开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推送到信用大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星级认定工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工程咨询_统计公报_报告模板

3、优化流程,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大牛工程师

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劝告、制止,立即上报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街道(乡镇)接到业主投诉或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及时调查核实,积极协调解决,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进小区进行监管执法。引导利害关系的业主对违法违规行为及相邻侵权行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消除隐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诉求。模版下载_工作报告_资料下载

行业监管部门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执法,责令恢复原状,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小区内监管执法职能进一步梳理,明确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主体;采取行政综合执法模式应建立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协调制度。对于执法职责在市级部门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并主动协调市级部门进行监管执法。资料共享_规划纲要_工程资料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三供一业”移交的物业小区及所属物业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大牛工程师

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大牛工程师

市司法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资料下载_统计公报_免费下载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主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开展小区内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规划纲要_报告模板_资料共享

(1)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公共收益,不移交有关资料,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的行为。(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2)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指导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改变规划用途、违规使用土地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牛工程师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5)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高空抛物、违法出租房屋、围堵小区出口、道路违规停车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行为。(指导单位:市公安局)大牛工程师

(6)小区内小广告张贴、商铺“门前五包”、公共停车场管理及供热、燃气、供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违反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专业运营单位落实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指导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大牛工程师

(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经营许可、企业违规收费、收费不公示等行为。(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下载_工程咨询_资料库

(8)对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及产生噪音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行为。(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牛工程师

(9)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等行为。(指导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城市管理局)资料下载_工程资料_模版下载

(10)违反人防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指导单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告模板_资料库_十四五

(11)从事办学、幼儿园、小饭桌、各类培训班等教育行业行为。(指导单位:市教育局)资料下载_工程资料_规划纲要

(12)疫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等行为。(指导单位:市卫健委)(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13)娱乐活动、营利性演出、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等行为。(指导单位:市文旅局)大牛工程师

(14)小区供电改造、扩容、转供电等行为。(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工程资料_文库_报告模板

(15)小区内通信设施维护及通信运营单位监管。(指导单位:市通信建设联合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库_报告模板_模版下载

四、保障措施(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1、加强党建引领措施落实。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决策部署,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有效服务群众。(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2、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推进行业监督执法进小区,确保行业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3、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成立领导组,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4、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_模版下载

5、注重选树典型。平城区、云冈区、灵丘县要组织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选树一批“美好家园”小区,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质量。(大同市)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6、各县区领导组办公室要主动靠前推动工作,及时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每月25日前报推进情况,每半年报工作小结。大牛工程师

7、各县区要将三年行动构建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进行科学优化,确保稳步提升基层治理和物业服务水平,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大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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